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述
1940年前後,侵華日軍以“徹底的肅正作戰”“徹底毀滅”“徹底的‘掃蕩’”“徹底擊滅”“討滅作戰”等為戰略,開始在華北區域針對中共抗日根據地軍民展開了一繫列有組織、大規模的“燼滅作戰”,在作戰中,日軍見人則殺,見物則搶,無法帶走之物則燒毀,企圖用此殘酷手段切斷民眾與中共遊擊隊間的經濟援助關繫,徹底擊垮抗日軍民的抵抗意志。日軍在作戰中實施的這種慘無人道的野蠻戰略,後來被中共形像地概括為“殺光、燒光、搶光”的“三光政策”,這一稱呼,早見於1941年刊行的中共中央機關刊物《解放》周刊。
臺灣學者李恩涵的研究表明,“三光作戰”實施的範圍,主要是華北地區中共控制的晉東北、冀西、晉東南、冀中、冀南、冀東、魯中、魯南等地(即中共晉察冀、晉冀魯豫、山東等根據地區域),在性質上,是將七七事變以來日軍作戰中普遍存在的規模不等的燒殺搶掠行徑,變而為有繫統、有組織的大規模屠殺與破壞。
“燼滅作戰”是一種暴力政策。所謂“殺光”,即是指對作戰區域的中國軍隊、降兵、傷兵以及手無寸鐵的民眾進行大肆屠殺;所謂“燒光”,即是指將作戰區域的所有建築物盡量燒毀,形成民眾生活的困難,造成民眾遷移以切斷中國軍民間的經濟援助及戰鬥援助關繫;所謂“搶光”,即是指直接掠奪作戰區域的財物,不僅摧毀中共根據地的經濟基礎,也可以部分實現“以戰養戰”的經濟戰略目標。“三光作戰”是日本侵略中國期間殘酷屠殺和搶掠中國軍民野蠻暴行的化和化,既是日軍侵華戰爭進展日益困難的表現,也是日軍企圖以此將抗日軍民推到“窮光盡絕”的狀態,從而徹底摧毀中國軍民的抗日意志與物質基礎的體現。
一、“三光政策”是七七事變後日軍野蠻進攻戰略的化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後,華北即成為中日作戰的主戰場之一,在日軍進攻線路上的廣大城鄉,損失慘重,至武漢會戰短短一年時間內,日軍在華北各省集體屠殺平民1000人以上的大慘案即有河北省的正定、梅花鎮、成安,山西省的天鎮、朔縣、寧武、崞縣,山東省的臨沂、濟陽、金鄉,河南省的安陽、長垣、浚縣,江蘇省的銅山漢王等,共29宗。
1938年10月後,抗戰進入戰略相持階段,日本減少了對正面戰場的戰略進攻,將部分主力調集華北。到1939年,華北日軍增至9個師團、12個獨立混成旅團、1個騎兵集團、1個航空部隊,約占侵華日軍半數以上,同時集中展開對中共領導的敵後抗日根據地的大規模攻勢,以實現確保占領區、保障戰略供應線暢通、“以戰養戰”的戰略方針,但面對充分利用地理條件、以遊擊戰術與之周旋的中共武裝及國民黨敵後武裝,日軍難以找到對付敵後遊擊戰的有效方法。無奈之下,日軍隻能對抗日根據地反復進行“掃蕩”,並大肆屠殺無辜民眾。
日軍對華北地區的“掃蕩”是從晉察冀邊區開始的。1939年1月至1940年3月,日軍實施所謂治安肅正作戰計劃,對根據地連續進行大規模討伐、“掃蕩”。在1939年發動的春季大“掃蕩”,日軍深入繁峙、淶源等地區進行了野蠻屠戮。1939年9月,曾任偽滿洲國軍事顧問、中國駐屯軍司令官的多田駿出任華北方面軍司令官,他到任後發動秋季大“掃蕩”,以“單刀直入”的所謂“屠刀戰術”,集中優勢兵力,突然進攻根據地的重要中心與軍事要地,實行所謂“燼滅作戰”,數萬民眾被殺,幾千個村莊被夷為平地。日軍隨即又集中2萬餘兵力,對北嶽區發動鼕季大“掃蕩”,推行“囚籠政策”,以鐵路為柱,公路為鏈,碉堡為鎖,輔之封鎖溝牆,在抗日根據地周圍構成網狀的“囚籠”。兩年間,日軍在華北新修與修復鐵路2347公裡,公路15600公裡,新築碉堡據點2749處,進行千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大規模“掃蕩”109次,制造了大小數百起慘案。
1940年8月,八路軍發動“百團大戰”,對日軍以重大打擊。日軍則發動了對晉中、晉東南、平西(冀西)、晉西北、晉東北、冀中和冀南全面進攻(後擴及冀東)。日軍運用“捕捉奔襲”“輾轉抉剔”“鐵壁合圍”“梳篦戰術”等戰術,向各抗日根據地展開殘酷的破壞式進攻,這就是初形式的有繫統的、有組織的“三光作戰”。在對晉中作戰時,獨立混成第四旅團在1940年9月1日至18日期晉中作戰戰鬥詳報中稱,開始作戰時,軍參謀長田中隆吉少將曾指示“要徹底地對敵根據地燼滅掃蕩,使敵不能於將來生存。”
在太行區,日軍調集1萬多兵力進行大“掃蕩”,重點直指第十八集團軍總部等機關所在地。日軍所到各處,大肆燒殺淫掠。各路日軍在“掃蕩”作戰中曾得到如下命令:“這次作戰的目的,與過去完全相異,乃是在於求得完全殲滅八路軍及八路軍根據地”,“凡是敵人區域內的人,不問男女老幼,應全部殺死,所有的房屋,應一律燒毀,所有糧秣,其不能運輸的,亦—律燒毀,鍋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投入毒藥。”在晉綏邊區,日軍於1940年發動了春、秋、鼕三次大“掃蕩”,野蠻蹂躪該區人民。在山東,1939年至1940年,日軍發動千人以上兵力的“掃蕩”達25次,其中兵力萬人以上的“掃蕩”兩次。1941年鼕,日軍以5萬兵力“掃蕩”山東的沂蒙地區,屠殺群眾3000多人,燒毀房屋5000餘間。
從1938年底到1940年止,日軍在華北地區發動的千人以上兵力大規模“掃蕩”達109次,使用兵力在50萬以上,中共根據地民眾的生命財產遭到重大損失。在此過程中,日軍原先在戰爭中時常進行的燒殺搶掠行為,由缺少軍紀約束自發形成逐步演變成為有繫統、有組織的戰略戰術,“三光政策”正是日軍野蠻戰略逐漸發展的化表現。
二、“三光政策”的普遍推行和制造“無人區”的罪行
1938年後,深陷中國戰場的日軍明白,“支那事變”迅速解決是不可能的,日本在將侵略的矛頭調整為南下太平洋區域的同時,又要防止蘇軍東進,所以必須做好雙線作戰的準備。自1939年前後,日軍即著手鞏固在中國東北、華北區域占領區的統治,同時還積極強化對占領區各交通線的控制,強化對中國經濟資源的掠奪,以支持長期戰爭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日偽政權自1941年初開始直至1942年底在華北區域推行所謂“治安強化運動”,意圖摧毀以中共為主導的敵後根據地及中國軍隊對華北日偽占領區域的遊擊戰,對抗日根據地進行大規模的毀滅性“掃蕩”,以“三光作戰”為特征,制造了“無人區”和大量慘案,在占領區瘋狂掠奪一切物資和勞動力,力圖將華北區域建成支撐其太平洋戰爭的後方基地。
在這一過程中,日軍統帥部明確規定,在中國各戰場要確保占據地區之安定,在華北首先使蒙疆地區、山西省北部、河北省、山東省各要域之治安“迅速得到恢復”。要“竭力確保重要資源地域”,以增強日軍戰力。他們從華中調了兩個師團到華北,增強進攻兵力。在各類“掃蕩”中,日軍采用了“囚籠政策”“鐵壁合圍”“淘水戰術”“蠶食政策”“無人區”等戰術手段和新的殖民政策,普遍推行“三光作戰”,以徹底破壞抗日根據地軍民的生存條件。
1941年3月至1942年底,日偽在華北連續五次實行“治安強化運動”。日偽把華北分為“治安區”(占領區)、“準治安區”(抗日遊擊區)、“未治安區”(抗日根據地),針對不同地區采取不同措施。在“治安區”,以“清鄉”為主,從上到下加強偽政權的統治,由偽軍等漢奸武裝擔當“治安”工作。在“準治安區”,以“蠶食”為主,鎮壓與懷柔並施,逐漸驅逐抗日武裝,建立偽政權,使之向“治安區”過渡。在“未治安區”,反復進行“掃蕩”,實行“三光作戰”,摧毀抗日根據地,使之向“準治安區”轉變。
1941年7月10日,日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多田駿改任日本軍事參議官,岡村寧次接替其職。他到任後除繼續堅持推行“治安強化運動”之外,還提出對中共根據地區域采取深挖封鎖溝、高築封鎖牆、強化堡壘策略加以限制,在對各區域的大“掃蕩”中,日軍開始逐步實行“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作戰”。這種“三光作戰”的實施手段繫統性及有組織性,在日軍殘酷的燒殺搶掠行動中表現得十分明確:,凡是有抵抗行為的村莊,不管是窮家富家,一律都殺。如山西興縣二區岔兒上村隻有20多戶,一次就殺了70多人,有幾家已經殺絕,有一戶隻剩下一個7歲的孩子。第二,凡是有抵抗行為的村莊,所有物品如房子、窯洞、家具、水桶、風箱、籮頭、桌凳、箱櫃等一律燒毀,柴草一點不留;分散的房子,也統統燒毀;燒時並不是點著就走,要一直守到燒完。第三,燒不掉的物品要徹底破壞,如鍋、碗、水缸、菜缸、缽子;農民用的碾子打不破,就推下山溝去,村裡的豬拉不走,就打死丟掉。第四,能夠帶走可以利用的物品如糧食、牲畜、生產用品、大車小車等要全部帶走。
日軍的“三光作戰”在造成抗日軍隊損失的同時,也給各根據地區域的民眾帶來的巨大損失。1941年8月,日軍集中5萬餘兵力對晉察冀邊區的北嶽區和平西區進行“掃蕩”,時間長達兩個月。11月,日軍又以2萬餘兵力“掃蕩”晉冀魯豫邊區的太行區。在北嶽區,日軍在平山縣東黃泥村一帶殘殺無辜群眾500餘人;在阜平、龍華奸淫婦女近千人;在淶源縣東杏花村殘殺20餘人;在曲陽野北用機槍掃射殺死100多人。日軍在北嶽區的這次“掃蕩”,總計殘殺4500餘人,燒房15萬餘間,搶走或燒毀糧食5800萬斤,搶走牲畜1萬餘頭。
日軍為確保“治安區”與交通線的安全,分割封鎖中共各根據地間聯繫、根據地的山區與平原間聯繫,阻斷民眾對中國軍隊的經濟援助,持續抓捕、驅使民眾,在“治安區”與“準治安區”交界處及交通線兩側,新修鐵路750公裡、公路37351公裡,封鎖溝牆增至11230公裡,新築碉堡據點7801個。為實現所謂“匪民分離”,日軍推行了“集家並村”計劃,建立“人圈”部落,設置“無住禁作地帶”,制造了大片“無人區”。據調查核實,日軍制造了長城沿線、冀晉邊境、晉東北等數大塊“無人區”,在山東、河南等地制造了若干小塊“無人區”。僅長城沿線“無人區”的長城以北的部分,即包括青龍、承德、寬城、興隆、灤平等20個縣的全部或部分,面積達5萬平方公裡,其中“無住禁作地帶”約8500平方公裡。同時沿鐵路、公路、河流、山麓修築了數千萬公裡的封鎖溝、隔離牆。在“集家並村”、制造“無人區”的過程中,日軍大規模摧毀村莊,割光莊稼,燒毀山林,屠殺不肯進入“人圈”的逃亡民眾,使人民的生命財產和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均遭到毀滅性破壞。在長城沿線“無人區”,僅熱河省,日軍即屠殺民眾10萬餘人,抓捕民眾達15萬人,有214179戶、1070895人被迫“集家並村”,有123718戶、618590人逃亡遷移,占總戶數52.7%,占總人口46.6%。在魯中“無人區”,據九山、米山兩區130個村方面的統計,1941年有居民37357人,至1943年春天,大多遭敵屠殺、抓捕或被迫逃亡,隻剩下8485人。
在蠶食、分割、封鎖根據地的基礎上,日偽軍進行大規模的毀滅“掃蕩”和反復“清剿”。日軍在華北傷害平民犯罪之普遍與殘暴,亙古未有。兩年間,日軍進行1000人兵力以上的“掃蕩”146次,1萬至10萬兵力的大“掃蕩”24次。
1941年4月,日軍“掃蕩”冀魯豫邊區,僅在沙區就慘殺群眾4000餘人,殺絕53戶,搶走、燒毀大部糧食、牲畜和農具,內黃、高陵兩縣損失糧食13.2萬餘擔,群眾賴以維生的棗樹被砍12.8萬餘棵。在河南內黃縣棗林村,日軍用機槍屠殺男女老幼1300餘人,把一些尸體分別填入七八口水井,又倒入一米多厚的生石灰,全村人幾乎被殺絕。日軍第三十五師團士兵富田曾於1944年回憶說:“當時在機槍的射擊下,老頭、老太太、孩子都紛紛倒地。過了15分鐘,中隊長命令把尸體拋到井裡,連那些沒有斷氣的也被拋到井裡。中隊長又下令把剩下的百餘間房子燒盡。”
1942年,日軍進一步推行“治安強化運動”,將冀南、冀東、冀中、晉冀豫地區作為重點“掃蕩”地區,5月1日開始,日軍對冀中進行大“掃蕩”,使冀中部隊減員46.8%,干部犧牲三分之一,群眾傷亡及被擄走5萬餘人,造成了“無村不帶孝、處處聞哭聲”的悲慘景像。在這次大“掃蕩”中,日軍在冀中區先後修築碉堡1635個,修公路、溝牆4860公裡,根據地被分割成2670小塊。
此外,日軍還加緊對晉西北、大青山、山東地區的“掃蕩”與“蠶食”,並在這些地區野蠻屠殺民眾。
1941年到1942年,日軍對華北敵後根據地出動千人兵力以上的“掃蕩”就達174次,較前兩年增加了近一倍。僅1943年,日軍在晉察冀北嶽區3個月內就燒毀民居10萬餘間。
1943年起,由於日軍在太平洋戰場的作戰陷入不利境地,華北日軍的精銳師團陸續被抽調轉用於太平洋戰場,一些新編的師團及旅團陸續接替防務,對中共各根據地的“掃蕩”采取了“練兵式”的戰術,兵力損失減少,一些戰鬥及防守任務多由偽軍承擔,但“三光作戰”仍然在“掃蕩”中持續運用,給各地造成的損傷十分巨大。
1943年,華北日偽軍以4萬餘兵力,先後對山東之清河、冀魯邊區,晉察冀邊區之北嶽、冀東區,晉冀魯豫之太行、太嶽,冀魯豫區和晉西北抗日根據地,進行了春、夏季和秋、鼕季“掃蕩”。在“掃蕩”中,日軍又制造了數百起慘案,一次屠殺千人以上者即有河北省潘家峪、平陽,山西省八政村、上舍,河南省範縣“九二七”等大慘案11起。9月,日軍對晉察冀根據地的北嶽區進行為期3個月的毀滅“掃蕩”,制造了阜平平陽慘案、易縣寨頭慘案、平山崗南慘案、靈壽大寨慘案、井陘黑水坪慘案、平山焦莊慘案等血腥暴行,殺害群眾1.6萬餘人,燒毀房屋49785間,毀壞糧食30餘萬擔,搶掠牲畜7萬餘頭,破壞農具17萬餘件。
三、“三光作戰”與制造“無人區”的罪行是日軍恥辱的像征
在日本發動的侵華戰爭中,日軍在華北區域以“三光作戰”及制造“無人區”的行徑,力求將支撐中共軍隊、敵後遊擊隊伍的民眾從經濟上予以徹底剝奪、對於敢於反抗日軍的民眾予以肉體消滅,不僅要達到殲滅中國抗日力量的目標,更試圖以殘酷與血腥,摧毀中國軍民的抵抗意志。為達此目的,日軍不惜違背戰爭國際公法,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甚至肆意屠殺居民、任意搶掠財物,更以集體遷移的方式將民眾從祖輩居住的地方遷出,縱火焚燒山林和民眾房屋,造成生態破壞和民眾生產資料的損失,也使大批民眾因此喪失了基本的生產和生活能力。
這些歷史性的記錄,正是日軍在中國戰場犯下為恥辱罪行的真實寫照,也是日本軍隊永遠的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