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序
拜澤爾(生於1949年11月27日)是當今英語世界研究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德國唯心論和浪漫主義的權威學者,目前任職於雪城大學。他曾憑借其《理性的命運:從康德至費希特的德國哲學》贏得了當年的Thomas J. Wilson圖書獎。
在隨後的十多年間,他分別通過《啟蒙、革命與浪漫主義:現代德國政治思想的起源》《理性的主權:早期英國啟蒙運動中對合理性的捍衛》和《德國唯心論:反對主觀主義》,全面梳理了18世紀末的理性主義傳統。
在此期間,他分別於1993年和1996年在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他編譯的《劍橋黑格爾指南》與《德國浪漫派早期政治著作選》。如今看來,這一繫列的研究終導向了他關於德國早期浪漫派的繫統性梳理著作《浪漫的律令:早期德國浪漫主義觀念》所作的準備。
在《浪漫的律令》序言當中,拜澤爾為我們提供了其思想緣起的一個關鍵性線索,即他對早期浪漫派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他在牛津大學的博士生涯,那時他初次被謝林和諾瓦利斯迷住,但卻不知他們屬於一場更廣泛的、被稱作早期浪漫派的智識運動的一部分。在他看來,那時在牛津作為一名哲學研究生來研究早期浪漫派,是一件奇怪而孤單的事情。牛津從古至今都是一座經學堡壘;而早期浪漫派,如果要說它是什麼的話,便是對經學的否定。但在這個奇怪而孤單的過程中,他的兩位導師,黑格爾專家泰勒和觀念史家伯林給予了他莫大的鼓勵和幫助,《劍橋黑格爾指南》與《德國浪漫派早期政治著作選》正是他受二者影響,在“經學堡壘”中爬梳求索的結果。
《浪漫的律令》整本書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前言和導言類似於綜述性的引入工作;正文分為十章,前五章大多是在哲學義理上“清理門戶”,後五章則是基於新近發現的歷史資料“索隱發微”。
作為英美觀念史研究傳統中的一員,拜澤爾對於早期浪漫派的梳理工作無疑直接發軔於洛夫喬伊。在《浪漫的律令》章一開頭,拜澤爾便單刀直入地稱洛夫喬伊在1923年寫道,“浪漫主義”是“文學史和文藝批評的丑聞”。洛夫喬伊認為好干脆放棄這樣一個含糊的概念,因為學者們對它的涵義所給出的描述是完全衝突的。……為了補救這樣的無序狀態,他建議用復數形式而非單數形式來談論“浪漫主義”。而洛夫喬伊的弟子博阨斯在此基礎上明確表示:在洛夫喬伊對浪漫主義做出界定之後,人們可能不會再去談論浪漫主義真義何在的問題了。
然而,在洛夫喬伊之後,人們仍舊試圖去開啟這一潘多拉魔盒,“談論浪漫主義真義何在的問題”。伯林認為洛夫喬伊的觀點是徹底失敗主義的,他要盡其所能解釋何謂浪漫主義的根本含義。他認為研究浪漫主義明智的方法,就是耐心的歷史方法。頗具反諷意味的是,拜澤爾對其業師的批評恰恰是:片面且時代錯誤的(one-sided and anachronistic)。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批判構成了拜澤爾全書的核心立論之一:先前的研究者大多是“片面且時代錯誤的”,而這一“片面且時代錯誤”的主要原因就在於他們都是後現代主義者。
拜澤爾毫不諱言,他主要的批評矛頭直接針對關於早期浪漫派的後現代解釋,尤其是德曼、弗蘭克、伯林、貝勒、拉巴特和南希的作品。他們在本質上將早期浪漫派理解為一種對於後現代主義的展望,並將當代的問題強加在它身上。在拜澤爾看來,盡管早期浪漫派與後現代主義有著密切的聯繫,但它始終是一個獨特的歷史現像,仍然是18世紀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拜澤爾在《浪漫的律令》第二章至第五章裡便試圖去抗衡關於浪漫派的後現代主義解釋並恢復早期浪漫派的理性主義維度,而這也是拜澤爾自己早期著作中一以貫之的理性主義態度。
順著這一思路,有一個細節頗為值得玩味。在書中,拜澤爾將伯林稱為未具名的後現代主義者。初看之下,這似乎僅僅是對於後現代習語avant la lettre的反諷式運用,因為,對很多人來說早期浪漫派是未具名的後現代主義者。如同後現代主義者,他們懷疑基礎主義的可能性、批判的普適標準、完備體繫和自明主體。在福柯之前的諸世紀裡,他們是性自由的信徒、性別定型論的批判者,以及個人自由的捍衛者。他們也是詮釋學發展中的先鋒和歷史主義文學批評的創立者。許多學者開始意識到反基礎主義、歷史主義和詮釋學的源頭並不在20世紀——即在思想家如海德格爾、維特根斯坦、伽達默爾或杜威那裡——而是在18世紀末早期浪漫派一代的反啟蒙當中。
但問題是,為何他將眾所周知的自由主義者伯林也稱為後現代主義者呢?
不單如此,同樣作為謝林和浪漫派研究專家的弗蘭克,隸屬於德國古典唯心論傳統,其供職的圖賓根大學更是德國唯心論的重鎮,而拜澤爾竟然也將其置於後現代這一名目之下。1993年至1994年間,拜澤爾作為古根海姆基金資助學者對柏林自由大學進行學術訪問,據其所述,從內卡河畔到奧內達加湖的一路上,他都能聽到弗蘭克因被列入這樣的隊伍而怒吼著發出抗議。
雖然拜澤爾認為無人在後現代主義哲學方面能比弗蘭克擁有更多的激情、修養和智識,這尤為體現在其《個體的不可消逝性:反思主體、人格和個體,以回應“後現代”對它們所作的死亡宣告》,在書中弗蘭克將浪漫主義的詮釋學和個體性視為對付過度解構的解藥。但在拜澤爾看來,弗蘭克將早期浪漫派視為原初的後現代主義者,將他們置入終於後現代主義的對於理性的批判傳統當中;更重要的是,拜澤爾認為弗蘭克對諾瓦利斯、荷爾德林和謝林的解釋中的標志性論點,是他堅持認為這些思考者認定理性的基底預設了超理性的事物。這樣一個論點顯然與早期浪漫派所屬的柏拉圖主義傳統相違背。通過將這一觀點歸於早期浪漫派,弗蘭克堅決地將早期浪漫派置於後現代主義者的陣營之中;他們也許成了海德格爾與德裡達的喉舌,後兩者致力於擁護的正是這樣一種論調。因此弗蘭克背叛了他的盟友而投向了他的敵人。有鋻於此,在書中第四章和第五章裡,拜澤爾專文對弗蘭克乃至亨裡希關於早期浪漫派的解釋進行了批判。
然而,要弄清楚這樁懸案(畢竟將自由主義干將伯林和德國唯心論傳統中的兩位代表人物都納入後現代主義,Prima facie[乍看之下]實在也過於“後現代”了),單從拜澤爾對其業師和好友的攻訐中實在難以判定孰是孰非。然而,若根據拜澤爾頗引以為豪的歷史理性主義“內部批判”原則——與後現代之“文學的”針鋒相對——我們似乎也不應當援引過多的除卻本書之外的其他資源來進行“外部批判”。如其所言:“我的方法基本上是詮釋學和歷史學的,這是一種由浪漫派們自己捍衛並實踐的理路。這意味著我試圖根據他們自己的目標和歷史背景,從內部來解釋浪漫派。……而我在此的基本任務便是歷史重構。”
故而,我在此的基本任務,也是對拜澤爾的文本進行歷史重構,以發掘出其文本的思路和筆法。拜澤爾雖然將本書定位成“在本質上是引導性的,是一次指引讀者穿過陌生領域的嘗試”,但就筆者在翻譯過程中的感受而言,他事先已經預設了讀者具備相應的知識體繫,且諳熟於他所批判的對像(構成這本書的十篇文章除卻其早先著作中相關部分之外,便是專門的學術會議論文)。這一充斥著全書的反諷態度,構成了整本書的基調,筆者似乎也應就此表明本文在本質上也同樣是引導性的,是一次指引讀者穿過反諷領域的嘗試。
首先,拜澤爾在《浪漫的律令》導論中非常直白地宣稱早期浪漫派哲學之所以被忽視的原因有很多。既有潛在的政治原因:從二戰以來,浪漫主義被自由主義者和馬克思主義者一同污名為法西斯主義的意識形態,尤其是因為許多納粹黨將其信奉為黨政意識形態。也有學科原因:浪漫主義通常被認為是一場文學的和文藝批評的運動,且已成為文學評論家和歷史學者的專有領域。尤其還有哲學原因:在英語世界裡分析哲學的發展導致了對研究哲學的其他方式的懷疑與不滿。後是學術原因:有關德國浪漫派哲學的一些重要的手稿僅在二戰後纔得以出版。諾瓦利斯、荷爾德林和弗裡德裡希·施勒格爾的斷片注疏版隻在20世紀60年代出版過。雖然這些材料之前都可以獲得,但並非善本或注疏版。基於這四點,拜澤爾在《浪漫的律令》章中,首先確定了浪漫派的核心特征為浪漫詩概念,再把由這四個原因共同導致的解釋路徑稱為“標準解釋”,這種解釋被作為浪漫詩概念的核心與基礎,它假定其指涉的無非是一種新的文學和文藝批評。
我們首先注意到,《浪漫的律令》第二章第5節的標題是“後現代主義者和馬克思主義者的解釋” 。而後在第三章一開篇,拜澤爾又回溯了何以現實中的兩位死敵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居然會聯合起來攻擊浪漫主義。其中拜澤爾對後現代主義者的批判我們暫且在此按下不表,先隻就其對馬克思主義和自由主義針對浪漫派的“片面且時代錯誤的”批判做一個相應的考察。身處後冷戰語境內的拜澤爾,自然會將馬克思主義和自由主義的浪漫派理路作為他關於早期浪漫派解釋的重要先例。用他本人概括性的話來說便是:“一個多世紀以來,將18世紀末德國浪漫主義的誕生看作啟蒙運動的死亡已經成了老生常談。……這一老生常談聯合了德國浪漫主義的朋友和敵人。在19世紀30至40年代,德國自由主義者和左翼黑格爾主義者譴責了浪漫主義,因為他們視其為一場針對啟蒙運動的反動。但是,從19世紀末開始,並接著在20世紀20至30年代達到了高潮的是,德國民族主義者和保守派接納了浪漫主義,因為他們也相信它反對了啟蒙運動;然而,在他們看來,既然啟蒙是一種從法國輸入的外來意識形態並且敵視德國精神,這樣的反對便是一種美德而非罪惡。二戰後同樣的頑固態度又重現了,如今則是通過反法西斯主義而振興。既然浪漫主義被看作法西斯意識形態的本質,自由主義者和馬克思主義者便聯合起來攻擊它。”
有趣的是,在此和在之前的第二章第5節當中,全然不見所謂自由主義者們的身影,在拜澤爾所舉的例子中,占據顯著位置的是馬克思還有後來的盧卡奇,至多算上海涅。而拜澤爾對他們的回應簡單明了:在將早期浪漫派視為一場反動時,馬克思主義學者從未真正超出19世紀40年代的政治辯論,那時海涅、盧格和馬克思被迫要去捍衛他們的進步理想以對抗某些晚期浪漫派。他們自己對於早期浪漫派的特性描述屈從於激進傳統,犯了它的基本謬誤——時代錯誤,依照一些浪漫派的晚期代表來描述所有時段的早期浪漫派。
至此,拜澤爾立論中的一個關鍵區分便出現了,即浪漫派一般分為三個時期:早期浪漫派,從1797年到1802年;盛期浪漫派,到1815年;以及晚期浪漫派,到1830年。而將晚期浪漫派的反動性加諸早期浪漫派身上這一典型的歷史語境誤置,其肇始之人便是海涅。嚴格說來,馬克思等人對浪漫派的梳理性工作,都是基於海涅作為時代親歷者所著的《浪漫派》。在其1835年的《浪漫派》當中,海涅主張浪漫派 “非中世紀詩情之復興莫屬”。那麼,在拜澤爾針對“標準解釋”進行歷史批判的過程中,以其業師伯林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們到哪裡去了呢?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在名為“早期浪漫派與柏拉圖主義傳統”的第四章第4節的中間部分,伯林以哈曼研究者的身份短暫地出現了一次。拜澤爾如下概括了伯林對哈曼的理解:“伯林如此著力於哈曼的出身,以及虔信派對青年浪漫派的影響,這絕非偶然。一旦浪漫派被如此明確置於新教傳統之中,伯林便接著一以貫之地依照它的超理性主義來解讀他們……浪漫派的個人意志接著就變得好像是一個現代世俗版本的奧卡姆之神:它決定去做的就是好的,正是因為它決定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