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新年伊始,《保險業法制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首次同廣大讀者正式見面了。在眾多回顧和展望類的年度報告中,《報告》以深度、新穎和全面見長,突出史料性和時效性,力求以平實、嚴謹和簡潔的語言,深入淺出的形式,體現嚴肅而深刻的主題。
《報告》立足於我國保險業法制建設大局,從多個不同角度,以立法評述、司法解讀、判例點評等方式,本著尊重法治、求真務實的原則,客觀描述和評價保險業面臨的重大法律問題,並對加強和完善保險業法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保險監管官員、保險行業專家、資深教授和保險公司法律顧問,共同組成了《報告》的指導和寫作班子。作者均具有法學博士、碩士學位,他們所擁有的豐富法律專業素養和產壽險實踐經驗,確保了《報告》的權威和準確。
《報告》分上篇和下篇兩個部分,上篇為立法評述,下篇為專題研究。主要對2006年度我國制定和頒布的與保險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章,以及人民法院和地方省人民法院制定的有關司法解釋行分析;選取有重大行業影響的典型司法判例進行評述;同時圍繞保險合同法和保險業監管兩部分,對年度國內保險法律學術文章進行綜述研究。新年伊始,《保險業法制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首次同廣大讀者正式見面了。在眾多回顧和展望類的年度報告中,《報告》以深度、新穎和全面見長,突出史料性和時效性,力求以平實、嚴謹和簡潔的語言,深入淺出的形式,體現嚴肅而深刻的主題。
《報告》立足於我國保險業法制建設大局,從多個不同角度,以立法評述、司法解讀、判例點評等方式,本著尊重法治、求真務實的原則,客觀描述和評價保險業面臨的重大法律問題,並對加強和完善保險業法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保險監管官員、保險行業專家、資深教授和保險公司法律顧問,共同組成了《報告》的指導和寫作班子。作者均具有法學博士、碩士學位,他們所擁有的豐富法律專業素養和產壽險實踐經驗,確保了《報告》的權威和準確。
《報告》分上篇和下篇兩個部分,上篇為立法評述,下篇為專題研究。主要對2006年度我國制定和頒布的與保險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章,以及人民法院和地方省人民法院制定的有關司法解釋行分析;選取有重大行業影響的典型司法判例進行評述;同時圍繞保險合同法和保險業監管兩部分,對年度國內保險法律學術文章進行綜述研究。
《報告》涵蓋內容十分廣泛,旨在為行業內外全方位、立體式解讀中國保險業運行提供範本。《報告》內容包括保險業法制建設的基本領域,客觀反映了年度保險業法制建設全貌。保險立法既涉及宏觀層面的法制建設、保險監管以及保險業的改革開放,又涉及中觀層面的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再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及保險中介等多個保險市場運行環節和保險資金運用,還涉及微觀層面的公司內控制度建設、保險業務管理和團體年金、機動車強制險等。
《報告》體現了一定的時效性,旨在為行業提供快捷、權威、全面的保險法制資訊和評述。國務院於2006年4月4日頒布《機動車強制責任險條例》,這部立法將對車險市場產生重要影響,報告密切跟蹤了該立法對車險市場的影響。保監會在2006年陸續頒布了資金管理體制、公司治理、資金運作、投資信息披露、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度和規範性文件,《報告》反映了這些*的立法動態以及專家對潛在法律問題的分析和評述。
《報告》對保險法制前沿課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旨在為行業保險法制學術研究提供講堂和展示舞臺。《報告》不僅對保險業的傳統課題如人保險、財產保險、保險中介等進行了全新的總結和分析,還密切結合保險業依法合規經營的需要,注重對本年度有關監管規章、司法解釋及判例對保險業經營管理產生的影響進行精要評述,有針對性地提出保險行業保險機構防範和控制相關法律風險的措施和建議,填補了保險行業法制研究的空白。根據國務院2006年度立法計劃,《保險法》修訂列為2007年立法重點,因此,保險法修改綜述和專題研究亦成為本《報告》研究的重中之重。
《報告》體現了我國保險業法制發展和改革的*成果,既可以作為行業經營者決策時的重要參考依據,又可以為學術研究提供豐富的信息資源,是溝通保險法律行業內外信息的重要渠道和手段。《報告》為保險行業部法律年度報告,我們計劃今後與法律出版社合作每年推出一本,我們願和讀者一起努力,繼續記錄和見證改革時期中國保險法制建設的發展軌跡。
因我們能力所限,《報告》缺點和錯漏在所難免,加之實踐發展快於理論研究的現實,需要我們不斷更新、修訂和完善,也希望廣大讀者給予關心、支持和指正。本《報告》所收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文責自負,本書顧問、編委會均不承擔責任。後,由衷地感謝法律出版社編輯吳劍虹老師的大力幫助,使本《報告》得以順利出版。
《報告》立足於我國保險業法制建設大局,從多個不同角度,以立法評述、司法解讀、判例點評等方式,本著尊重法治、求真務實的原則,客觀描述和評價保險業面臨的重大法律問題,並對加強和完善保險業法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保險監管官員、保險行業專家、資深教授和保險公司法律顧問,共同組成了《報告》的指導和寫作班子。作者均具有法學博士、碩士學位,他們所擁有的豐富法律專業素養和產壽險實踐經驗,確保了《報告》的權威和準確。
《報告》分上篇和下篇兩個部分,上篇為立法評述,下篇為專題研究。主要對2006年度我國制定和頒布的與保險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章,以及人民法院和地方省人民法院制定的有關司法解釋行分析;選取有重大行業影響的典型司法判例進行評述;同時圍繞保險合同法和保險業監管兩部分,對年度國內保險法律學術文章進行綜述研究。新年伊始,《保險業法制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首次同廣大讀者正式見面了。在眾多回顧和展望類的年度報告中,《報告》以深度、新穎和全面見長,突出史料性和時效性,力求以平實、嚴謹和簡潔的語言,深入淺出的形式,體現嚴肅而深刻的主題。
《報告》立足於我國保險業法制建設大局,從多個不同角度,以立法評述、司法解讀、判例點評等方式,本著尊重法治、求真務實的原則,客觀描述和評價保險業面臨的重大法律問題,並對加強和完善保險業法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保險監管官員、保險行業專家、資深教授和保險公司法律顧問,共同組成了《報告》的指導和寫作班子。作者均具有法學博士、碩士學位,他們所擁有的豐富法律專業素養和產壽險實踐經驗,確保了《報告》的權威和準確。
《報告》分上篇和下篇兩個部分,上篇為立法評述,下篇為專題研究。主要對2006年度我國制定和頒布的與保險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章,以及人民法院和地方省人民法院制定的有關司法解釋行分析;選取有重大行業影響的典型司法判例進行評述;同時圍繞保險合同法和保險業監管兩部分,對年度國內保險法律學術文章進行綜述研究。
《報告》涵蓋內容十分廣泛,旨在為行業內外全方位、立體式解讀中國保險業運行提供範本。《報告》內容包括保險業法制建設的基本領域,客觀反映了年度保險業法制建設全貌。保險立法既涉及宏觀層面的法制建設、保險監管以及保險業的改革開放,又涉及中觀層面的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再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及保險中介等多個保險市場運行環節和保險資金運用,還涉及微觀層面的公司內控制度建設、保險業務管理和團體年金、機動車強制險等。
《報告》體現了一定的時效性,旨在為行業提供快捷、權威、全面的保險法制資訊和評述。國務院於2006年4月4日頒布《機動車強制責任險條例》,這部立法將對車險市場產生重要影響,報告密切跟蹤了該立法對車險市場的影響。保監會在2006年陸續頒布了資金管理體制、公司治理、資金運作、投資信息披露、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度和規範性文件,《報告》反映了這些*的立法動態以及專家對潛在法律問題的分析和評述。
《報告》對保險法制前沿課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旨在為行業保險法制學術研究提供講堂和展示舞臺。《報告》不僅對保險業的傳統課題如人保險、財產保險、保險中介等進行了全新的總結和分析,還密切結合保險業依法合規經營的需要,注重對本年度有關監管規章、司法解釋及判例對保險業經營管理產生的影響進行精要評述,有針對性地提出保險行業保險機構防範和控制相關法律風險的措施和建議,填補了保險行業法制研究的空白。根據國務院2006年度立法計劃,《保險法》修訂列為2007年立法重點,因此,保險法修改綜述和專題研究亦成為本《報告》研究的重中之重。
《報告》體現了我國保險業法制發展和改革的*成果,既可以作為行業經營者決策時的重要參考依據,又可以為學術研究提供豐富的信息資源,是溝通保險法律行業內外信息的重要渠道和手段。《報告》為保險行業部法律年度報告,我們計劃今後與法律出版社合作每年推出一本,我們願和讀者一起努力,繼續記錄和見證改革時期中國保險法制建設的發展軌跡。
因我們能力所限,《報告》缺點和錯漏在所難免,加之實踐發展快於理論研究的現實,需要我們不斷更新、修訂和完善,也希望廣大讀者給予關心、支持和指正。本《報告》所收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文責自負,本書顧問、編委會均不承擔責任。後,由衷地感謝法律出版社編輯吳劍虹老師的大力幫助,使本《報告》得以順利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