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從歷史著作中摘引大量漢代婚喪材料,編成此書,可謂集漢代婚喪習俗材料之大成,值得一讀。
作者從《漢書》、《後漢書》等歷史著作中摘引大量漢代婚喪材料,編成此書。可謂集漢代婚喪習俗材料之大成,其資料價值不言而喻。
楊樹達,男,漢族,1885年6月1日出生於湖南長沙一個教師家庭,逝世於1956年2月14日,是一名當代語言文字學家。字遇夫,號積微,晚更號耐林翁。15歲遵父命從湘潭人葉德輝受業,攻讀《說文解字》、《四庫提要》。16歲轉入官辦求實書院續讀經史、算學、英文。1905年赴日本留學。回國後受聘於湖南省立師範學校、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聘為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學部委員,湖南省文史研究館館長。
章 婚姻 | 001
節 議婚 | 001
第二節 婚儀 | 010
第三節 婚年 | 023
第四節 重親 | 028
第五節 絕婚 | 037
第六節 改嫁改娶 | 047
第七節 妾媵 | 060
第二章 喪葬 | 064
節 沐浴飯含 | 064
第二節 衣衾 | 066
第三節 棺槨 | 074
第四節 發喪受弔 | 093
第五節 送葬 | 100
第六節 從葬之物 | 107
第七節 葬期 | 121
第八節 墳墓 | 134
第九節 歸葬 | 182
第十節 合葬 | 194
第十一節 葬 | 202
第十二節 改葬 | 205
第十三節 賻贈 | 210
第十四節 護喪 | 215
第十五節 喪期 | 218
第十六節 居喪之禮 | 247
第十七節 上塚 | 252
"節 議婚
欲為婚,夫家或介者先請於女家,或得請。
《漢書》九十七上《孝宣許後傳》雲:時許廣漢有女平君,年十四五,當為內者令歐侯氏子婦。臨當入,歐侯氏子死。其母將行卜相,言當大貴,母獨喜。張賀聞許嗇夫有女,乃置酒請之。酒酣,為言:“曾孫體近,下人乃關內侯,可妻也!”廣漢許諾。明日,嫗聞之,怒。廣漢重令為介,遂與曾孫。
《後漢書》三十二《樊鯈傳》雲:弟鮪為子賞求楚王英女敬鄉公主,鯈聞而止之,曰:“建武時,吾家並受榮寵,一宗五侯。時特進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貴寵過盛即為禍患,故不為也。且爾一子,奈何棄之於楚乎?”鮪不從。
其後楚事發覺,帝追念鯈謹恪,又聞其止鮪婚事,故其諸子得不坐焉。
《後漢書》八十三《逸民·戴良傳》雲: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
或不得請。
《漢書》八十《淮陽憲王傳》雲:趙王復使人願尚女,聘
金二百斤,博未許。
《漢書》九十三《董賢傳》雲:王閎妻父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久為郡守,病免,為中郎將,兄弟並列。賢父恭慕之,欲與結婚姻,閎為賢弟駙馬都尉寬信求咸女為婦,咸惶恐不敢當。私謂閎曰:“董公為大司馬,冊文言允執其中。此乃堯禪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長老見者莫不心懼。此豈家人子所能堪耶!”閎性有知略,聞咸言,心亦悟。乃還報恭,深達咸自謙薄之意。恭嘆曰:“我家何用負天下,而為人所畏如是?”意不說。
《後漢書》七十八《宦者·單超傳》雲:徐璜兄子宜為下邳令,暴虐尤甚。先是求故汝南太守李暠女,不能得。及到縣,遂將吏卒至暠家載其女歸,戲射殺之,埋著寺內。
《魏志》二十一《王粲傳》雲:粲父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進以謙名公之冑,欲與為婚,見其二子,使擇焉,謙弗許。
亦有發議自女子之親族者,亦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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