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作為一種生產要素
數字經濟在中國和世界經濟發展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數
據的流動和交易已成為數字產業發展的基本趨勢。德魯克(1992)a
曾提出世界經濟已經從圍繞物品和貨幣的流動轉變為圍繞信息的流
動來組織。“數據是新的石油”已成為共識。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於2021年4月發布的《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0)》顯示,
我國2020年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達39.,占GDP比重達
38.6%,占比同比提升2.4%;按照可比口徑計算,我國2020年數字
經濟名義增長9.7%,是同期名義GDP增速的3.2倍,數字經濟在國
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成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衝擊疊加全
球經濟下行背景下中國經濟增長的穩定動力。另外,中國的數據要素
規模增速領先,預計2025年將成為世界的數據圈。b
隨著數字經濟對經濟增長貢獻的不斷增加,數據成為數字經濟時
代新的生產要素逐漸成為共識。Berczi A.(1981)c指出,一種資源
能否被視為生產要素取決於六個標準:(1)存在供給;(2)存在
aDrucker, P. F. (1992). The New Society of Organizations.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
pp. 281–293.
b參見Reinsel,D.等(2019):《2025年中國將擁有全球的數據圈》。
cBerczi, A. (1981). Information As A Factor Of Production. Business Economics, 16(1),
14–20.
數據經濟學
II
需求;(3)有交易價格;(4)存在相對完善的市場體繫;(5)與其他
生產要素結合時能夠增加產出;(6)資源的貢獻遞減。盡管數據資源
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市場體繫,也缺乏流通與交易的基本理論、定價
方法,但是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其有豐富的供給,對數據資源的需
求更是與日俱增,並且數據還能夠有效提高勞動、資本、土地等傳統
生產要素的生產效率。另外,數據要素因其協調性、自生性等不同於
傳統生產要素的特性使其規模報酬可能會呈現出遞增趨勢(與Berczi
的標準不同)。鋻於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
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繫和治理能
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數據增列為與勞動、資本、土地、
知識、技術、管理等並列的生產要素,要求建立健全由市場評價數據
要素貢獻、按貢獻決定數據要素報酬的機制。
近期,國家發改委創新驅動發展研究中心(數字經濟研究發展中
心)與清華大學服務經濟與數字治理研究院聯合舉辦了以“數據要素
市場制度體繫建設”為主題的專家研討會。該會議指出並討論了數據
資產交易面臨的大量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數據資產化的前提、數據權
屬爭議、數據資產交易與傳統商品交易的區別、數據資產交易所需要
的技術支持、數據交易機制設計、數據資產價值評估方式的確立和優
劣比較、數據收益的分配原則、數據交易與個人隱私保護的矛盾、數
據技術標準與基礎設施支撐體繫等。可以說,目前數據要素市場迫切
需要形成包含權利責任、技術開發、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數
據治理規則與制度體繫,以及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數據要素
資源配置體制機制設計。
本書結合產業發展前沿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現狀,重點討論了數
據的公平交易規則、權利界定、交易機制、定價機制、標準制定、隱
私安全和基礎設施支撐等方面的問題,以期促進數據資產的自由流動,
為構建更加完善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促進企業充分享受
數據流通紅利、保障個人隱私信息安全提出具體可靠的制度設計。
前 言
III
本書重點研究四個問題,數據權屬界定、數據交易和分配、數據
技術標準與基礎設施支撐體繫、數據安全與發展。這四個問題涉及數
據要素市場和制度體繫的基礎理論。
部分“數據權屬界定”,包括“數據界權的爭議”和“如何
界權”兩章,從科斯產權與促進交易的辯證關繫出發,對數據界權的
爭議、目的、考慮因素展開辨析,結合西方國家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基礎,根據“場景性公正”原則,對個人數據,提出分別賦予數據內
容提供者、數據收集者和其他數據需求者相應的有限制的分級分類數
據權益;對公共數據,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公眾對通過合法途徑獲
取的公共數據進一步加工形成的數據產品具有“有限制的占有權”;
同時,對關乎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的重要數據,國家的數據主權應當
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延伸,這些重要數據應當為國家所有並采取
目錄式、備案制等方法進行重點監管。
第二部分“數據的流通”,從數據資產的非競爭性、低邊際生產
成本、可無限復制性、價值不確定性等特點出發,結合數據權屬,對
數據流通的難點、不同的數據流通方式、數據共享、數據資產的交易
類型、數據資產交易的賣方策略及其影響因素、數據資產價值評估、
數據資產收益的分配對像及分配額度等展開分析,包括“數據資產及
其交易”“數據價值的經濟學分析”和“分配理論”三章。
第三部分“數據技術標準與基礎設施支撐體繫”,包括“數據技
術標準”和“大數據基礎設施體繫”兩章,這兩章對采集、傳輸、處理、
存儲、管理、分析等數據全生命周期的技術、行業標準和大數據基礎
設施進行了介紹。“數據技術標準”一章前四節分別從大數據通用技
術標準、大數據產品標準、大數據行業應用標準、大數據安全標準等
幾個方面綜述大數據技術標準體繫,第五節則依據數據交易過程中面
臨的現實困境,對現有大數據國家標準體繫提出建議。“大數據基礎
設施體繫”一章則基於層級觀點、基於數據流通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
分別介紹了基礎設施層級、計算層級和應用層級。
數據經濟學
第四部分“數據安全與發展”,結合臉譜網(Facebook)“劍橋
門”事件、日本信息銀行、中國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實踐等具體案例,
再次聚焦個人數權與隱私、數據主權與國家安全這兩個話題。後還
對數據安全和發展進行了總結和展望。
本書既可作為對數據要素感興趣的讀者的科普讀物,也可以作為
高校經濟學專業高年級本科生或者研究生的教材或者參考書目。本書
分八章,每章2個學時,共16學時。本書也可作為“數字經濟學”
課程部分內容的授課教材。
數據是數字經濟的血液,利用數據人類可以創造出無盡的知識,
而知識的積累是推動經濟發展的源泉。本書從數據的特點出發,旨在
使讀者釐清數據的權屬現狀和爭議,理解數據交易和定價的基本原理,
掌握數據經濟的基本規律。
作者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