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司法與法治文明是歐洲文明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本卷繫統闡述了歐洲司法與法治文明的產生和發展歷程及其能夠走在世界前列的根本原因,揭示了司法之於法治的柱石地位和作用。在歐洲之外,產生於初民社會晚期的司法與法律在國家出現後迅速歸屬於國家,其與生俱來的社會本性大量流失,程度不同地異化為國家控制社會的政治統治工具。相對而言,在歐洲,除個別國家的個別時期外,司法與法律總是植根於社會,從未喪失其固有的社會性本色,並一直把實現和維護社會正義奉為自身的價值和神聖使命,在制度構建上能夠不斷地除舊布新、與時俱進,從而在各個歷史時期都保持了領先世界的優良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