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對處於中國內陸惟一的文化沉積帶的土家族審美文化進行深度描述,尤其是標示著土家族民族文化符號儺戲、花燈戲、擺手舞與藥師等進行具體闡釋。土家族共同體在逐漸形成過程中,受到“民族生境”(自然環境和雙重生計方式)的影響,形成了“動”、“力”、“樂”的審美範疇以及和諧之美的審美意蘊。本書在宗教儀式與藝術形式及其審美意義共生與相互依存的中心話語的引領下,將土家族的儺戲、花燈戲、擺手舞與藥師等藝術形式及其蘊涵的宗教指向,納入到美學意義上對土家族的戲劇、舞蹈與宗教進行審美觀照和美學闡釋。本書還探討土家族審美文化傳統的延續和再造問題。隨著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文化轉型,土家族民眾自覺遵從了“習慣性做法”,延續了審美文化中的諸多藝術活動,同時,也在延續文化傳統的過程中進行了文化生產與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