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導言
在定義一個社會時,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必須關注兩個緊密相關的要素:經濟制度和家庭制度。當今世界有兩種極具影響力的思想學派,一個將一切歸因於經濟,另一個則認為家庭或性是一切的根源,前者是馬克思學派,後者是弗洛伊德學派。我並不屬於其中的任何一個,因為我認為,從二者產生的實際結果看,經濟或性都未體現出任何明顯的一方勝過另一方的重要性。舉例而言,工業革命已經並且仍將對性道德產生深遠影響,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反觀之,清教徒的性道德觀也是工業革命發生必不可缺的心理原因。我不想說明經濟或性哪一方更重要,二者之間也不可能劃出明顯的分界線。經濟在本質上與獲取食物密切相關,但人類獲取食物極少隻是為了食物獲得者個體的利益。人類對食物的需求主要是為了家庭,當家庭制度發生變化時,經濟動機也相應地發生變化。如果像柏拉圖《理想國》中所描述的那樣,孩子被從父母身邊帶離並交由國家撫養,那麼不僅僅是人身保險,大部分的私人儲蓄都將停止。換而言之,如果國家取代了父親的作用,那麼國家實際上就成為的資產擁有者。徹底的共產主義者對此常常持相反的觀點,他們認為如果國家成為的資產擁有者,那麼家庭將無法存在。即使有人認為上述觀點過於,私有財產和家庭之間互惠互利的緊密聯繫也是無法否認的。所以無法判定哪一方是因,哪一方是果。
社會的性道德由幾個不同層面的內容構成。個層面是法律規定的內容。例如,一些國家是一夫一妻制,而另一些國家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接下來的層面是法律並不干預但公眾態度起重要作用的內容。後一個層面是由個體自行決定的內容,這種自行決定即使在理論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實際中卻已付諸實踐。除蘇聯外,歷史上沒有一個國家,也沒有一個時代,性倫理和性制度是通過理性的思考決定的。但這並不意味著蘇聯的制度是完美的,我隻是認為它的性制度並非迷信和傳統的產物,這與歷史上所有其他國家,或至少部分國家,都全然不同。從整體幸福和健康的角度判斷哪一種性道德好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而且答案也隨著具體情況的不同而改變。一個先進的工業化社會不同於一個落後的農業社會,一個醫療科學與衛生保健相當發達、死亡率低的社會也不同於一個疾病與瘟疫奪去大量未成年人生命的社會。或許當我們知道得越多,我們纔會認識到,好的性道德在不同氣候的國家不盡相同,在不同飲食習慣的國家也大有差別。
性道德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個人、夫妻、家族、國內、國際。其中的一些影響可能是好的,而另一些則是不好的。在對某種性制度作總體評價時,它的所有影響都必須考慮在內。首先,從純個人角度而言,必須通過心理分析來考量它所產生的影響。不僅要分析在某種準則反復影響下出現的成人行為,也要思考什麼樣的早期教育造就了對這種準則的服從。眾所周知,早期禁忌的影響是令人好奇的,也是間接的。就此話題而言,我們的探討是處於個體健康的層面。當我們開始思考男女關繫時,下一個層面的問題就出現了。很明顯,一些性關繫比另一些更有意義和價值。大部分人認為,相較於純肉欲的性關繫,心理因素占一定比重的性關繫是更合適的。事實上,有一種觀點從早期詩人一直傳承到文明社會的男男女女,即人們越將自身的個性投入其中,愛情的價值就越高。詩人也告訴人們要根據愛的強烈程度來判斷它的價值,但這是一個更有爭議的話題。大部分現代人認為愛應當是一種平等關繫,因此一夫多妻制自然不可能被認為是一種理想制度。綜觀此話題的各個方面,有必要既考慮婚姻又考慮婚外關繫,因為無論哪種婚姻制度盛行,婚外關繫也會相應地發生變化。
下一個問題是家庭。在不同時代、不同區域存在著不同形式的家庭組織,但父權制家庭占據很大的優勢地位,而且一夫一妻的父權制家庭越來越取代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的。性道德的初動機是為了確保女性的貞潔,這一動前開始就一直存在於西方文明中。沒有這種貞潔,親子關繫無法確定,父權制家庭也不可能存續。由於禁欲主義的心理影響,基督教堅持增加對男性道德的要求。近年來,隨著婦女解放而不斷增長的女性嫉妒心加深了這一方面的要求。但後一種動機也許隻是暫時性的,因為女性似乎更偏好一種對男女雙方都給予自由的性制度,而不是一種看似限制了男性,但實際上迄今為止隻是約束了女性的制度。
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也會出現不同的變化。婚姻可以由夫妻雙方自行決定,也可以由雙方父母決定。有的國家可以買新娘,而有的國家則可以買新郎,譬如法國。離婚也存在著千差萬別,既有天主教禁止離婚的教義,也有古代中國允許丈夫以嘮叨之由休妻的律法。在性關繫上,堅貞不渝或類似堅貞不渝的情形在動物以及人類身上都存在。為了物種的延續,雄性必須參與撫育後代的工作。例如,鳥類必須長時間孵坐在蛋上以確保溫度,同時它們每天也要花大量的時間外出覓食。對許多物種的鳥類而言,一隻鳥無法完成這兩件事,因此雄鳥的共同參與是必須的。所以大多數鳥類是道德的楷模。就人類而言,父親的加入將給後代帶來很大的生物學優勢,尤其是在動蕩的時代和動亂的區域。但隨著現代文明的發展,父親的角色越來越被國家取代。有理由相信,不久之後父親將逐漸失去其生物學上的優勢,至少在工薪階層中是這樣。如果這種情況出現,傳統道德將徹底崩塌,因為再也沒有理由要求一位母親明確她孩子父親的身份。柏拉圖把人類又往前帶了一步,他不僅把國家放在父親的位置,也放在母親的位置。我本人不是一個的國家崇拜者,也不會因為孤兒院的建立而欣喜異常,所以不可能熱情地支持這一計劃。當然,經濟因素促使柏拉圖的想法在某種程度上被采納也並非毫無可能。
法律從兩個不同的方面與性相關:一方面,強化社會的性道德;另一方面,保護普通個體的性權利。後者包含兩個部分:個部分是保護女性和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和利用,第二個部分是預防性病。這兩個部分的益處並未受到普遍關注,因此具體實施起來都未達到其應有的效果。就前者而言,反對白奴販運的群情激昂的抗議活動促成了一些法律條文的誕生,但這些法律條文可以被職業罪犯輕易規避,卻為敲詐勒索無辜的人提供了機會。就第二個部分的內容而言,“性病是罪的公正懲罰”這一觀念妨礙了人們對其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而從純醫學角度來看,這些預防措施是有效的治療方法。同時,“性病是羞恥的”這一公眾認知使得性病被隱瞞起來,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接下來是人口問題。它自身蘊藏著一個必須從各個角度加以思考的大問題。例如,母親和孩子的健康、大家族和小家庭對兒童性格造成的不同影響。這些可以被看作是這個大問題所涉及的衛生保健方面的內容。此外,這個大問題還涉及經濟方面的內容,其中既有個人的,也有公共的:一個家庭或社會人均所擁有的財富與家庭規模或社會出生率的關繫。與此緊密相關的是人口問題對於國際政治和世界和平的影響。後是優生問題,即通過社會各階層不同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來實現人口的進步與退化。隻有在審視以上幾個方面之後,對性道德的任何肯定或否定纔能有所依據。改革者和保守派都習慣於從某個方面,至多兩個方面,來思考這個問題,幾乎很難發現從個體和政治相結合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觀點。我們無法判定個體和政治哪個方面更重要,也沒有任何先驗知識來確保一個從個體角度而言的好制度從政治角度而言依然完美,反之亦然。我個人的看法是,在大多數時候和大多數地區,模糊的心理力量使人們接受了一些包含太多殘酷行為的制度。在當今世界的許多文明族群中,這種情形依然存在。我也相信,無論從個體還是公眾角度而言,醫療和衛生事業的進步使性道德發生了一些可喜的變化。但正如之前所言,父親的重要性比以往任何時代都弱化了。因此在評價現行的性道德時我們有雙重任務:一方面必須消除常常存在於人們潛意識中的迷信因素;另一方面,必須考慮那些全新的因素,正是它們使過去的智慧無法成為現在的智慧,而隻是變成了愚昧。
為了更好地了解現存的制度,我將首先觀察在文明程度較低的人類社會中曾經出現或目前依然存在的制度,接著分析目前在西方文明中盛行的制度,後思考這一制度在哪些方面還可以被完善,以及基於何種原因期盼這樣的完善能夠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