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新版《羅馬史》與前一版有很大不同。這主要指頭兩卷,其所包括的時間為羅馬國家的初五百年。在實史開始之處,它就由於自身的緣故,決定和安排了表述的內容和形式。對較早時期,由於史料出處的研究並無界限,以及史料的時間難以確定和互無聯繫,歷史學家所遇到的困難在於,他很難使別人滿意,肯定也不能使自己滿意。盡管本書作者曾努力於認真克服研究和表述上的這些困難,但是,他在將本書呈獻於公眾之前,在這裡仍需做許多事情,多處需要修改。一繫列新的研究,如關於羅馬臣民的國家法地位,關於創作藝術和造型藝術的發展,已按其成果之大小納入這個版本。此外,許多小漏洞已經彌補,行文普遍改得更為鮮明,內容更為豐富,整個布局更清楚,更加一目了然。還有就是在第三卷中,迦太基戰爭期間羅馬民社的內部關繫,不像在版中那樣,僅作概述,而是依據事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給予應有的詳盡描述。
公正的評判者,也許首先是那個已承擔解決類似任務的人,將對此懂得去說明這種彌補原是在所必需的,從而對此請求諒解。無論如何,作者懷著感激的心情承認,公眾的評判沒有強調本書那些顯而易見的漏洞和不足之處,而是相反,無論贊賞還是異議,都是針對其中已告結束或已經完成的那些部分。新版《羅馬史》與前一版有很大不同。這主要指頭兩卷,其所包括的時間為羅馬國家的初五百年。在實史開始之處,它就由於自身的緣故,決定和安排了表述的內容和形式。對較早時期,由於史料出處的研究並無界限,以及史料的時間難以確定和互無聯繫,歷史學家所遇到的困難在於,他很難使別人滿意,肯定也不能使自己滿意。盡管本書作者曾努力於認真克服研究和表述上的這些困難,但是,他在將本書呈獻於公眾之前,在這裡仍需做許多事情,多處需要修改。一繫列新的研究,如關於羅馬臣民的國家法地位,關於創作藝術和造型藝術的發展,已按其成果之大小納入這個版本。此外,許多小漏洞已經彌補,行文普遍改得更為鮮明,內容更為豐富,整個布局更清楚,更加一目了然。還有就是在第三卷中,迦太基戰爭期間羅馬民社的內部關繫,不像在版中那樣,僅作概述,而是依據事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給予應有的詳盡描述。
公正的評判者,也許首先是那個已承擔解決類似任務的人,將對此懂得去說明這種彌補原是在所必需的,從而對此請求諒解。無論如何,作者懷著感激的心情承認,公眾的評判沒有強調本書那些顯而易見的漏洞和不足之處,而是相反,無論贊賞還是異議,都是針對其中已告結束或已經完成的那些部分。
此外,作者已把本書盡力在外表上安排得更為妥善。瓦羅的羅馬城紀年保留在正文之中;頁邊的符號指相前某年。在年份對比時,羅馬城1年相前753年和奧林匹亞年6,4;盡管考慮到年的開端不盡相同,羅馬的太陽年始於3月1日,希臘年始於7月1日,據更為準確的計算,羅馬城2年相前753年的後十個前752年的頭兩個月,還相當於奧林匹亞年6,3的後四個月和奧林匹亞年6,4年的頭八個月。羅馬錢與希臘錢一律按如下方式換算,阿司鎊和塞斯特斯、第納爾和阿提卡的德拉克馬均視為相等,所有100第納爾以上的款項均以相應重量的現今黃金價值為基準,所有100第納爾以下的款項均以相應重量的現今白銀價值為基準,則羅馬錢一鎊(=327.45克)等於4000塞斯特斯,故根據1:15.5的金銀比率,羅馬鎊換算為304½普魯士塔勒(Talern),第納爾據白銀價值換算為7普魯士格羅申(Groschen)。卷所附的基佩特地圖把意大利的年事統一表示得更明顯,較敘述為優。頁邊標示的內容提要使讀者易於綜覽。按字母排列的目錄將附於第三卷,因為作者兼有其他職責在身,無法如願以償地迅速進行這項工作。
公正的評判者,也許首先是那個已承擔解決類似任務的人,將對此懂得去說明這種彌補原是在所必需的,從而對此請求諒解。無論如何,作者懷著感激的心情承認,公眾的評判沒有強調本書那些顯而易見的漏洞和不足之處,而是相反,無論贊賞還是異議,都是針對其中已告結束或已經完成的那些部分。新版《羅馬史》與前一版有很大不同。這主要指頭兩卷,其所包括的時間為羅馬國家的初五百年。在實史開始之處,它就由於自身的緣故,決定和安排了表述的內容和形式。對較早時期,由於史料出處的研究並無界限,以及史料的時間難以確定和互無聯繫,歷史學家所遇到的困難在於,他很難使別人滿意,肯定也不能使自己滿意。盡管本書作者曾努力於認真克服研究和表述上的這些困難,但是,他在將本書呈獻於公眾之前,在這裡仍需做許多事情,多處需要修改。一繫列新的研究,如關於羅馬臣民的國家法地位,關於創作藝術和造型藝術的發展,已按其成果之大小納入這個版本。此外,許多小漏洞已經彌補,行文普遍改得更為鮮明,內容更為豐富,整個布局更清楚,更加一目了然。還有就是在第三卷中,迦太基戰爭期間羅馬民社的內部關繫,不像在版中那樣,僅作概述,而是依據事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給予應有的詳盡描述。
公正的評判者,也許首先是那個已承擔解決類似任務的人,將對此懂得去說明這種彌補原是在所必需的,從而對此請求諒解。無論如何,作者懷著感激的心情承認,公眾的評判沒有強調本書那些顯而易見的漏洞和不足之處,而是相反,無論贊賞還是異議,都是針對其中已告結束或已經完成的那些部分。
此外,作者已把本書盡力在外表上安排得更為妥善。瓦羅的羅馬城紀年保留在正文之中;頁邊的符號指相前某年。在年份對比時,羅馬城1年相前753年和奧林匹亞年6,4;盡管考慮到年的開端不盡相同,羅馬的太陽年始於3月1日,希臘年始於7月1日,據更為準確的計算,羅馬城2年相前753年的後十個前752年的頭兩個月,還相當於奧林匹亞年6,3的後四個月和奧林匹亞年6,4年的頭八個月。羅馬錢與希臘錢一律按如下方式換算,阿司鎊和塞斯特斯、第納爾和阿提卡的德拉克馬均視為相等,所有100第納爾以上的款項均以相應重量的現今黃金價值為基準,所有100第納爾以下的款項均以相應重量的現今白銀價值為基準,則羅馬錢一鎊(=327.45克)等於4000塞斯特斯,故根據1:15.5的金銀比率,羅馬鎊換算為304½普魯士塔勒(Talern),第納爾據白銀價值換算為7普魯士格羅申(Groschen)。卷所附的基佩特地圖把意大利的年事統一表示得更明顯,較敘述為優。頁邊標示的內容提要使讀者易於綜覽。按字母排列的目錄將附於第三卷,因為作者兼有其他職責在身,無法如願以償地迅速進行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