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大多數漢字都含有多個義項,幾個字之間因一些義項相接近或相關聯,於是構成了近義關繫,這樣的一組字稱為義近字。義近字不是一對一的關繫,義近也不等於義同,比如“至”字有多個意義,表示“到、達到”義時跟“致、到、達、抵”等字義相近,表示“達到程度”義時則又跟“極、”等字義近;又如“紅”跟“赤、朱、絳”等字構成了一組義近字。但是這些字在具體使用上,各有側重點,其適用對像、使用範圍、語言色彩、表述程度以及構詞能力等方面都各有所不同,如果忽視義近字之間的這些細微區別,錯誤地相互借用或混用,就可能
造成語義上的失誤或語體色彩上的混淆。比如“紅旗”可以說“赤旗”,但不能說“朱旗”或“絳旗”;說“紅漆”也可以說“朱漆”,但是“朱筆”、“朱門”跟“紅筆”、“紅門”意思就很不同。
造成語義上的失誤或語體色彩上的混淆。比如“紅旗”可以說“赤旗”,但不能說“朱旗”或“絳旗”;說“紅漆”也可以說“朱漆”,但是“朱筆”、“朱門”跟“紅筆”、“紅門”意思就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