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兩個母本的簡介
如同這套叢書中的《論語》一樣,讀者手中的這本《孟子》,也是將楊伯峻先生《孟子譯注》和楊逢彬《孟子新注新譯》(北京大學出版社)糅合在一道,然後加以縮寫的本子。前者是華人世界以至全球影響、發行廣的《孟子》譯注本,後者大約是迄今為止在注釋《孟子》疑難詞句方面做得為精準的。本書取兩書之長,刪汰若干繁冗的考據,因而既適用於一般讀者,又適用於專門研究者。
既然本書乃糅合《孟子譯注》和《孟子新注新譯》而成,就有必要介紹一下作為母本的這兩部書。
《孟子譯注》是在國內外產生過重大影響的著作,已成為世界上許多大學的文科重要參考書。該書旁搜遠紹,博采古今學人的研究成果,間下己意,於注釋中盡量將歷史知識、地理沿革、名物制度、古代民俗以及古代哲學思想考證交代清楚;作為語言學家,楊伯峻先生尤其注意字音詞義、語法修辭規律的介紹,並時常對這方面的疑難問題進行論證。唯其如此,故能突破前修,獨樹一幟。書末附有《孟子詞典》,尤便讀者。所以著名古文字學家張政烺先生說:
在今注中確有極高的學術價值的,可以達到雅俗共賞的境地。楊伯峻的《論語譯注》《孟子譯注》《春秋左傳注》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論語》《孟子》成書較早,楊注雖對於典章制度的注釋小有不足,但其解決難點,疏通文意,都有獨到之處。(《關於古籍今注今譯》,載《張政烺文史論集,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831頁)
正因為此,《論語譯注》和《孟子譯注》纔成為同類著作的典範,近一個甲子以來,一版再版,歷久不衰。既然《孟子譯注》已成為同類著作的典範,也就無需再多作介紹了。
而《孟子新注新譯》主要想要做的,就是怎樣盡可能地使得它的注釋的準確性、可靠性較之同類注本做得更好。
這裡所說的“準確性、可靠性”,是指對“字面上”意義的把握,而字、詞、句所蘊含的思想或哲理,是思想史家或哲學家的任務。字、詞、句的釋讀,是語言學所管的;字面後所蘊藏的思想、哲理,是思想史或哲學所管的。這是兩個步驟,不宜合二為一。
現在我們說說“做得更好”的依據何在。
一個詞的多義,體現在字典詞典裡;在特定的上下文中它卻是單義的。也即,上下文鎖定了該詞,讓它隻能呈現出一個意義。而且,每個詞,以及每個詞下面的每個意義,它的分布(通俗地解釋,就是上下文條件,或“語境”)都是獨一無二,而與其他詞、其他意義是有所區別的;就像身份證號碼和車牌,是和具體的人、車一一對應的。總之,分布限定了詞義,分布就是特定詞義的標志牌。考察分布,楊樹達先生謂之“審句例”。《孟子新注新譯》的著者對考察分布也即審句例,是“死死抓住不放”的。
高郵王氏考據古詞語的典範之作,都是審句例得來的,也都符合分布的原理。例如王氏父子解讀《詩經·邶風·終風且暴》,就是通過對“終溫且惠”“終窶且貧”“終和且平”“終善且有”等“終~且~”格式句子的歸納分析,確定了“終”的類似於“既”的意義。由此亦可見,通過審句例來考察分布,其重要任務之一就是歸納格式。格式,能體現語言的繫統性。在格式中,詞義不但得以鎖定,有些隱晦不彰的詞義也能得以凸顯——如“終”的類似於“既”的意義。
更為重要的是,考察分布時,要對詞彙、語音尤其是語法知識加以運用。
考察分布,其背後的邏輯是語言的社會性,用王引之的話來說,就是“揆之本文而協,驗之他卷而通”。
古人考察分布也即審句例要靠博聞強記,今人借助計算機及其軟件,海量例句,轉瞬即到眼前;但一條條例句還須逐一分析,從中總結規律。這仍需要坐冷板凳。考察分布,其結論的得出,全依審句例的結果而定,不是事先預設的。
王力先生主張,要重視故訓,不要輕易推翻。許多審句例的結果證明,漢晉人的說法比清人的說法要可靠得多。
當今解讀或注解古書,有兩種常見的做法。種,即“廣綜博覽,擇善而從”,如陳鼓應先生的《老子今注今譯》《莊子今注今譯》等。第二種,其步常常是指出現在通行的理解不合情理,不符合某人的一貫思想,因此必須重新解讀雲雲。第二步,或者是改變句讀從而改變句子結構,或者是說對某字某詞應重新理解——通常是找出該字該詞的某個很偏的意義放入該句子。如果實在找不到作者期望找到的意義,就或是通過故訓、因聲求義等辦法,說某字和另一字相通假,應讀為另一字;或是說因字形相近,乃另一字之誤,等等。第三步,說隻有如此,纔符合情理,符合某人的一貫思想。
兩種做法,若必二選一,著者寧願選種。因為,種做法之“擇善而從”總有擇對的。第二種做法,則幾乎毫無正確的可能。因為:1.該做法一定要否定舊說另立新說,而舊說中往往有一說能夠通過審句例的檢驗因而正確,而正確結論一般又是獨一無二的;則新說不可通的命運,似乎已經注定。2.該做法的第二步僅僅隻能證明可能性,遠不能證明接近必然性。3.該做法的作者往往因為過分相信自己的語感,而省略了審句例這不可或缺的一環。4.他人對其審句例的結果往往能證明這一新說是不能成立的。5.該做法的作者實際進行了“字詞置換”,而在原文經共時語言全面考察文從字順時,字詞置換因為3個低概率(見《孟子新注新譯·導言》第21小點)的存在,其成功概率接近於零。
第二種做法之難以成功,還由於它把語言外部證據作為主要證據甚至證據,但“語言繫統內部的現像和現像之間的規律都可以通過繫統本身來加以解釋,而不需要向外界去尋找解釋的理由”(語言學家胡明揚語)。
我們的做法,可歸納為“雙突出”或“一個剝離,一根主軸”。
雙突出,就是我們在求證古今見仁見智未臻一是的疑難字詞句時,面臨語言內部證據和語言外部證據時,以語言內部證據為主,即突出語言內部證據。這是個突出。在語言內部證據中,又突出考察分布,即考察關鍵詞所處的上下文條件,也即楊樹達先生所謂“審句例”。這是第二個突出。
一個剝離,一根主軸,是指將語言外部證據從主要證據甚至證據位置上剝離開來,同時將與詞義存在一對一關繫的分布樹立為插入圓心的主軸。因為,語言繫統外廣闊無邊,那裡的“證據”多如牛毛;在語言繫統內部,也存在無數的“點”,在這無數點上,使用義訓、形訓、聲訓,乃至二重證據法等方法、手段展開論證,後也可能有無數結論。隻有圓心是獨一無二的,而有資格插入圓心成為主軸的,是與詞義存在一對一對應關繫的“分布”。
但我們並未放棄任何諸如形訓、義訓、聲訓以及二重證據法等訓詁方法、手段,隻是區分了證據的主次,並主張當主次證據產生矛盾時應當放棄次要證據而服從主要證據。
如此做法,在出土文獻作用日益重要的今天,在傳統文獻內部解決古書中的疑難問題依然大有可為,因為審句例即考察分布所得結論是可重復、可驗證因而是確切可信的。
讀過了這篇《前言》,讀者朋友如感覺意猶未盡,還想深入了解《孟子新注新譯》著者的理念,可讀該書《導言》以及該書中的一百多例《考證》。本書由於體例所限,未能再充分展開了,讀者諒之!
側聞有些學者認為,我們這樣解讀古書,偏離了訓詁的正軌。訓詁的正軌雲何?訓詁學自漢至宋,自宋至清,以迄民國,何曾故步自封閉關自守過?清代古音大明,學者因而得以突破字形,而知因聲求義;到了民國,又自覺地“以文法為訓”;我們不過是將“以文法為訓”向前推進了一步而已。試問高郵王氏之“審句例”(其典型範例即釋“終風且暴”)是否偏離了訓詁正軌?何獨我們“以文法為訓”而“審句例”卻偏離了正軌?對諸如“偏離訓詁正軌”的說法,楊樹達先生七八十年前就曾評價道:“故我所無者,整個繫統之文法學耳,非無文法也……若謂非我國固有即不必為,請問論者,出外亦乘火車汽車否乎?家居亦用電燈電話否乎?夫時代進步,吾人之治學亦當後勝於前,不能固步自封。必如論者之說,則吾人今日應茹毛飲血否乎?”是以我於此高論,實不欲多言。
二、孟子生平及《孟子》其書
必須聲明,這一部分及下一部分,是楊伯峻先生《孟子譯注·導言》的縮寫。孟子名軻,鄒國(故城在今山東鄒城)人。約生於周安王十七年(前385),卒於周赧王十一年(前304)前後。關於他的父母,我們知道得很少。西漢韓嬰的《韓詩外傳》載有他母親“斷織”“買東家豚肉”及“不敢去婦”等故事,劉向的《列女傳》還載有他母親“三遷”和“去齊”等故事,可見他很得力於母親的教導。
孟子出生時,孔子的孫子子思也已去世若干年了。他曾說:“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離婁下》)《荀子·非十二子篇》把子思、孟軻列為一派,《史記·孟荀列傳》說他“受業子思之門人”,是較為合理的。
關於孟子的生平,我們從《孟子》原書考察,孟子次到齊國正當齊威王之世。他在齊大概不甚得志,連威王所饋兼金百鎰都謝絕了(《公孫丑下》)。威王三十年,宋王偃始稱王,而且要行仁政(《滕文公下》),孟子便到了宋國。告戴不勝多薦賢士(《滕文公下》),答戴盈之問(同上),都在這個時期。
在孟子看來,宋王偃左右賢人大概不多;既不能使宋王偃為善,孟子也就在接受饋贈七十鎰(《公孫丑下》)後離開了。
當孟子留在宋國的時候,滕文公還是太子,因去楚國,道經宋國國都彭城,而兩次和孟子相見(《滕文公上》)。不久,孟子回到鄒國,和鄒穆公的問答(《梁惠王下》)大概在這個時候。或許由於孟子說話過於率直,引起了穆公的不滿,便停止了饋贈,因而使得孟子絕糧(見應劭《風俗通·窮通篇》)。
滕定公死了,文公使“然友之鄒問於孟子”(《滕文公上》)。魯平公即位,將要使孟子學生樂正克為政(《告子下》),孟子便到了魯國。可是因為臧倉的破壞,孟子便有“吾之不遇魯侯,天也”(《梁惠王下》)的慨嘆。滕文公嗣位,孟子便去了滕國。文公“問為國”,又“使畢戰問井地”(《滕文公上》)。齊人打算修建薛邑城池,文公害怕,又曾請教孟子(《梁惠王下》)。和許行的信徒陳相的辯論(《滕文公上》)也在這個時候。滕國究竟隻是個方圓不到五十裡的小國,孟子很難有所作為,當梁十五年,便來到了梁國,這時,他已年近七十了。和梁惠王的問答(《梁惠王上》)應該都在這一時期。
第二年,惠王去世,襄王嗣位,孟子和他一相見,印像就很壞(《梁惠王上》)。這時,齊威王已死,宣王嗣位,孟子便由梁來齊。“加齊之卿相”(《公孫丑上》)、“出弔於滕”(《公孫丑下》)都在這幾年間。
宣王五年,齊國伐燕。兩年之後,“諸侯將謀救燕”(《梁惠王下》),孟子勸宣王送回俘虜,歸還重器,和燕國臣民商量立君,然後撤兵。可是宣王不聽。第二年,燕國和諸侯的軍隊並力攻齊,齊國大敗。齊宣王便說“吾甚慚於孟子”(《公孫丑下》),孟子因此辭職。
孟子一方面非常失望,一方面又因年歲已大,主張又不能實現,隻得說道:“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歲矣。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公孫丑下》)孟子這時年已七十餘,從此便不再出遊,而和“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志,作《孟子》七篇”(《史記·孟荀列傳》)了。
關於《孟子》的作者,我們認為上面所引的太史公的這段話較為可信。這裡,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概念:《孟子》一書的撰寫,雖然有“萬章之徒”參加,但主要作者還是孟子自己,而且是在孟子生前便基本上完成了。關於這一點,魏源在《孟子年表考》中有所體會:“又公都子、屋廬子、樂正子、徐子皆不書名,而萬章、公孫丑獨名,《史記》謂退而與萬章之徒作七篇者,其為二人親承口授而筆之書甚明(咸丘蒙、浩生不害、陳臻等偶見,或亦得預記述之列)。與《論語》成於有子、曾子門人故獨稱子者,殆同一間,此其可知者。”
太史公隻是說“作《孟子》七篇”;到應劭《風俗通·窮通篇》卻說,“退與萬章之徒序《詩》《書》仲尼之意,作書中外十一篇”;班固《漢書·藝文志》也說“ 《孟子》十一篇”。趙岐《孟子章句》,便給這十一篇分列真偽,他說:“又存《外書》四篇——《性善辨》《文說》《孝經》《為政》——其文不能宏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放而托也。”因為趙岐肯定《外書》是贗品而不給它作注,以後讀《孟子》的人便不讀它,於是逐漸亡佚了。
趙岐又說:“孟子退自齊、梁,述堯舜之道而著作焉,此大賢擬聖而作者也。”又說:“《論語》者,五經之轄,六藝之喉衿也。《孟子》之書則而像之。”這些話,把《孟子》和《論語》相比,似乎有些道理,也確實代表了兩漢人一般的看法。
《墨子》《莊子·內篇》《荀子》都是每篇各有主旨,而篇名也與主旨相應。《孟子》卻不然,各章的篇幅雖然比《論語》長,但各章間的聯繫並沒有一定的邏輯關繫;積章而成篇,篇名也隻是撮取句的幾個字,並無所取義。這都是和《論語》相同,而和《墨子》《莊子》《荀子》相異的。所以趙岐說《孟子》是擬《論語》而作的。
《論語》既是“五經之轄,六藝之喉衿”,《孟子》又是“擬聖而作”,那《孟子》也成為經書的傳記了。盡管《漢書·藝文志》把《孟子》放在《諸子略》中,視為子書,但漢人心目中卻把它看成為輔翼“經書”的“傳”。漢文帝將《論語》《孝經》《孟子》《爾雅》各置博士,便叫“傳記博士”。王充《論衡·對作篇》說:“楊墨之學不亂傳義,則《孟子》之傳不造。”這便明明是把《孟子》視為傳了。又如《漢書·劉向傳》《後漢書·梁冀傳》《說文解字》等書所引《孟子》都稱“傳曰”。可見把《孟子》和《論語》並列,不是趙岐“一人之私言”,而是兩漢人的公論。
到五代時,後蜀主孟昶命毋昭裔楷書《易》《書》《詩》《儀禮》《周禮》《禮記》《公羊》《穀梁》《左傳》《論語》《孟子》十一經刻石,宋太宗又加翻刻,這恐怕是《孟子》列入“經書”的開始。到南宋孝宗的時候,朱熹從《禮記》中取出《大學》《中庸》兩篇,與《論語》《孟子》合編為“四書”,於是《孟子》的地位便更加提高了。到明清兩朝,規定科舉考試中八股文的題目從“四書”中選取,而且要“代聖人立言”,於是當時任何讀書人便不得不把《孟子》讀得爛熟了。
《孟子》的重要參考書,除了本文部分介紹過的兩部外,還有東漢趙岐作《注》北宋孫奭作《疏》並收入《十三經注疏》的《孟子注疏》、南宋朱熹《四書集注》中的《孟子集注》、清代焦循的《孟子正義》及現代董洪利的《孟子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