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形態日益多樣的今天,越來越多人高呼“家庭”走向了解體。
究竟,何以為家?是不論遠近無從選擇的血緣,還是一屋幾人三餐四季的共同生活?與其說“家庭”是一種現實存在,應該說更多存在於每個人的“家庭自我認同意識”(Family Identify)中,也就是每個人的心理認同和個人選擇。對在血緣、種族、婚姻等界限之外的親密關繫的形容,常常說“像家人一樣”,也就是個人的心理認同。家庭並不是集體式的人格。自我認同意識隻歸屬於個人,家庭發生變化,意味著構成家庭的每個個人發生了變化。
從家庭到“像家庭一樣”,家庭的臨界點在哪裡呢?
此外,作為從充滿社會競爭壓力的公共領域“逃脫”出來的私人領域,在性別視角下,家庭仍充斥著權力和資源的不平等,以及由此造成的壓迫結構:家務為什麼成了女性的“強制勞動”?看護老幼,為什麼成了主婦們的“天職”? 家務勞動為什麼是無償的?在家庭負擔未曾減輕的前提下,女性進入職場,真的是獲得了平等和解放嗎?
當一個個疑問提出時,作為“愛的共同體”的家庭的蓋子,也就被揭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