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戲曲表演一貫堅守的兩大基本表演原則是:一、集“唱、念、做、打”於一身的大一統、大綜合原則;二、非幻覺主義的、與觀眾直接交流互動的原則。正是這兩大藝術原則,奠定了我國戲曲特有的藝術形態。這並非昆劇所創始,卻因昆劇而得到了穩定鞏同與深化。由此兩大原則而引發出一繫列基本表演手法是:一、腳色的分類與演員的分行,也即演員扮演腳色類型相對專業化的手法;二、排斥寫實布景,發展寫意虛擬的表演的手法;三、化妝、服裝穿戴的定型化,從而發展出運用化妝及服裝穿戴以加強表演的手法。這些手法也非始自昆劇,但都因昆劇而進一步細化、規範化(也即符號化)並趨向於完備。又專列一章論述昆劇的身段藝術。作為訴諸於視覺的演員的形體動作,既從生活出發,又加以提煉,並作舞式化的藝術誇張,後形成演員與觀眾共同的約定符號,並且達到了繫列化的高度,昆劇在這方面的創造,其貢獻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