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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產權法治學習讀本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法律
    【市場價】
    347-502
    【優惠價】
    217-314
    【作者】 全國“八五”普法學習讀本編寫組 
    【所屬類別】 圖書  法律  法律普及讀物  公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65651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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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開本:16開
    紙張:膠版紙
    包裝:平裝-膠訂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19765651
    作者:全國“八五”普法學習讀本編寫組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4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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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本書主要特點和特色如下:
    第一,內容方面。根據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法律體繫的結構和側重編寫了全書內容。全書選擇了3個總括性問題和著作權、商標、專利與商業秘密三大領域共100個問題,涵蓋了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的主要規範內容,並有選擇地考慮了司法實踐和現實生活中的典型情況。根據知識產權法的理論難點和糾紛實際情況,全書適當加強了對相關法律條款的論點提煉和闡釋,並精心選擇示例進一步分析,努力讓讀者獲得“有問必答”“答疑解惑”的體驗。
    第二,體例方面。每個問題均設立了“闡釋”“示例”“分析”欄目。“闡釋”部分結合知識產權法的主要內容和爭議糾紛的實際情況,引導讀者科學地掌握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理性看待知識產權糾紛、學習和提高糾紛解決技能;每個問題所配的“示例”都依據實踐中已發生的典型案例或根據論點爭議綜合實例編寫,其內容要點的梳理以及後面的“分析”部分,為相關論點提供了詳細的解說,可以增強讀者的閱讀印像,幫助其掌握基礎知識、鞏固學習成果。
    第三,文字方面。對法律理論、立法條文、司法裁判作了必要的調整修改,力求以簡潔、平易的文風,對較為復雜的知識產權法做出精煉、詳略得當、重點突出的解讀。

    目錄
    導論知識產權法治基本理念
    一、為什麼要學習知識產權法?
    二、知識產權法的保護對像是什麼?
    三、如何有效保護知識產權?
    第一篇著作權和相關權的保護
    一、著作權法的保護對像是什麼?
    【闡釋】著作權法的保護對像是作品
    【示例】創建樂團的創意或構思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像
    【分析】僅有相同或類似的創意,沒有復制或抄襲他人作品不構成侵權
    二、哪些信息和內容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闡釋】官方文件和公共信息資源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示例】對新聞事件進行采訪編寫的報道受著作權法保護
    【分析】單純事實消息不受保護不等於“新聞無版權”
    三、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種類?

    導論知識產權法治基本理念
    一、為什麼要學習知識產權法?
    二、知識產權法的保護對像是什麼?
    三、如何有效保護知識產權?
    第一篇著作權和相關權的保護
    一、著作權法的保護對像是什麼?
    【闡釋】著作權法的保護對像是作品
    【示例】創建樂團的創意或構思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像
    【分析】僅有相同或類似的創意,沒有復制或抄襲他人作品不構成侵權
    二、哪些信息和內容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闡釋】官方文件和公共信息資源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示例】對新聞事件進行采訪編寫的報道受著作權法保護
    【分析】單純事實消息不受保護不等於“新聞無版權”
    三、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種類?
    【闡釋】著作權法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各種有獨創性的作品
    【示例】未經許可不能在自媒體轉載一些作品
    【分析】網上隨意轉載有版權的作品將承擔侵權責任
    四、為什麼在校園日常活動中要提高著作權意識?
    【闡釋】校園中作品隨處可見,須提高著作權意識保護自己和避免侵權
    【示例】校園中幾種常見的產生和使用作品的活動
    【分析】校園內外適用一樣的著作權規則
    五、短視頻受著作權法保護嗎?
    【闡釋】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短視頻應具有獨創性
    【示例】學生制作的模仿秀小視頻受著作權法保護
    【分析】手機拍攝制作的獨創性短視頻符合視聽作品的要件
    六、娛樂節目中可以隨意扮演動漫角色形像嗎?
    【闡釋】動畫片中的角色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作品
    【示例】綜藝節目中扮演卡通形像侵害著作權
    【分析】整體觀察扮演角色與動漫角色實質性相似的,構成侵權
    七、制作有聲讀物需要獲得文字作品著作權人同意嗎?
    【闡釋】制作有聲讀物需要文字作品著作權人許可
    【示例】未經許可制作有聲讀物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
    【分析】制作有聲讀物須得到文字作品著作權人和表演者的許可
    八、智能機器人是作者嗎?
    【闡釋】根據《民法典》對民事主體的規定,智能機器人不是作者
    【示例】智能寫作軟件開發者對利用機器人編寫的文章享有著作權
    【分析】在作品上署機器人的名字是機器人開發者的意思表示
    九、誰是網上圖片的著作權人?
    【闡釋】網上圖片按署名或相反證據推定著作權人
    【示例】沒有相反證據時,網上圖片的著作權人是打水印的人
    【分析】著作權人一般根據作品上的署名推定
    十、合作作品可以分開使用嗎?
    【闡釋】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合作作者可以單獨行使相應部分的著作權
    【示例】歌曲的詞和曲可分割使用
    【分析】獲得曲作者授權重新填詞演唱未侵害原歌曲詞作者的著作權
    十一、離職後可以將在原單位時拍攝的照片發至自媒體嗎?
    【闡釋】離職後不能擅自使用在原單位完成的職務作品
    【示例】約定照片著作權歸單位的員工即使有原件也不能擅自使用
    【分析】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十二、導演和詞曲作者對視聽作品享有著作權嗎?
    【闡釋】導演和詞曲作者在視聽作品中享有署名權和按約定獲得報酬權
    【示例】委托創作視聽作品的著作權保護
    【分析】導演對著作權約定屬於委托人的視聽作品僅有署名權
    十三、委托作品著作權屬於受托人時委托人如何使用?
    【闡釋】委托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時委托人可在委托目的範圍內使用
    【示例】合同解除後委托人不可使用受托人源代碼另行開發軟件
    【分析】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作品僅限於委托事項原有範圍
    十四、拍賣他人未公開書信手稿侵害作者發表權嗎?
    【闡釋】未經許可拍賣他人未公開書信手稿侵害作者發表權
    【示例】拍賣未公開發表過的美術作品或手稿須著作權人同意
    【分析】未發表作品的著作權由繼承人依法行使
    十五、侵害作者署名權和假冒署名是一回事嗎?
    【闡釋】假冒署名是不同於侵害署名權的另一種侵權
    【示例】未經許可將他人作品彙編出版並借作者名氣宣傳構成侵權
    【分析】未經許可使用原作者身份信息突出宣傳彙編作品是假冒署名行為
    十六、彙編保護期滿的作品時進行刪減是否侵害原作者修改權?
    【闡釋】著作權法中修改權的界定
    【示例】彙編保護期滿的作品時進行適當刪減不侵害原作者修改權
    【分析】未對作者的思想觀點和情感進行歪曲、篡改的修改不侵權
    十七、生產外觀基本一樣的酒瓶子構成復制嗎?
    【闡釋】未經許可批量生產制造立體作品構成侵害復制權
    【示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滿後仍有可能侵害立體作品復制權
    【分析】擅自生產制造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酒瓶構成侵權
    十八、美術作品原件持有人的展覽權怎麼行使?
    【闡釋】享有美術作品原件展覽權的持有人不能擅自復制使用
    【示例】獲贈的美術作品不能任意復制使用
    【分析】原件持有人的展覽權不包括對美術作品的復制發行和傳播
    十九、組織商業活動使用他人作品表演應注意什麼?
    【闡釋】使用他人作品表演要事先獲得同意
    【示例】活動組織者和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未征得著作權人同意構成侵權
    【分析】表演權是詞曲作者而不是表演者的權利
    二十、卡拉OK廳經營者放映MTV應注意什麼?
    【闡釋】商業場所放映MTV需要得到視聽作品著作權人許可
    【示例】卡拉OK包間播放MTV未得到視聽作品著作權人授權構成侵權
    【分析】集體管理組織的收費不包括非成員的MTV視聽作品
    二十一、網站要對他人上傳的侵權作品承擔侵權責任嗎?
    【闡釋】未經許可上傳他人作品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
    【示例】網上文庫經營者對上傳到文庫的盜版暢銷書承擔侵權責任
    【分析】提供信息存儲空間的網絡服務提供商有過錯的,將承擔幫助侵權責任
    二十二、使用他人影視作品截圖或片段“解說”構成侵權嗎?
    【闡釋】使用他人作品片段作為“二次創作”主要內容的需要得到授權
    【示例】以“圖解電影”方式彙編使用大量視聽作品截圖構成侵權
    【分析】影視劇的解說視頻構成原作品縮略版的需要得到授權
    二十三、期刊網轉載他人在其他期刊發表的作品侵權嗎?
    【闡釋】未經許可在網上轉載報紙期刊發表的作品構成侵權
    【示例】期刊網未經原作品著作權人的授權進行轉載的構成侵權
    【分析】未經許可在網上轉載他人在期刊上發表的作品構成侵權
    二十四、盜版書是否侵害出版者的版式設計權?
    【闡釋】制售盜版書侵害著作權和出版者的版式設計權
    【示例】私自復印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作為培訓教材發放構成侵權
    【分析】有專有出版權的出版者對盜版書不必另外主張版式設計權
    二十五、視頻網站播放演唱會錄像要得到歌手的同意嗎?
    【闡釋】網站未經許可播放演唱會錄像侵害表演者權
    【示例】點擊鏈接即可觀看演唱會視頻的網站侵害歌手表演者權
    【分析】表演者對含有其表演的錄制品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
    二十六、網站對圖書所附的錄音錄像制品可以提供下載服務嗎?
    【闡釋】通過網絡提供音頻文件需要錄音制品制作者的許可
    【示例】配合圖書內容制作的鋼琴彈奏演示音頻文件受著作權法保護
    【分析】網站不能證明錄音制品來源合法的,侵害錄音制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二十七、未經許可通過應用軟件提供體育賽事直播節目侵權嗎?
    【闡釋】未經許可轉播廣播、電視侵害廣播組織權
    【示例】通過應用軟件直播中超聯賽侵害廣播組織權
    【分析】應用軟件運營者對平臺內的賽事盜播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二十八、引用他人作品需要滿足哪些條件纔構成合理使用?
    【闡釋】引用應當適當並注明出處纔屬於我國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
    【示例】引用他人作品時需要注明來源以免構成剽竊
    【分析】引用他人作品實質性內容且未注明出處涉嫌剽竊
    二十九、課堂教學或科學研究中合理使用的界限是什麼?
    【闡釋】教學和研究合理使用有主體、數量和使用方式的嚴格限制
    【示例】營利性教學培訓機構不適用教學和研究合理使用
    【分析】課堂教學或科學研究合理使用僅限於非營利機構的少量使用
    三十、圖書館可以通過局域網向館舍內讀者提供電子書嗎?
    【闡釋】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可以在館舍內提供在線閱覽但不能提供下載
    【示例】圖書館制作館藏書數字版提供給讀者閱讀下載有侵權風險
    【分析】圖書館超範圍掃描圖書和提供下載涉嫌侵權
    三十一、商場播放背景音樂需要交費嗎?
    【闡釋】免費播放背景音樂僅限於少數非營利場所
    【示例】百貨商場播放背景音樂需要向權利人付費
    【分析】背景音樂付費是為了保障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獲酬權
    三十二、將作品編入教科書需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嗎?
    【闡釋】將他人作品編入教科書可以不經許可但應支付報酬
    【示例】教科書使用他人作品未付費構成侵權
    【分析】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要按條件和付酬標準執行
    三十三、網站可以不經作者同意轉載其已經發表的作品嗎?
    【闡釋】網站未經許可不能轉載他人作品
    【示例】網站轉載和未履行支付報酬義務的報刊轉載均構成侵權
    【分析】報刊轉載法定許可應及時履行支付報酬的義務
    三十四、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作品應注意什麼?
    【闡釋】廣播電臺、電視臺使用他人作品應支付報酬
    【示例】將他人小說改成廣播小說在電臺連續播放需要獲得許可
    【分析】廣播組織可參照使用文字作品的標準和辦法付酬
    三十五、轉讓著作權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嗎?
    【闡釋】著作權轉讓一般應簽訂書面合同
    【示例】美術作品著作權轉讓行為已經履行完畢的口頭合同有效
    【分析】著作權轉讓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結合證據綜合判定
    三十六、著作權多重許可或轉讓問題怎麼處理?
    【闡釋】著作權多重許可和轉讓糾紛以保護在先權利為原則解決
    【示例】在先被許可人可依據合同向著作權人主張違約責任
    【分析】影視改編權的概念需要結合技術和實踐發展做拓展理解
    三十七、著作權許可合同約定不明時如何確定付酬標準?
    【闡釋】著作權使用費以約定為原則,以國家付酬標準為參考
    【示例】約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稿酬不屬於無效條款
    【分析】約定“按照國家標準執行”的稿費可在規定幅度內按質論價
    三十八、超許可範圍制作、銷售作品復制品是違約還是侵權?
    【闡釋】侵權與違約競合時權利人有救濟方式選擇權
    【示例】超許可範圍銷售作品復制件構成著作權侵權
    【分析】超合同約定範圍復制發行的實質是未經許可的侵權行為
    三十九、“一攬子許可”合同可以免除使用人的侵權責任嗎?
    【闡釋】集體管理組織的“一攬子許可”不包括對非會員作品的授權
    【示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發放的“一攬子許可”僅針對會員的作品
    【分析】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不能代收非會員的作品使用費
    四十、網上“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是否可以隨便使用?
    【闡釋】網上“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不能隨意使用
    【示例】學生為完成作業將網上的帖子改編制作為視聽作品上傳構成侵權
    【分析】使用網上“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要盡力尋找著作權人獲得授權
    四十一、制造破壞權利人技術措施的工具侵權嗎?
    【闡釋】制造破壞權利人合法技術措施的工具構成侵權
    【示例】制造破壞視頻網站技術措施的互聯網機頂盒構成侵權
    【分析】制造、銷售破壞技術措施的專用設備須承擔直接侵權責任
    四十二、作品信息和版權聲明可以隨意刪除嗎?
    【闡釋】故意刪除或者改變權利管理信息構成侵權
    【示例】提供他人的作品時不得任意刪除權利管理信息
    【分析】未經許可刪除權利人合法的權利管理信息應承擔行政責任
    四十三、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給予權利人停止侵權的救濟?
    【闡釋】在公益等例外情形下可以不停止侵權而以更高賠償額填補權利人損失
    【示例】即將竣工的建築判定停止侵權難以執行
    【分析】承擔停止侵權責任不符合民法一般原則的可采取替代性救濟措施
    四十四、什麼情況下權利人可以主張懲罰性賠償?
    【闡釋】故意侵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可主張懲罰性賠償
    【示例】離職員工故意和持續侵權導致原公司破產屬於情節嚴重
    【分析】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標準為確定賠償額後增加1~5倍
    四十五、什麼情況下權利人可以申請證據保全?
    【闡釋】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證據保全
    【示例】無法自主收集且證據可能滅失的符合申請證據保全的條件
    【分析】私人取證或請律師、公證機構代為取證有困難的,有必要申請證據保全
    四十六、什麼情況下權利人可以申請責令停止侵權的臨時措施?
    【闡釋】停止侵權的臨時禁令或行為保全是對權利人極為重要的救濟措施
    【示例】電視劇權利人發現視頻分享網站上有侵權視頻的可請求責令立刻停止侵權
    【分析】訴前行為保全是知識產權領域最重要的臨時救濟措施
    四十七、網絡平臺收到侵權通知後應當采取什麼必要措施?
    【闡釋】知道侵權的網絡平臺不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將承擔幫助侵權責任
    【示例】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構成幫助侵權
    【分析】網絡服務商收到投訴“通知”後未采取必要措施須承擔相應責任
    四十八、什麼是打擊侵權盜版的“劍網行動”?
    【闡釋】“劍網行動”是我國著作權領域聯合執法專項行動
    【示例】聯合執法是發現和追究大規模制售盜版圖書侵權行為的有效途徑
    【分析】聯合執法有利於打擊侵權行為的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的銜接
    四十九、不服行政機關對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處罰怎麼辦?
    【闡釋】不服行政機關對著作權行為的處罰可以尋求司法救濟
    【示例】對行政執法結果不服時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分析】法院對行政行為的審查範圍及其法律依據
    五十、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條件是什麼?
    【闡釋】我國法律對侵犯著作權相關犯罪進行了規定
    【示例】以網絡會員制形式為掩蓋的侵犯著作權犯罪應受追訴
    【分析】營利性網上侵權後果嚴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趨勢
    第二篇注冊商標權的取得和保護
    一、不注冊直接使用的商標也能獲得商標法保護嗎?
    【闡釋】不注冊實際使用的商標獲得保護需要各種證據,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並投入使用性價比更高
    二、可以申請注冊為素要符合什麼條件?
    【闡釋】任何有顯著特征或識別性素均可作為商標進行注冊和使用
    【示例】著名社交軟件運行過程中的聲音可以注冊為商標
    【分析】聲音商標獲得注冊的條件是具有顯著性
    三、怎麼知道自己應該申請注冊什麼樣的商標?
    【闡釋】申請人可以依據經營需要選擇注冊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
    【示例】“百果園”賣水果與賣“百果園”的水果不構成類似商品和服務
    【分析】除藥店外,其他商場不能注冊零售服務商標,但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保護
    四、誰可以作為商標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
    【闡釋】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商標的市場主體都可以申請商標注冊
    【示例】商標代理人可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僅限於代理服務
    【分析】商標代理人不得申請注冊代理服務之外的商標
    五、不打算實際商業使用,可以注冊大量商標兜售獲利嗎?
    【闡釋】我國商標法嚴厲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
    【示例】申請數量巨大且合理性難以解釋屬於惡意申請行為
    【分析】“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應結合整體情況綜合判定
    六、商標權人行使注冊商標權一定會獲得法院支持嗎?
    【闡釋】商標權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濫用權利的維權行為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示例】惡意搶注他人在先馳名商標的,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分析】以非善意取得注冊的商標起訴在先權利人屬於權利濫用
    七素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
    【闡釋】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和使用的標識應當具有合法性
    【示例一】“中國勁酒”與我國國家名稱不構成相同或者近似,可以獲得注冊
    【分析】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應整體進行判斷
    【示例二】不能簡單地將英文“JORDAN”判定為約旦的國家名稱
    【分析】與外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應以相關公眾的認知為標準整體判斷
    【示例三】格調不高的縮略語被認定為有其他不良影響
    【分析】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示例四】“哈爾濱小麥王”本身獲得了顯著性可以注冊使用
    【分析】含地名商標可以獲得注冊的條件是整體具有顯著性
    八、商品形狀可以作為三維立體商標申請注冊嗎?
    【闡釋】僅表示商品自身性質產生的立體三維形狀不得注冊
    【示例】ZIPPO打火機的形狀具有功能性不得注冊為立體商標
    【分析】立體商標應具有非功能性的規定是對專利和商標進行的劃界
    九、臆造的詞彙是否天然具有顯著性?
    【闡釋】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固有顯著性或者獲得顯著性,臆造的詞彙一般具有固有顯著性
    【示例】添加特定圖形色彩要素的描述性文字具有顯著性
    【分析】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應以整體判定為原則
    十、發現他人未經同意將自己的姓名、肖像或作品注冊成了商標,該怎麼辦?
    【闡釋】商標注冊申請中應貫徹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對侵犯在先權利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商標無效程序
    【示例一】在被代理人沒有在先使用的情況下,僅有經銷關繫不能證明代理人搶注了被代理人的商標
    【分析】禁止代理人搶注的前提是他人擁有使用在先的商標
    【示例二】“NAPA”作為外國著名地理標志核心部分受到在先權利保護
    【分析】不得搶注馳名地理標志中的主要部分
    【示例三】“喬丹”注冊使用在體育用品上損害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
    【分析】判定是否損害在先姓名權需要考察是否存在穩定的對應關繫
    【示例四】人形剪影商標未損害邁克爾·喬丹的肖像權
    【分析】肖像權作為在先權利獲得保護需要具有可識別性或唯一對應性
    【示例五】“葵花寶典”可以獲得商品化權益的保護
    【分析】將知名虛擬角色名稱注冊為商標需要得到著作權人許可
    十一、商標權人在商標注冊後長期不去使用,會受到什麼懲罰?
    【闡釋】注冊商標的效力狀態以實際使用情況為基礎,商標權人連續3年不使用的可以依法撤銷注冊
    【示例一】“千頁”用在豆腐等商品上缺乏指示來源的識別性
    【分析】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時應予以撤銷注冊
    【示例二】證明不存在注冊商標連續3年不使用的情況,需要提供實際使用的證明
    【分析】像征性使用不能構成注冊商標連續3年不使用撤銷程序中的“使用”
    十二、如果發現商標本不該被注冊卻被注冊,能夠采取什麼措施糾正?
    【闡釋】商標注冊後第三人可以對不符合法律注冊要求的商標提起無程序
    【示例一】采用他人“NTK”字母商標的變形字體申請注冊應當無效
    【分析】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判斷
    【示例二】在先著作權人可以禁止搶注人使用其商標
    【分析】使用無法被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仍有可能承擔侵權責任
    十三、構成商標侵權需要存在商業上的使用行為嗎?
    【闡釋】判斷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的使用”核心在於是否將商標用於識商品來源
    【示例】定牌加工中突出使用“HONDA”商標構成侵權
    【分析】定牌加工是否構成侵權要看商標的使用方式
    十四、日常生活中所說的假冒商標具體指什麼?
    【闡釋】假冒商標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商標的行為
    【示例】“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判斷標準是“基本無差別”(見圖4)
    【分析】在視聽覺上“基本無差別”的屬於相同商標
    十五、日常生活中,所說的仿冒商標侵權具體指什麼?
    【闡釋】未經許可使用近似商標足以造成混淆的構成仿冒侵權
    【示例一】電視節目使用“非誠勿擾”名稱不侵害婚介服務上的注冊商標權
    【分析】相親電視節目與婚介服務不構成類似服務
    【示例二】軟件和電子設備上的“荷包”商標不同於金融服務商標
    【分析】“互聯網 ”經濟模式下服務商標類似性的判斷應考慮新業態的實際情況
    【示例三】“藍之藍”與“天之藍”“海之藍”“夢之藍”近似
    【分析】商標近似的判斷以是否構成混淆為標準
    【示例四】將“MK”與“MICHAEL KORS”長期同時使用與“”不構成混淆
    【分析】對尚未使用過的注冊商標起訴知名商標構成“反向混淆”的判斷應謹慎
    【示例五】封裝藥品即使與立體商標外觀相似也不會造成混淆
    【分析】立體商標侵權須以存在混淆可能性為前提
    十六、僅僅銷售侵權商品的行為也會構成商標侵權嗎?
    【闡釋】僅僅銷售侵權商品的行為也構成商標侵權,隻不過在可以提供合法來源時不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示例】大規模鏈條式合作銷售假冒名牌運動鞋不適用合法來源抗辯
    【分析】行政執法過程中行政機關針對是否構成侵權以及承擔何種責任作出全面判斷
    十七、制售他人商標標識的行為也是商標侵權行為嗎?
    【闡釋】偽造和擅自制造他人商標標識以及銷售此類標識均構成侵權
    【示例】利用回收物品和私購商標大量組裝成套名酒產品構成犯罪
    【分析】將購買的假標貼附在回收品上銷售構成非法制售假冒產品
    十八、揭掉商品上他人的注冊商標,更換上自己的注冊商標的行為也是商標侵權嗎?
    【闡釋】未經許可用自己的商標更換他人商標的構成“反向假冒”侵權
    【示例】購買他人的商品更換成自己的知名商標後出售構成侵權
    【分析】反向假冒行為構成獨立的注冊商標侵權行為
    十九、市場管理人需要為商家售假行為負責嗎?
    【闡釋】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構成侵權
    【示例】為售假提供經營場所的市場管理者應承擔商標侵權責任
    【分析】市場管理者依據采取的不同商業模式和實際管理監控商戶的能力承擔商標侵權責任
    二十、電商平臺應該為平臺上的商戶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承擔責任嗎?
    【闡釋】電商平臺知道或應知侵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構成幫助侵權,應連帶承擔商標侵權責任
    【示例】電商平臺對多次被舉報商標侵權的店鋪應采取必要措施卻沒有采取的,應承擔幫助侵權責任
    【分析】電商平臺應對商標侵權行為采取必要措施
    二十一、將他人的馳名商標用在其他商品上屬於商標法中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情形嗎?
    【闡釋】將馳名商標跨類使用或用作字號域名的行為屬於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情形
    【示例一】將用於無人機的馳名商標用在手機上構成其他損害
    【分析】未經許可將他人的馳名商標跨類使用構成侵權
    【示例二】進口商標權人銷往其他國家的商品並使用其商標報關構成侵權
    【分析】在平行進口的商品上加貼中文標識的行為屬於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
    二十二、為描述商品特征使用商標構成商標侵權嗎?
    【闡釋】商標的正當使用可以作為不侵權的抗辯理由,不再構成商標侵權
    【示例一】在酒產品上突出使用“3兩3”標志侵害“瀘德3兩3”商標權
    【分析】對注冊商標的描述性使用也不能超過合理的界限
    【示例二】在含青花椒的特色菜品上用“青花椒”字樣屬於正當使用
    【分析】顯著性弱的商標不能禁止他人的描述性正當使用
    【示例三】在魯錦織品上使用“魯錦”不構成商標侵權
    【分析】對通用名稱的使用可以作為正當使用抗辯的理由
    【示例四】使用“百家湖”地名描述該地“楓情家園”樓盤屬於正當使用
    【分析】使用地名描述商品或服務構成商標的正當使用
    【示例五】汽車配件出口中使用他人商標屬於不構成侵權的指示性使用
    【分析】對商標的指示性使用可以作為不侵權抗辯的理由,但不能突出使用他人商標,導致消費者混淆
    二十三、在他人商標申請日前已經使用了該商標,能否在他人商標注冊後繼續使用?
    【闡釋】在他人商標申請日前已經在先使用該商標構成商標法上的在先使用,可以在他人商標注冊後繼續使用
    【示例】網絡環境下在先使用的“原使用範圍”不可以延伸到線下
    【分析】在先使用抗辯中“原使用範圍”應作嚴格解釋
    二十四、是否所有的商標侵權發生後被告都需要承擔立即停止侵權的責任?
    【闡釋】並不是所有的商標侵權發生後被告都需要承擔立即停止侵權的責任
    【示例】在不動產上使用“星河灣”商標作為樓盤名稱無法判決停止侵權
    【分析】判定不停止侵權主要考慮公共利益和善意第三人
    二十五、商標權人應該通過何種方法來主張損害賠償金?
    【闡釋】商標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通常包括實際損失、侵權獲利、許可費倍數、法定賠償以及懲罰性賠償五種
    【分析一】權利人實際損失數額為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銷售減少量或侵權商品銷售量×該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
    【分析二】侵權人的獲利數額主要為侵權商品銷售收入×利潤率
    【分析三】實際許可費需要提供真實許可費證據
    【分析四】懲罰性賠償主要是在實際損失、侵權獲利及許可費倍數的基礎上再乘以相應倍數
    【分析五】法定賠償主要由司法機關根據侵權的惡性與情節進行綜合裁量
    【分析六】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也應由被告承擔
    二十六、即使構成商標侵權,也可以免除損害賠償責任嗎?
    【闡釋】在構成商標侵權的情況下,可以免除商標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包括合法來源抗辯和三年不使用抗辯兩種情形
    【示例】注冊商標後未實際使用的主張損害賠償不能得到支持
    【分析】權利人未實際使用商標導致被告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十七、市場執法部門可以對商標侵權采取行政處罰措施嗎?
    【闡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商標權人請求查處,也可以主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示例】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投訴查處使用回收再利用啤酒瓶侵犯“青島啤酒”注冊商標的行為
    【分析】回收帶有他人注冊商標的容器進行再利用的也會構成商標侵權
    二十八、發現進出口貨物涉嫌商標侵權應該怎麼辦?
    【闡釋】進出口貨物涉嫌商標侵權的可以向海關請求扣押侵權商品
    【示例】海關依法扣押涉嫌侵權貨物的行為並無不當
    【分析】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行政行為具有合法性
    二十九、從事假冒注冊商標行為的人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闡釋】情節嚴重的假冒注冊商標行為會受到刑法的制裁
    【示例】未經注冊商標權人許可假冒商標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
    【分析】假冒注冊商標的刑事責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沒收違法所得等
    三十、在國外注冊的商標可以在我國獲得保護嗎?
    【闡釋】國外注冊的商標可以通過馬德裡體繫在我國獲得保護
    【示例】“迪奧”香水瓶立體商標在中國可以作為三維立體商標獲得延伸保護
    【分析】利用馬德裡商標國際注冊體繫可以簡化國際注冊手續,便利當事人開展國際商業活動
    第三篇專利權和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什麼樣的發明創造受專利權保護?
    【闡釋】發明和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以及外觀設計可獲得專利權保護
    【示例】城市道路規劃設計不屬於技術方案而不受實用新型保護
    【分析】未利用自然規律的活動規則不屬於技術方案
    二、什麼樣的發明創造不受專利法保護?
    【闡釋】損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受專利法保護
    【示例】可能嚴重損傷人體的防暴注射器不能授予專利權
    【分析】違背公序良俗的發明創造不受專利法保護
    三、如何認定發明創造的新穎性?
    【闡釋】在申請專利以前不為公眾所知悉且無人在先申請的技術方案或設計具有新穎性
    【示例】技術方案失竊及時申請專利的不喪失新穎性
    【分析】不喪失新穎性的例外情形
    四、如何認定發明創造的創造性?
    【闡釋】發明創造相對於現有技術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即具備創造性
    【示例】僅有產品銷量不足以證明存在商業成功及發明具備創造性
    【分析】源於專利技術創新而獲得商業上成功的產品纔能作為創造性的輔助判斷因素
    五、如何認定發明創造的實用性?
    【闡釋】發明創造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產生積極效果則具備實用性
    【示例】不可實施的技術方案不具有實用性
    【分析】違背自然規律的技術方案不可實施,不具有實用性
    六、什麼人可對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權?
    【闡釋】一般情況下發明人可對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權
    【示例】多方參與發明的專利申請權歸屬
    【分析】名為委托實為合作的發明專利申請權共有
    七、申請專利應當提交什麼申請文件?
    【闡釋】申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示例】申請人提交的說明書應當對發明創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
    【分析】說明書公開是否充分以所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
    八、在專利審查過程中申請人能否撤回、修改申請?
    【闡釋】申請人在專利審查過程中可以撤回或修改專利申請,但應受到必要限制
    【示例】超範圍修改構成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
    【分析】專利申請人修改申請文件超範圍的認定
    九、對已授權專利如何提起無效宣告程序?
    【闡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已授權專利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無效宣告
    【示例】無利害關繫的人可以對授權專利提起無效宣告
    【分析】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對授權專利申請無效宣告
    十、專利被宣告無效後產生什麼法律效果?
    【闡釋】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後視為自始不存在
    【示例】無效決定原則上對已執行判決不具有溯及力
    【分析】專利權人惡意行使權利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十一、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將獲得哪些權利?
    【闡釋】專利權人有禁止他人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專利產品和使用專利方法的權利
    【示例】專利權僅排除“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行為
    【分析】對“為生產經營目的”的理解
    十二、權利人如何進行專利轉讓和許可?
    【闡釋】原則上權利人可簽訂書面合同自由轉讓和許可其專利
    【示例】非法壟斷技術的專利許可合同無效
    【分析】專利許可合同的內容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十三、如何判定他人侵犯專利權?
    【闡釋】他人未經許可實施專利技術方案的構成專利侵權
    【示例】減少操作環節、提高效率的技術方案與專利不構成等同
    【分析】等同侵權的司法認定規則
    十四、面對專利侵權指控被告可以進行哪些抗辯?
    【闡釋】被訴技術方案屬於現有技術或存在不視為侵權的情形是常見抗辯理由
    【示例】已購置了相關設備的可在原計劃產量範圍內繼續使用
    【分析】先用權抗辯的司法認定標準
    十五、專利權人遭遇專利侵權後如何選擇法院起訴?
    【闡釋】專利權人需要分別確定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以確定管轄法院
    【示例】網絡銷售中侵權產品管轄法院的確定
    【分析】網絡環境下侵權行為地的判斷
    十六、專利權人可對侵權行為主張哪些救濟措施?
    【闡釋】專利權人針對專利侵權行為可主張臨時性救濟措施和終局性救濟措施
    【示例】故意侵權造成權利人瀕臨破產的應予以懲罰性賠償
    【分析】專利侵權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條件
    十七、什麼是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
    【闡釋】商業秘密是具有秘密性、價值性和保密性的商業信息
    【示例】外賣配送公司配送員的簡單信息不屬於商業秘密
    【分析】“不為公眾所知悉”的認定
    十八、誰是商業秘密的權利人?
    【闡釋】合法取得並控制商業秘密的人為商業秘密權利人
    【示例】因履行合同獲得汽車租賃用戶數據不構成侵權
    【分析】合作生成經營信息的情況下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判定
    十九、何種行為構成商業秘密侵權行為?
    【闡釋】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和使用商業秘密的行為構成侵權
    【示例】高薪聘請離職人員獲取他人經營信息的構成侵權
    【分析】第三人惡意獲取、使用商業秘密的認定
    二十、面對商業秘密侵權指控被控侵權人可以如何抗辯?
    【闡釋】被控侵權人可以主張獨立研發或反向工程抗辯
    【示例】獨立研發不構成商業秘密侵權
    【分析】使用獨立研發的信息進行生產制造不構成商業秘密侵權 

    在線試讀
    編 寫 說 明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具有現實意義和深遠意義的大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我們編寫《知識產權法治學習讀本》,以落實《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切實抓好普法學習宣傳,增強公民的知識產權法治觀念,維護創新者的合法權益。
    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具有重要的政治、社會和經濟意義:其一,在知識和信息時代,技術、文化創新及其應用和經濟競爭成為常態,知識產權法與公眾和市場主體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著作權、商標等案件在社會糾紛中所占比例日益增加,專利、技術秘密等糾紛也越來越多。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有利於保護創新者的知識產權,引導和規範競爭,即時化解糾紛,優化營商環境。其二,知識產權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有利於法治文化的普及和知識產權保護與公平競爭法律制度的完善,使得包括知識產權法在內的整個法律體繫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其三,知識產權糾紛集中在新技術催生的新業態新發展模式領域,國家高度重視、國際關注度高。通過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可以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尊重知識創造和創新觀念,預防和化解因損害創新創造、不正當競爭引發的社會矛盾,凝聚社會共識,形成支撐全面創新的知識產權法治觀。本書主要特點和特色如下:
    第一,內容方面。根據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法律體繫的結構和側重編寫了全書內容。全書選擇了3個總括性問題和著作權、商標、專利與商業秘密三大領域共100個問題,涵蓋了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的主要規範內容,並有選擇地考慮了司法實踐和現實生活中的典型情況。根據知識產權法的理論難點和糾紛實際情況,全書適當加強了對相關法律條款的論點提煉和闡釋,並精心選擇示例進一步分析,努力讓讀者獲得“有問必答”“答疑解惑”的體驗。例如,在三個部分中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主體、權利主要內容與限制、侵權行為與判定、法律責任等核心問題做了解讀。
    第二,體例方面。每個問題均設立了“闡釋”“示例”“分析”欄目。“闡釋”部分結合知識產權法的主要內容和爭議糾紛的實際情況,引導讀者科學地掌握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理性看待知識產權糾紛、學習和提高糾紛解決技能;每個問題所配的“示例”都依據實踐中已發生的典型案例或根據論點爭議綜合實例編寫,其內容要點的梳理以及後面的“分析”部分,為相關論點提供了詳細的解說,可以增強讀者的閱讀印像,幫助其掌握基礎知識、鞏固學習成果。

    編 寫 說 明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具有現實意義和深遠意義的大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我們編寫《知識產權法治學習讀本》,以落實《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切實抓好普法學習宣傳,增強公民的知識產權法治觀念,維護創新者的合法權益。
    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具有重要的政治、社會和經濟意義:其一,在知識和信息時代,技術、文化創新及其應用和經濟競爭成為常態,知識產權法與公眾和市場主體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著作權、商標等案件在社會糾紛中所占比例日益增加,專利、技術秘密等糾紛也越來越多。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有利於保護創新者的知識產權,引導和規範競爭,即時化解糾紛,優化營商環境。其二,知識產權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有利於法治文化的普及和知識產權保護與公平競爭法律制度的完善,使得包括知識產權法在內的整個法律體繫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其三,知識產權糾紛集中在新技術催生的新業態新發展模式領域,國家高度重視、國際關注度高。通過學習宣傳知識產權法,可以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尊重知識創造和創新觀念,預防和化解因損害創新創造、不正當競爭引發的社會矛盾,凝聚社會共識,形成支撐全面創新的知識產權法治觀。本書主要特點和特色如下:
    第一,內容方面。根據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法律體繫的結構和側重編寫了全書內容。全書選擇了3個總括性問題和著作權、商標、專利與商業秘密三大領域共100個問題,涵蓋了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的主要規範內容,並有選擇地考慮了司法實踐和現實生活中的典型情況。根據知識產權法的理論難點和糾紛實際情況,全書適當加強了對相關法律條款的論點提煉和闡釋,並精心選擇示例進一步分析,努力讓讀者獲得“有問必答”“答疑解惑”的體驗。例如,在三個部分中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主體、權利主要內容與限制、侵權行為與判定、法律責任等核心問題做了解讀。
    第二,體例方面。每個問題均設立了“闡釋”“示例”“分析”欄目。“闡釋”部分結合知識產權法的主要內容和爭議糾紛的實際情況,引導讀者科學地掌握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理性看待知識產權糾紛、學習和提高糾紛解決技能;每個問題所配的“示例”都依據實踐中已發生的典型案例或根據論點爭議綜合實例編寫,其內容要點的梳理以及後面的“分析”部分,為相關論點提供了詳細的解說,可以增強讀者的閱讀印像,幫助其掌握基礎知識、鞏固學習成果。
    第三,文字方面。對法律理論、立法條文、司法裁判作了必要的調整修改,力求以簡潔、平易的文風,對較為復雜的知識產權法做出精煉、詳略得當、重點突出的解讀。
    普法宣傳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過程,任重道遠。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明確提出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社會領域制度規範更加健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希望本書能為我國的法治建設、社區居民的權益維護發揮作用,作出應有的貢獻。
    全國“八五”普法學習讀本編寫組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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