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禮學與絕學
禮學研究是一種“絕學”,這樣說是否有些言過其實呢?
正如本書中屢次提到的,過去禮學在中國文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關於禮的相關著作也曾層出不窮。那麼,在本書的結尾,也不妨簡單回顧一下禮學的繼承與發展吧。
簡單地說,禮學有兩個方面: 一個是“經學”的領域,另一個是“禮制”的領域,過去的禮學都在這兩個領域中進行討論,不斷積累了各種著述。
其中,就“經學”方面說來,《儀禮》《周禮》《禮記》,即所謂的三禮文獻的注釋是其代表性著述,諸如十三經注疏中的各注疏、胡培翚《儀禮正義》、孫詒讓《周禮正義》等都有詳盡而精密的內容。而在“禮制”方面,朱熹與黃榦《儀禮經傳通解》、江永《禮書綱目》、秦蕙田《五禮通考》等書都是收集、整理古代或歷代禮儀制度的資料彙編,這些書並不限定於上述三禮文獻中的任何一種,而廣泛涉及吉兇賓軍嘉等各種禮儀方式,因此《四庫全書總目》(四庫提要)將其分類為“通禮”。換言之,“經學”之書作為儒教經典闡明了禮的基本原則,而“禮制”(通禮)之書則以此為依據而表示禮儀實踐的應用方式。
除此之外,還有禮儀的實踐手冊、儀式程序(manual)的禮書。這種禮書就是所謂的“儀注”,大致可分為國家舉行的國家禮儀和個人實施的私人禮儀(順便說一下,在朝鮮,通常不稱為“儀注”而稱為“儀軌”)。《四庫全書總目》(四庫提要)對此作了如下解釋:
案: 公私儀注,《隋志》皆附之“禮類”。今以朝廷制作,事關國典者,隸“史部政書類”中。其私家儀注,無可附麗,謹彙為“雜禮書”一門,附“禮類”之末。(《四庫全書總目》卷二十二·經部二十二·禮類四)
據此,“儀注”諸書中“事關國典者”就分類為“政書”,“私家儀注”則分類為“雜禮書”。在《四庫全書總目》中,作為國家層次的儀注書列舉了唐朝《禮》、宋朝《政和五禮新儀》、明朝《明集禮》等,而將朱熹的《家禮》歸入“雜禮書”中。當然,這裡所說的“雜禮書”僅僅是以經學為正統的角度下做的分類,其定位頗低,但實際上,如在本書中也反復敘述的,《家禮》作為一種日用禮儀實踐手冊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生過巨大的影響。這些儀式程序(manual)的禮書,從廣義上來說,也可屬於“禮制”的領域。
此外,還有研究在禮儀中使用的器物、服飾等東西的學問,傳統上,聶崇義的《三禮圖集注》等考證工作就相當於此。
這樣看來,可知所謂的禮學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總括起來應該如下:
經學——關於《儀禮》《周禮》《禮記》的注釋、著作 目的: 闡明禮儀的基本原則
禮制——禮儀實踐的著作 目的: 表示禮儀實踐的應用方式
1、通禮——實踐諸禮的資料彙編
2、儀注——國家層次(政書)、私人層次(私家儀注)
3、名物——器物、服飾等的考據
雖然這隻是一個很粗略的分類,但由此我們可知,“禮”並不是單純的觀念,而是要求以可見的形式付諸實踐(performance)的,因此,“禮”在歷史上持續實行,“禮制”方面的各種著作也十分浩瀚。所謂“禮學”,從廣義上說,就是包括所有這些方面的學問。
那麼,這樣的禮學方面的研究情況又如何呢?本書的章和第二章中對此討論了一些,但總的說來,近代以來,此領域的研究與其他領域的學問相比,不得不說是相當稀少,甚至寥寥無幾。
現在按我的記憶隨便舉例,在近現代中國,到一九八年代為止,積極推動禮學研究的人物隻有張錫恭、王國弼、人民共和國以後弼的瀋文倬,以及楊寬等人而已。在臺灣,雖然在一九七年代開展了“儀禮復原研究”,但此隻是一種孤立研究,似乎當時並沒有引起特別的反響。尤其應該指出的是,在近代學制中,儒教的研究被分類在“中國哲學”的領域,致使禮學在儒教研究中被擱置不理。這種傾向在中國尤為顯著,但是關於這種近代的學問劃分導致的問題,在這裡就不多作討論了。另外,禮儀隻是封建殘餘這一觀念,似乎也阻礙了禮學研究的繼承與發展。就上面提及的瀋文倬而言,他所從事的禮學研究,正是“存亡繼絕的工作&rdquo化《賀信》,《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中華書局,2006年)。
與此相比,在日本近代還相對保留了漢學的傳統,可以舉出加籐虎之亮、服部宇之吉、加籐常賢、宇野精一、籐川正數、川原壽一、西岡弘、影山誠一、池田末利、栗原圭介、林巳奈夫等人的名字。不過,即便如此,他們的禮學研究還是被認為是頗為特殊的,不免給人一種“有點古怪”的印像。說到底,它隻是旁繫,或者隻不過是為了理解中國哲學等“主流”的輔助手段而已。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的他們的研究雖是很寶貴的,但其範圍還很狹隘,仍是以中國古代為中心,幾乎沒有涉及到宋代以後的近世時期。
總的說來,近代以後,禮學的研究長期處於“不絕如線”的狀態,給人一種奄奄一息、勉強維繫生命的印像。特別是本書中研討的《家禮》研究,在近代以後,除了一些討論其真偽問題的文章之外,基本上幾乎沒有人關注。這種狀況在中國、日本、韓國基本上都是一樣的。
宋代的張載曾經高唱“為去聖繼絕學”(《張子語錄》)的理想。在激進的近代化、西化的浪潮中瀕臨斷絕的禮學以及《家禮》的研究,自一九九年代以後卻逐漸復興,現在出現了很多成果,與我開始研究禮學時相比,不禁有隔世之感。本書雖然並不是為“去聖”(去世的古聖人)而撰寫的,但是在繼承“絕學”這一方面,與近年來不斷出現的其他相關著作一樣,或亦可有羽翼之功。至於《家禮》在日本的接受史,至今研究還很少,本書在這方面也會有一定的意義。
後附記一下本書書名的由來。本書原本要稱為“東亞《家禮》思想研究”,但經過一些商量後,決定名為“愛敬與儀章: 東亞視域中的《朱子家禮》”。如上所述,儒教不僅有思想層面,也有禮儀層面,家禮關涉的不僅是思想上的事,因此不用“思想”兩個字了。關於“愛敬”與“儀章”兩個詞,取自朱熹《家禮序》開頭的一節:
凡禮,有本有文。自其施於家者言之,則名分之守,愛敬之實,其本也。冠昏喪祭儀章度數者,其文也。
據此,所謂禮需要兼備“本”(實質)與“文”(形式)兩個方面,而“本”與“文”的核心是“愛敬”之情和“儀章”之飾。以感情與文飾的混合(hybrid)說明禮的成立,是中國傳統的思考方式,《禮記·坊記篇》“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孟子·離婁篇上》“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等語都表明了這一點。朱熹注雲“節文,謂品節文章”,意思是對“仁”“義”的真實情感加以調節、文飾,纔能成為禮儀。因此《家禮》主張,在舉行冠婚喪祭時,人不僅要懷著愛敬家族的親切感情,還要按照禮儀規定舉行儀式纔行。“愛敬”與“儀章”這兩個詞雖然平淡,但卻很好地表現出了強調實質與形式、內與外、主觀和客觀的《家禮》一書的本質。
此外,本書的書名裡使用了《朱子家禮》一詞。當然,《家禮》是原來的名稱,但為了便於一般讀者理解而用了《朱子家禮》。
本書是首次在中國出版,在日本尚未出版。禮學以及《家禮》的研究今後仍要繼續下去,本書是在這個過程中取得的一個成果。當編輯本書之時,很多朋友和學生都予我以幫助,參與了翻譯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並希望學界同仁指正、賜教。
吾妻重二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