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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族現代文學文獻題錄初編
    該商品所屬分類: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
    【市場價】
    1854-2688
    【優惠價】
    1159-1680
    【作者】 李存光 
    【所屬類別】 圖書  社會科學  社會科學總論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ISBN】9787520110709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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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開本:16開
    紙張:膠版紙
    包裝:平裝-膠訂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20110709
    作者:李存光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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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本書繫回族現代文學相關文獻篇目的首次彙集與整理,全書共分為三輯:一為《回族現代文學著譯題錄》,收錄1917-1949年回族作者在回族報刊及其他報刊發表的和單行出版的創作、譯作,以及有關中外文學的論說;二為《回族現代文學評介研究題錄》,收錄1917-2017年5月對回族現代文學的綜合述評、作家作品評介,以及有關回族文化和文化運動的評介研究資料;三為附輯,收錄1917-1949年其他族別作者表現回族生活的文學作品及1917-2016年對此類著譯的評介。   
    作者簡介
    李存光,回族,經名伊斯哈格。四川華陽(今屬成都)人。教授,博士生導師。巴金研究會副會長。1965年畢業於四川大學中文繫。1965~1978年為寧夏大學中文繫教師。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文學繫,獲文學碩士學位,後留院任教。曾任日本愛知大學客座研究員、韓國啟明大學中國學繫客座教授;曾受聘為寧夏大學回族文學研究所特邀研究員。
    目錄
    前言
    輯回族現代文學著譯題錄(1917-1949)
    一創作
    1.回族出版物
    附:新發掘和重刊的回族歌曲
    2.其他出版物
    二譯作
    1.回族出版物
    2.其他出版物
    三文學論說
    1.文學概論
    2.中外作家作品評介
    第二輯回族現代文學與文化評介研究題錄(1917-2017.5)
    一回族文學綜論前言
    輯回族現代文學著譯題錄(1917-1949)
    一創作
    1.回族出版物
    附:新發掘和重刊的回族歌曲
    2.其他出版物
    二譯作
    1.回族出版物
    2.其他出版物
    三文學論說
    1.文學概論
    2.中外作家作品評介
    第二輯回族現代文學與文化評介研究題錄(1917-2017.5)
    一回族文學綜論
    二回族作家作品及譯作評介
    1.作家作品評介
    2.譯作評介
    三關於回族文化和文化運動
    附輯其他族別作者表現回族生活的文學作品及評介題錄
    一作品(1917-1949)
    二評介(1917-2016)
    1917-1949年文獻所據出版物簡目索引
    一回族出版物
    二其他出版物
    三“附輯”所據出版物
    後記   
    前言
    前言關於回族現代文學的定位和文獻問題

    回族是中華民族的重要一員,回族現代文學是中國現代文學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20世紀80年代以來,回族現代文學研究在取得較大進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輕忽的問題。當下和今後一段時間,擺在研究界面前的要務在於,繼續踏踏實實地耕耘——發掘整理更廣泛豐厚的文獻史料,提供更有學術分量的研究成果,努力構建獨立的切合歷史實際的回族現代文學史,並以充實和完善中國(中華)文學史中的回族現代文學篇章。為推進這一宏願的實現,我就回族現代文學史研究中的兩個重要問題,略陳一己之見。
    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有關“回族文學”的定義一直存在爭議,至今仍有歧見。因此,在陳述己見之前,有必要首先明確我所理解的“回族文學”。
    36年前,我發表《回族文學刍議——對於回族文學範圍的看法》,闡明我對於“回族文學”範圍的具體看法。我的結論如下:前言關於回族現代文學的定位和文獻問題
            
            回族是中華民族的重要一員,回族現代文學是中國現代文學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20世紀80年代以來,回族現代文學研究在取得較大進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輕忽的問題。當下和今後一段時間,擺在研究界面前的要務在於,繼續踏踏實實地耕耘——發掘整理更廣泛豐厚的文獻史料,提供更有學術分量的研究成果,努力構建獨立的切合歷史實際的回族現代文學史,並以充實和完善中國(中華)文學史中的回族現代文學篇章。為推進這一宏願的實現,我就回族現代文學史研究中的兩個重要問題,略陳一己之見。
            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有關“回族文學”的定義一直存在爭議,至今仍有歧見。因此,在陳述己見之前,有必要首先明確我所理解的“回族文學”。
            36年前,我發表《回族文學刍議——對於回族文學範圍的看法》,闡明我對於“回族文學”範圍的具體看法。我的結論如下:
            回族作者創作的反映回族歷史、生活和思想感情、願望理想的各種形式的作品,是回族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回族人民口頭創作的和流傳在回族人民中的歌謠、敘事詩、故事、傳說等各種形式的作品,是回族文學的又一重要組成部分;
            回族作者創作的描寫其他民族生活的各種形式的作品,也是回族文學的組成部分。
            這個範圍的表述,具有質的規定性和量的規定性兩個方面。
            從質上說,它回答了什麼是回族文學的問題。所謂回族文學,必須是回族人的作品。列寧說過:“過於簡短的定義雖然很方便,因為它概括了主要的內容,但是要從定義中特別引申出應該規定的那個現像的極重要的特點,那畢竟是不夠的。……所有的定義都隻有有條件的、相對的意義,永遠也不能包括充分發展的現像的各方面的聯繫。”(《列寧選集》第二卷,第809頁)對上述關於回族文學的定義也應當作如是觀。因此,對這個定義,還需做如下補充:隻要是回族人的作品,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是民間流傳的,還是文人創作的;無論是反映回族生活的,還是描寫其他民族生活的,是寫歷史題材的,還是寫現實題材的;也無論是用回族人民熟悉的表現手法和表現形式寫的,還是用其他手法和形式寫的,都是回族文學。除此之外的作品,都不是回族文學。回族文學既然是一個關於文學民族屬性的基本概念,因此,在確定回族文學的範圍時,不宜強調濃厚的民族特色。同樣屬於回族文學的作家、作品,思想上有深有淺,藝術上有高有低,影響上有大有小。並不是屬於回族文學的所有作家、作品,都具備鮮明濃厚的民族特色,都能受到回族人民的喜愛和稱譽,更不一定都有資格進入回族文學史。隻有那些特色鮮明、成就較高的作品,纔會博得群眾的贊賞,隻有佼佼者有幸在回族文學史上爭得一席之地。這應該是不言而喻的。
            從量上說,上述範圍回答了回族文學中各組成部分之間主與次的問題。這裡所謂主與次,決不意味高與低、文與野,也不是指個別的情況,而是從整體上說的。就具體作品而言,不能說凡寫回族生活的作品無論其質量如何均應為主,凡寫其他民族生活的作品均應為次。對具體作家作品評價的高與低,敘述的繁與簡,完全應該根據該作家、該作品在文學上的實際成就來決定。但從總體上說,比如編寫一部回族文學史,總應該以更多的篇幅、更大的比重,敘述較多反映回族生活的作家和寫回族生活的作品。當然,由於回族文學本身有一個歷史發展過程,它從內容到形式都不是凝固的、僵死的、一成不變的,而處在不斷演變發展之中。這就需要從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情況出發有區別地對待。在古代回族文學書面創作中,一定要分出主與次,恐怕就很困難。應該說,回族文學中的主次關繫,是隨著時代和社會發展,纔逐漸明確起來的。
            今天我仍堅持以上看法。這裡,隻需要強調一點:觀照近代以降回族文學的歷史狀貌,梳理其演變脈絡,探析其特色價值,一定要充分尊重各時期不同的社會歷史狀況和文化文學語境,充分尊重百年來回族文學發生發展、成長壯大的實際歷程,不能簡單地用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尺子”衡量包括現代以及“建國十七年”和“文革”在內60年期間的回族文學。
            一定位:回族現代文學歷史地位及價值的審視
            回族現代文學是回族古代、近代文學轉折更新的界標和回族當代文學的濫觴。遺憾的是,經過30餘年的研究,現代從來隻有同當代或近代聯姻合書的緣分,時至今日,仍然沒有看到一部獨立成書的回族現代文學史,難怪有論者四年前就發出這樣的慨嘆:“由於‘現代回族文學史’至今的空白,使得對這一時期的考察顯得艱難而‘斷語’頻出。”
            我曾在《現代回族文學版圖有待重構》一文中,對“現代‘寄寓’在古代與當代之間,或作為古代(近代)文學的收束,或作為當代文學的楔子。在巍峨的古代文學殿堂和多彩的當代文學大廈之間,‘茅屋’般的現代文學顯得格外低矮”這一現狀表示強烈質疑,提出:從“史”的角度看,回族現代文學比古代文學更能寫成“史”,在運用漢語文寫作的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中,回族現代文學展開“史”的敘寫當仁不讓。拙文對回族現代文學的內涵和風貌,做了如下簡要展示:,從事文學創作的作者群體人多面廣,作品題材和體裁豐富。第二,用漢語出版的報刊之多,在各少數民族中獨占鼇頭。第三,“回教文化運動”的規模和影響,在現代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史上首屈一指。第四,大力興辦現代回民學校,也在一定程度上普及和促進了回族青年學子的文學創作。第五,眾多回族學子到海外留學,極大地推動了伊斯蘭經典和阿拉伯文學作品的譯介。第六,回漢之間廣泛而密切的文學交流互動,在各少數民族中尤為突出。
            嚴格說,上述粗線條的勾勒隻是不甚全面的現像描述。需要從現像中梳理出更重要的問題:回族現代文學在整個回族文學發展鏈條上所處位置,即回族現代文學在整個回族文學歷史進程中有何特殊的意義和價值。之所以這樣說,緣於已有回族文學史著述中的敘述表明,“現代”敘述趨於弱化、淡化甚至被邊緣化,“現代”是否有獨立存在的位置和價值,研究者或心存疑慮,或已經用筆投了票。
            考究史實,在回族文學從古至今的發展鏈條上,“現代”三十年是光彩四溢的一環,可謂空谷足音,承前啟後,功不可沒。
            首先,標舉“回教文藝”並明確其範圍,“回教文藝”自此始得確立並為漢族文學主導的中國文壇認可,這是“現代”在回族文學史上具有的開創性貢獻和歷史價值,功臣首推馬宗融先生。
            1939年1月馬宗融先生發表《理解回教人的必要》,率先提出文藝作品表現回族人生活的問題,他希望“非回教的文藝同志們”“以兩種觀點去理解回教人:從社會學的觀點我們應該理解他們的信仰,生活,習慣,感情等等,至少要弄清楚他們一樣是中國人。從文藝的觀點我們要去了解他們的生活,把握他們的生活,由之表現或誘導其教中人自己表現他們的生活”。1940年4月,他在《對〈國家至上〉演出後的希望》一文中強調當時文藝作品中“向不為人注意,或不敢注意”的“回教題材”這“一大塊藝術的新園地”。在馬宗融的推動下,《抗戰文藝》1940年第6卷第1期專門推出了“回民生活文藝特輯”。全國有影響的文學刊物標舉“回民生活文藝”的概念,這無疑是中國歷史上的首創!
            緊接著,1941年6月,馬宗融應《文藝月刊》編者命題之約,撰寫《抗戰四年來的回教文藝》一文,正式提出和使用“回教文藝”這一概念,並對四年間的“回教文藝”做了階段性的描述總結。“回教文藝”中的“文藝”實際就是“文學”,“回教文藝”即“回族文學”,因為它的主體和重心是文學,隻是由於還涉及戲劇演出和歌曲演唱等少量藝術活動,所以冠之以“文藝”。在國內主流文藝刊物上標舉和推進“回民生活文藝”“回教文藝”,可謂空谷足音,這不僅顯示了馬宗融先生獨具的眼光和超群的膽識,也表明回族文學自此跨入了一個全新的時期,中國主流文壇已將這一文藝現像置於中國文學的範疇之中並予以認可和支持。
            馬先生在上文開篇明確宣示:他談的“回教文藝”指“回教信仰者所創作的文藝”或“回教人所寫的文藝作品”,即回族作者所創作的詩歌、小說、戲劇、各種形式的散文,對外國伊斯蘭教人作品的翻譯,以及回族期刊中的文藝寫作和翻譯。這是歷史上對“回族文學”範圍首次明晰確切的表述。但他在回顧中國歷史上一些回族作者詩文的簡況後又斷言:“是以我們隻能說我們有回教信仰者的文藝,而沒有回教文藝,一直到現在,都是如此。”如何理解“回教信仰者的文藝”和“回教文藝”這兩個看似抵牾的概念呢?歸納《抗戰四年來的回教文藝》一文的要義,就創作來說,馬先生心目中的“回教文藝”有兩種類型:一為“回教人所寫的文藝作品”,即回族人創作的文學作品;二為“回教人反映回教生活”,“用回教題材創作”,“具有回教感情”,“運用著回教獨用的語言”的作品,上乘的則是“能愜心責當地反映回教生活或表現出回教詩人的特殊風格”,顯示出一定“回教特色”的作品。
            顯然,“回教信仰者的文藝”和“回教文藝”並不矛盾,都是指回族作者的作品,但前者內涵大於後者。所有族別為人所知和暫不為人所知的回族作者所寫的各種題材內容的文藝作品,都屬於“回教信仰者的文藝”;其中,那些描寫回族生活題材,表現某種回族思想感情,具有某些回族特色的,是為“回教文藝”。
            《抗戰四年來的回教文藝》是對1937年7月至1941年6月中國“回教文藝”狀貌的簡要回顧綜述,不是邏輯謹嚴的理論文章,概念表述難免有不嚴密之處。我以為,可以這樣理解馬先生文中使用的兩個概念:“回教文藝”包含在“回教信仰者的文藝”之中。前者指一般文學意義上的回族作者書寫,是回族作者民族意識非自覺或模糊隱蔽的寫作,或可稱作廣義的“回教文藝”;後者指回族文學意義上的回族作者書寫,是回族作者民族意識自覺的或有意表露的寫作,或可稱作狹義的“回教文藝”。馬先生肯定廣義的“回教文藝”,而他抱以更高要求的和他所期待的則是狹義的“回教文藝”。
            在學術研究的意義上,區分“廣義”和“狹義”的“回教文藝”,即回族文學,為我們觀照自古及今的回族文學,提供了一個參照。廣義的“回族文學”即回族人士的文學書寫,在回族形成以後就在事實上存在,源遠流長,不絕如縷;狹義的“回族文學”即回族人士自覺地以回族身份的文學書寫,則誕生和形成於現代。就傳統的時代(時期)劃分看,古代、近代和“建國十七年 ‘文革’十年”,屬於一般文學意義上的回族作者書寫時代(時期)。20世紀80年代至今,屬於“回族文學”意義上的回族作者書寫時代(時期)。現代則是後者形成並呈現出前後者並存兼有狀貌的時期。那時在回族報刊上發表各類作品的眾多回族作者,無疑都有自覺的民族意識,屬於回族文學意義上的回族作者書寫;在其他漢語文報刊上發表作品的回族作者,少數具有自覺的民族意識,大部分淡化或隱匿了民族意識,雖然他們的某些作品(特別是抒情性作品)也寄寓著作為回族作者自己的感情,但仍屬於一般文學意義上的回族作者書寫(至於不同的作者和具體作品,情況復雜,需要一一辨析)。
            把“建國十七年”和“文革”十年也列為隻有一般文學意義上的回族作者書寫,並非標新立異。是的,新中國成立後回族的民族身份得以確認,得以和漢族平等相處,包括回族在內的各少數民族享受到前所未有的政治待遇和多方面的照顧,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然而,回族民間刊物悉數消失,在緊鑼密鼓的一繫列政治運動尤其反“地方民族主義”和思想文化批判鬥爭的震懾下,在越來越“左”的文藝路線指揮下,何曾有過(當代)“回族文學”的概念?何曾探討過(當代)“回族文學”的相關問題?沙陸墟、木斧等因不同“政治問題”而噤聲,穆青、胡奇、郭風、沙蕾等前輩作家和寫過少量反映回族生活作品的哈寬貴、白練等青年作家,都努力彙入和湮沒在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的主流話語之中。一個基本的事實是,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學界對什麼是“回族文學”尚且歧義紛呈、莫衷一是、認識模糊,遑論對此前三十年“回族文學”有所描述評析!
            旗幟鮮明地提出“回族文學”,有組織、有計劃地在全國範圍內收集爬梳古往今來的有關作品,並組織人力著手研究回族文學的發展歷史、現狀、特點及其他問題,倡導和大力推動當下回族文學創作的發展,肇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從這時起,回族文學之樹纔得以承接現代的脈息,在正確的文藝政策扶持澆灌下,在較寬松的文化環境中重新萌發、茁壯成長,直至枝繁葉茂,繁花似錦,果實累累。一位民族學學者對於回族現代文學與當代文學的承接關繫,有這樣的認識:“發軔於民國以宗教內容為題材的文學作品,成為中國伊斯蘭教文本資源本土化的一大特征,聯繫近年來在中國文壇上比較活躍的張承志等人,我們似乎纔能感受到這種本土化的價值和開創精神。”此言的用語或有可斟酌之處,但意蘊深中肯綮,發人深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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