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環境污染是當前的熱點問題,它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與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的制度安排密切相關。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財政體制由計劃經濟下的高度集中、統收統支過渡到逐步分權的財政包干管理體制,1994年又開展了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這一方面有效調動了地方政府競爭性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導致其對環境公共品投入不足以及對地方環境監管缺位。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繫統退化等問題的嚴峻形勢,已經成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道路上不可回避的現實障礙。基於此,本書首先立足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歷程和環境污染的現實,考察國外經濟發展過程中環境污染的歷程,從財政支出、中央轉移支付以及產業結構等三個角度分析財政體制改革與環境污染的內在聯繫。其次,建立面板數據模型驗證財政體制改革對環境污染的影響渠道。實證研究發現,第一,財政分權程度越高,環境污染越嚴重。第二,環境治理支出、中央政府轉移支付、高污染產業占比均從一定程度上充當了財政體制改革對環境污染的中介機制。第三,三個中介機制對“三廢”的影響程度不同。最後,結合實證研究結果,借鋻國外環境治理經驗,對我國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加強環境污染治理提出優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