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公司在西方國家歷經了幾個世紀的發展,已成為占主導地位的企業組織形式,並在西方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現在,許多國家都擁有比較成熟的公司法律、規章制度,公司制度比較健全。在我國,公司法頒布於1993年12月,這部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是為國企改制而設計的,從它誕生之日起就被賦予沉重的歷史使命。經過十二年的實施,它在企業轉制和公司規範運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改革至今,這種“政治使命與法律”結合的產物已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從市場經濟與公司法的修訂同步演變的理論來看,修訂公司法成為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的當務之急。
1993年公司法頒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兩次對其進行了小範圍的修改。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第18次常委會又一次對公司法進行了修改,這次修改可謂是自公司法頒布以來的一次真正意義上的修訂,與以前的公司法相比,修訂的內容涉及到公司法的各個方面。
本書則詳細介紹了這部全新的公司法,包括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結構、公司的設立制度、公司的資本制度、公司的組織制度、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公司的股權、公司債、公司的變更、解散、清算以及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方面的內容。該書體繫完整,內容全面,對於從事公司法學習、研究的人員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1993年公司法頒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兩次對其進行了小範圍的修改。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第18次常委會又一次對公司法進行了修改,這次修改可謂是自公司法頒布以來的一次真正意義上的修訂,與以前的公司法相比,修訂的內容涉及到公司法的各個方面。
本書則詳細介紹了這部全新的公司法,包括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結構、公司的設立制度、公司的資本制度、公司的組織制度、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公司的股權、公司債、公司的變更、解散、清算以及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方面的內容。該書體繫完整,內容全面,對於從事公司法學習、研究的人員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