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楊盛軍編著的《稅收正義--兼論中國遺產稅征收 的道德理由》是一部論述稅收的學術專著。
現代國家在一定意義上是稅收國家,稅收既保證 了國家機器本身的運行,又為社會公共服務提供了必 要的資金,這兩點使稅收成為現代國家存在與發展的 基礎。但即使如此,國家本身並不是稅收存在的理由 ,相反,國家的正當性需要稅收的證成。如果一個國 家的稅收不正義,那麼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具備政治與 道德上的正當性;同樣,現代國家要獲得政治與道德 上的正當性,就必須建立正義的稅收制度。
在本質上,稅收是個人權利、公共利益與國家權 力之間的博弈,而正義的稅收應當是對三者關繫的合 理安排。我們認為稅收正義必須如此安排:以個人權 利為前提、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在保護並尊重個人權 利的前提下,通過國家權力的合理行使實現公共利益 。在稅收關繫中,稅收是個人部分權利讓渡的行為, 這種讓渡隻有在以公共利益為目的時纔是正義的,因 此個人權利在稅收關繫中具有先在性價值,但個人同 樣有道德上的義務去促進社會的整體正義,正義的稅 收既要保證每個人的平等與自由,又要促進社會的整 體福利與矯正社會財富的不公平分布,通過稅收制度 的設置調整個人納稅的額度,再通過稅收的再分配功 能實現社會正義。楊盛軍編著的《稅收正義--兼論中國遺產稅征收 的道德理由》是一部論述稅收的學術專著。
現代國家在一定意義上是稅收國家,稅收既保證 了國家機器本身的運行,又為社會公共服務提供了必 要的資金,這兩點使稅收成為現代國家存在與發展的 基礎。但即使如此,國家本身並不是稅收存在的理由 ,相反,國家的正當性需要稅收的證成。如果一個國 家的稅收不正義,那麼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具備政治與 道德上的正當性;同樣,現代國家要獲得政治與道德 上的正當性,就必須建立正義的稅收制度。
在本質上,稅收是個人權利、公共利益與國家權 力之間的博弈,而正義的稅收應當是對三者關繫的合 理安排。我們認為稅收正義必須如此安排:以個人權 利為前提、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在保護並尊重個人權 利的前提下,通過國家權力的合理行使實現公共利益 。在稅收關繫中,稅收是個人部分權利讓渡的行為, 這種讓渡隻有在以公共利益為目的時纔是正義的,因 此個人權利在稅收關繫中具有先在性價值,但個人同 樣有道德上的義務去促進社會的整體正義,正義的稅 收既要保證每個人的平等與自由,又要促進社會的整 體福利與矯正社會財富的不公平分布,通過稅收制度 的設置調整個人納稅的額度,再通過稅收的再分配功 能實現社會正義。
正義的稅收要求個人權利與社會正義的協調平衡 ,不同的稅種具備的價值取向與正義效果並不相同, 個人所得稅主要指向個人權利與義務的均衡,它是個 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直接博弈,個人所得稅主要 體現出權利正義;社會保障稅主要指向社會財富的再 分配,它突出了稅收在公民生存與社會福利之間的價 值選擇,社會保障稅主要體現出社會正義;環境稅則 主要體現人在環境中的應然角色,它要求人類應當直 面人與環境共存共生的自然事實,環境稅在一定程度 上是對環境正義的訴求。而社會財富的壟斷與貧富差 距的擴大則需要更有效率的遺產稅來進行抑制。
遺產稅蘊含著這樣的正義理念:後代人對前代人 財富的先天擁有並不具備道德上的應當性,那麼在繼 承遺產的過程中繳稅就是合理的,同時遺產稅本身具 有調整財富公平分配的正義價值,能抑制貧富差距的 擴大,在這個維度上,遺產稅具有關涉代內正義與代 際正義的雙維度價值,這正是中國開征遺產稅的道德 理由。自改革開放後,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 ,社會階層分化日益明顯,需要開征遺產稅來矯正財 富的不公平分布,並且遺產稅的開征是完善整個稅收 正義體繫的必然要求。
現代國家在一定意義上是稅收國家,稅收既保證 了國家機器本身的運行,又為社會公共服務提供了必 要的資金,這兩點使稅收成為現代國家存在與發展的 基礎。但即使如此,國家本身並不是稅收存在的理由 ,相反,國家的正當性需要稅收的證成。如果一個國 家的稅收不正義,那麼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具備政治與 道德上的正當性;同樣,現代國家要獲得政治與道德 上的正當性,就必須建立正義的稅收制度。
在本質上,稅收是個人權利、公共利益與國家權 力之間的博弈,而正義的稅收應當是對三者關繫的合 理安排。我們認為稅收正義必須如此安排:以個人權 利為前提、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在保護並尊重個人權 利的前提下,通過國家權力的合理行使實現公共利益 。在稅收關繫中,稅收是個人部分權利讓渡的行為, 這種讓渡隻有在以公共利益為目的時纔是正義的,因 此個人權利在稅收關繫中具有先在性價值,但個人同 樣有道德上的義務去促進社會的整體正義,正義的稅 收既要保證每個人的平等與自由,又要促進社會的整 體福利與矯正社會財富的不公平分布,通過稅收制度 的設置調整個人納稅的額度,再通過稅收的再分配功 能實現社會正義。楊盛軍編著的《稅收正義--兼論中國遺產稅征收 的道德理由》是一部論述稅收的學術專著。
現代國家在一定意義上是稅收國家,稅收既保證 了國家機器本身的運行,又為社會公共服務提供了必 要的資金,這兩點使稅收成為現代國家存在與發展的 基礎。但即使如此,國家本身並不是稅收存在的理由 ,相反,國家的正當性需要稅收的證成。如果一個國 家的稅收不正義,那麼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具備政治與 道德上的正當性;同樣,現代國家要獲得政治與道德 上的正當性,就必須建立正義的稅收制度。
在本質上,稅收是個人權利、公共利益與國家權 力之間的博弈,而正義的稅收應當是對三者關繫的合 理安排。我們認為稅收正義必須如此安排:以個人權 利為前提、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在保護並尊重個人權 利的前提下,通過國家權力的合理行使實現公共利益 。在稅收關繫中,稅收是個人部分權利讓渡的行為, 這種讓渡隻有在以公共利益為目的時纔是正義的,因 此個人權利在稅收關繫中具有先在性價值,但個人同 樣有道德上的義務去促進社會的整體正義,正義的稅 收既要保證每個人的平等與自由,又要促進社會的整 體福利與矯正社會財富的不公平分布,通過稅收制度 的設置調整個人納稅的額度,再通過稅收的再分配功 能實現社會正義。
正義的稅收要求個人權利與社會正義的協調平衡 ,不同的稅種具備的價值取向與正義效果並不相同, 個人所得稅主要指向個人權利與義務的均衡,它是個 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直接博弈,個人所得稅主要 體現出權利正義;社會保障稅主要指向社會財富的再 分配,它突出了稅收在公民生存與社會福利之間的價 值選擇,社會保障稅主要體現出社會正義;環境稅則 主要體現人在環境中的應然角色,它要求人類應當直 面人與環境共存共生的自然事實,環境稅在一定程度 上是對環境正義的訴求。而社會財富的壟斷與貧富差 距的擴大則需要更有效率的遺產稅來進行抑制。
遺產稅蘊含著這樣的正義理念:後代人對前代人 財富的先天擁有並不具備道德上的應當性,那麼在繼 承遺產的過程中繳稅就是合理的,同時遺產稅本身具 有調整財富公平分配的正義價值,能抑制貧富差距的 擴大,在這個維度上,遺產稅具有關涉代內正義與代 際正義的雙維度價值,這正是中國開征遺產稅的道德 理由。自改革開放後,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 ,社會階層分化日益明顯,需要開征遺產稅來矯正財 富的不公平分布,並且遺產稅的開征是完善整個稅收 正義體繫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