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是中華傳統詩詞中**典型意義的詩體。近百年來一直存在激烈的爭論,有的主張徹底廢除,有的主張**固守,有的主張既要繼承,又要創新。……寫格律詩是該用古韻還是用新韻呢!
用韻問題是創作傳統詩詞的一道關鍵門檻。《中華傳統詩詞經典:怎樣用韻》收錄了《中華新韻》、《詩韻舉要》、《詞韻簡編》,是一本簡易便攜的韻書,方便讀者在居家旅行中隨時查閱。其中《詩韻舉要》、《詞韻簡編》原為繁體字,此次改為簡體字,但保留了可能產生混淆的一些繁體字型。
談談格律詩的“求正容變”中華新韻(十四韻)常用字簡表詩韻舉要詞韻簡編
問題的提出格律詩是中華傳統詩詞中最具典型意義的詩體。近百年來一直存在激烈的爭論:有的主張徹底廢除,有的主張絕對固守,有的主張既要繼承又要創新。19世紀末、20世紀初,從黃遵憲、梁啟超倡導“詩界革命”之後,隨著白話文運動的興起,自由體新詩應運而生,成為新文化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胡適對提倡白話文、白話詩是作出了歷史貢獻的,但或許是因為矯枉過正,他卻走到另一個極端,對格律詩采取了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的態度。他提出,作詩要“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長短”,認為“五七言八句的律詩決不能容豐富的材料,二十八個字的絕句決不能寫精密的觀察,長短一定的七言、五言決不能委婉表達出高深的理想與復雜的感情”。他甚至把格律詩與小腳、太監等並列為林林總總的中國陳腐文化之一種。盡管新文化運動以來近百年的歷史表明,在自由體新詩發展的同時,格律詩並沒有被取代、被消滅,相反,經過曲折的發展過程,又進入一個新的繁榮期。但是,當代還有些人認為,格律詩的基本形式、美學範式和表現形式,“已不適宜表現現代人復雜的生活和豐富的情思”。有人斷言:“漢語詩歌的自由體對古代格律詩體的代替,是中外詩歌運動嬗變的一個歷史性必然結果。”這種觀點的延續更反映在許多“中國現代文學史”都把近百年的格律詩創作排斥在外,直到今天人們還在為格律詩創作要不要寫入“現代文學史”爭論不休。不少全國性詩歌創作、交流、研討活動也竟然沒有格律詩的一席之地。當然,五四運動以後,也有一部分人,他們在重視民族文化傳統、反對摒棄格律詩的同時,又走到另一個極端,認為既然要作格律詩,就要“原汁原味”地固守規則,不能有絲毫變動。這種觀點也延續到現在。去年有一些人聯名發布了一個反對詩詞“聲韻改革”的《宣言》,認為中華詩詞學會倡導新聲韻是“短視的改革,把媚俗附勢當作與時俱進”,會“導致劣詩泛濫、偽詩橫行”。他們堅持當今作格律詩,仍然必須固守七八百年前的平水韻,否則“傳統詩歌創作的標準語言繫統將不復存續,維繫整個民族的歷史文化的基石將無法鞏固,勢必造成民族文化傳統的斷裂、破碎和消釋”。還有些人提出要對平水韻“正名”和“保護”,以反對任何“離經叛道”。一些詩詞刊物、集選、評獎等,也以“平水韻”為尺子決定作品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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