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趙逵夫
從漢代至二十世紀末以至本世紀初,關於尉繚其人與《尉繚子》其書,各種文獻中記載歧異,學者們的看法分歧之大,在先秦諸子之中無有過之者。首先,關於尉繚是什麼時候的人,是戰國中期的還是戰國之末的;是哪一國人,以及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是否如有的學者所說為司馬錯,或宋钘,或尹文,或尹文弟子;他的生平大體怎樣,這些都有種種說法。其次,關於其書,是一部書還是兩部書;今存《尉繚子》究竟是《漢書·藝文志》中所說兵書,還是雜家之書,還是“合編本”;如是兩部,為一個人所著,還是分別為兩個人所著,所有這些,均無定論。對其人突出的懷疑說法,是本無其人;對其書突出的懷疑說法,是後人擬作的偽書。
一九七二年山東銀雀山西漢初年墓中出土了《尉繚子》的殘簡六篇,偽書說銷聲匿跡了,被一些人疑為虛無的尉繚其人也復活了,隻是關於作者生活年代及生平方面仍不清楚,關於其人、其書看法上的不少分歧還在。
然而,當我們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研究,對相關歷史文獻進行徹底地清理比較,將從古到近代並不矛盾的說法聯繫起來作整體分析,就會發現:尉繚這個人是六國末一位有思想、有政治遠見的傑出人物,他本名頓繚,為西周時封國頓國舊貴族之後。頓國於春秋末年(周敬王十四年,前四九六)為楚所滅,除王族被迫南遷外,其他同姓旁族成為魏人,以“頓”為氏。頓繚生活於魏昭王、安釐王、景愍王(即秦王政前期)時代。其晚年入秦以後,秦始皇任命為國尉,後人遂稱之為“尉繚”。《尉繚子》一書是尉繚不同時期著作的結集。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秦始皇十年免呂不韋相國之職以後說:
大索,逐客。李斯上書說,乃止逐客令。……大梁人尉繚來,說秦王曰:“以秦之強,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恐諸侯合從,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愍王之所亡也。願大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秦王從其計。見尉繚亢禮,衣服食飲與繚同。繚曰:“秦王為人,蜂準,長目,摯鳥膺,豺聲,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得志亦輕食人。我布衣,然見我常身自下我。誠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為虜矣。不可與久遊。”乃亡去。秦王覺,固止,以為秦國尉,卒用其計策,而李斯用事。
我以為《尉繚子》一書的作者即此尉繚,六國之末人。
同時,我以為尉繚即戰國策中說的頓弱。《戰國策·秦策四》秦王欲見頓弱雲:
秦王欲見頓弱,頓弱曰:“臣之義不參拜,王能使臣無拜,即可矣。不,即不見也。”秦王許之。於是頓子曰……秦王悖然而怒。
頓弱曰:“山東戰國有六,威不掩於山東,而掩於母,臣竊為大王不取也。”秦王曰:“山東之戰國可兼與?”頓子曰:“韓,天下之咽喉;魏,天下之胸腹。王資臣萬金而遊,聽之韓、魏,入其社稷之臣於秦,即韓、魏從。韓、魏從,而天下可圖也。”秦王曰:“寡人之國貧,恐不能給也。”頓子曰:“天下未嘗無事也,非從即橫也。橫成,則秦帝;從成,即楚王。秦帝,即以天下恭養;楚王,即王雖有萬金,弗得私也。”秦王曰:“善。”乃資萬金,使東遊韓、魏,入其將相。北遊於燕、趙,而殺李牧。齊王入朝,四國必從,頓子之說也。
讀之,即知兩書所記為同一事。
,《戰國策》中所記頓弱要求見秦王時不參拜,秦王許之,正是《秦始皇本紀》中所寫秦王“見尉繚亢禮,衣服飲食與繚同”的根源,也因此纔有尉繚怕被殺而逃走之事。
第二,兩書所載向秦王陳辭,雖詳略不同,但可看出其相同點:《秦始皇本紀》言“願大王毋愛其財”,“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秦策》中言“資臣萬金而遊,聽之韓、魏,入其社稷之臣於秦”。兩篇之異隻在詳略不同、各有側重而已。
第三,頓弱同尉繚之別,“頓”為姓氏,“尉”為官名。因秦以其為國尉,是頓繚後之職務,故秦人稱之為尉繚,漢以後亦因之而稱之為“尉繚”,猶衛鞅之稱作商鞅(秦封之為商君)。
第四,“繚”字在先秦之時與“弱”音相近,故有的文獻中寫作“弱”。二字在先秦古韻中均屬宵部。其聲母“繚”在來母,“弱”在日母,來母之字與日母之字通借之例古多有之。如《山海經·海外北經》“柔利國”,一雲“留利之國”;《尚書·盤庚上》“無弱孤有幼”;漢石經“弱”作“流”;《戰國策·魏策三》“秦繞舞陽之北”,漢帛書本“繞”作“繚”。“流”、“留”、“繚”與“弱”、“柔”、“繞”通借,說明當時某些方音中“繚”與“弱”同音,則頓弱即頓繚。
我們弄清楚了尉繚在上古文獻中的另一寫法,將他見於先秦史料的時間提前,而且對他生平的考察可以有更寬的範圍,對他的身世可以有更多的了解,而且進一步證明:尉繚是六國末年人。其實清代學者瀋欽韓在其《漢書疏證》中已言:“頓弱與尉繚乃一人,記異耳。”唯缺乏嚴密的論證而已。
《尉繚子》篇《天官》開頭即為梁王問尉繚子,“尉繚子對曰”之語,《史記·秦始皇本紀》也明言“大梁人尉繚”,其為魏人無疑。《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秋,楚得臣帥師伐陳,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又《春秋·僖公二十五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引或曰:“頓國本在今縣北三十裡,頓子迫於陳而奔楚,自頓南徙,故曰南頓。”頓國之地本在今河南省東北部,當濮陽以北。《詩經·衛風·氓》:“送子涉淇,至於頓丘。”頓丘即頓國所在地。因黃河下遊常有水患,城邑多建於山丘,如商丘、帝丘等名皆由此而來。
頓繚之生,上據頓國之亡不足二百年。從家庭傳統來說,他具有回顧歷史,從政治、軍事等方面考慮如何強國的意識與條件,這同其關注政治、研究軍事、成就了一部在思想上超越前代的軍事著作的經歷相符。
戰國之時一般遊說之士也有出身低微者,但究心於兵法者多為舊貴族出身。因為無論怎樣,舊貴族總希望自己的國家長存,祖宗之禋祀不絕,形成了一種傳統的觀念。《史記》中載:“司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子也。”即其例。
因尉繚之“尉”為秦官名,本名繚,其姓氏被淡忘,故早期文獻中有作“繚子”者,又同音誤為“料子”。《尸子·廣澤篇》說:“墨子貴兼,孔子貴公,皇子貴衷,田子貴均,列子貴虛,料子貴別囿。”“囿”通“宥”,寬也,引申為寬泛無別。“別宥”即言要明確地區分辨別事情的各方面,要有正誤、善惡、是非及其程度之分。《呂氏春秋·去宥篇》雲:“夫人有所宥者,固以晝為昏,以白為黑,以堯為桀。宥之為敗亦大矣……故凡人必別宥然後知,別宥則能全其天矣。”此“宥”即指不辨晝夜,顛倒黑白,不分善惡,混淆是非。這是從哲學、邏輯學的角度提出的一種政治觀念,體現出法治、禮制思想。“料子”即“繚子”,也即尉繚子。梁啟超疑料子即尹文或其弟子,顧實以為是宋钘,均非是。楊樹達《漢書管窺》引梁玉繩之說:“尉繚子即《尸子》所謂‘料子貴別’者也。”“貴別”、“貴別囿”意思相同,都體現著法家思想,這與《尉繚子》的思想一致。
由上文的論述已知尉繚為戰國末年人。史書中言“六國時人”,實指戰國之末,因為至戰國中期大小諸侯國尚有十多個,且秦滅六國也用了十個年頭,而將後一國——齊滅後十五年,秦也就亡了,故司馬遷《史記·六國年表》即包括秦在內。
我考證尉繚生於魏襄王十八年(前三〇一)前後,卒於秦王政十三年(前二三四)以後的數年間,大約就在魏景愍王去世(前二二八)前後。因為尉繚在秦王政十年入秦,得為國尉,此後幾年中秦魏間無事,秦王政十二年秦還助魏攻楚。但至秦王政十六年(前二三一)魏向秦獻麗邑,韓向秦獻南陽,似尉繚已不能完全保護魏國的利益。不過,此後五年秦亦未攻魏,而至秦王政二十二年(前二二五),王賁攻大梁,決河水灌大梁城,魏王假出降,魏亡。此時尉繚可能已卒。
關於學者們都提到的《尉繚子》一書開頭“梁惠王問尉繚”一句的問題。全書提到“梁惠王”隻此一處,我以為原文本作“梁王”,是後人誤加了“惠”字。
首先,古代文獻在印刷術發明之前長期傳抄,誤增“惠”字的可能性很大。《孟子》為儒家重要的經典,人皆熟讀之,其篇開頭即作“孟子見梁惠王,王曰”雲雲,《尉繚子》開頭的行文方式與此完全一樣,而且《孟子》中此篇的篇名也叫“梁惠王”,分兩卷:“梁惠王上”,“梁惠王下”。人們常讀、常說“梁惠王”,無形中抄為“梁惠王”的可能性存在;或者有人以為魏國隻有梁惠王親近文士,文人多向他進言,以為原文缺“惠”字而補上的可能性也有。
其次,《戰國策》中隻有魏惠王稱作“梁王”,也可能是有的學者依《戰國策》之例補“惠”字。但並沒有注意到,《史記》中隻有魏安釐王纔稱“梁王”,其他如魏惠王作“梁惠王”,魏襄王作“梁襄王”,謚號是不省的。《尉繚子》一書之編定應在西漢時,其義例應與《史記》相同,“梁王”是指梁安釐王。這裡當是有自認為博學者依《戰國策》之例而妄加了“惠”字。
再次,從社會環境方面來說,尉繚也不可能是魏惠王之時人。魏惠王雄纔大略,是魏國在魏文侯之後有作為的君主。魏惠王在魏文侯之後進一步實行改革,國力也進一步強大。楊寬《戰國史》列出其重要舉措:(一)興修水利,開發川澤;(二)開創選撥“武卒制度”;(三)加強防備和控制交通。魏國都城原在安邑,地處河東,受秦、趙、韓三國包圍,隻有上黨山區有一線地可以和河內交通,如果趙、韓聯合切斷上黨的交通線,加上秦的進攻,形勢就岌岌可危。魏惠王繼位之第九年將都城由安邑遷於大梁,又與韓、趙二國調整交換土地,使魏在中原的土地連成一塊,造成有利的形勢。惠王在位三十六年,隻有兩次戰敗。魯、宋、衛、韓之國君都曾入魏朝見魏惠王,魏惠王也曾分別同韓、趙、齊、宋、燕、秦之君相會。如果尉繚生活於惠王之時,不至於不被重用、很少見於史書記載;隻因生活於昭王之後,當魏之晚期,纔未能充分發揮其纔略。
總之,《尉繚子》開頭本作“梁王”,尉繚子非梁惠王時人。很多學者隻糾結於這一個字,或堅持為“魏惠王時人”、“戰國中期人”,或言有兩個尉繚,都是膠柱鼓瑟。由於一個字,在尉繚和尉繚子一書的研究中形成如此多的混亂,一兩千年中無法解脫,真是令人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