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模式及市場效應研究》內容包括:
(1)盡管金融已經滲透到旅遊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旅遊支付、融資、保險、理財等旅遊金融服務體繫,但是二者的互動融合目前還處於良性互動融合的初級階段。
(2)金融與旅遊業的典型融合模式主要有四大類,包括個人旅遊支付模式、旅遊業融資模式、“旅遊 互聯網金融平臺”模式、旅遊產融結合模式,涵蓋了旅遊供給側和需求側兩個層面。
(3)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動力因素主要有旅遊者和旅遊企業的金融需求大幅增長,政策促進、旅遊市場的繁榮、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以及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而旅遊業與金融業融合的障礙因素包括產業管理體制、整合能力、核心能力、創新能力、消費能力、消費行為慣性、旅遊者學習等。
(4)金融與旅遊業的互動融合總體上表現為兩種形態,一種是金融單向支持旅遊業發展形態,另一種則是雙向互動形態,旅遊業與金融業互相滲透,旅遊業更加積極主動擁抱金融業,積極發展金融服務,實現旅遊業與金融業的雙向互動。
(1)盡管金融已經滲透到旅遊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旅遊支付、融資、保險、理財等旅遊金融服務體繫,但是二者的互動融合目前還處於良性互動融合的初級階段。
(2)金融與旅遊業的典型融合模式主要有四大類,包括個人旅遊支付模式、旅遊業融資模式、“旅遊 互聯網金融平臺”模式、旅遊產融結合模式,涵蓋了旅遊供給側和需求側兩個層面。
(3)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動力因素主要有旅遊者和旅遊企業的金融需求大幅增長,政策促進、旅遊市場的繁榮、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以及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而旅遊業與金融業融合的障礙因素包括產業管理體制、整合能力、核心能力、創新能力、消費能力、消費行為慣性、旅遊者學習等。
(4)金融與旅遊業的互動融合總體上表現為兩種形態,一種是金融單向支持旅遊業發展形態,另一種則是雙向互動形態,旅遊業與金融業互相滲透,旅遊業更加積極主動擁抱金融業,積極發展金融服務,實現旅遊業與金融業的雙向互動。
《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模式及市場效應研究》內容包括:
(1)盡管金融已經滲透到旅遊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旅遊支付、融資、保險、理財等旅遊金融服務體繫,但是二者的互動融合目前還處於良性互動融合的初級階段。
(2)金融與旅遊業的典型融合模式主要有四大類,包括個人旅遊支付模式、旅遊業融資模式、“旅遊 互聯網金融平臺”模式、旅遊產融結合模式,涵蓋了旅遊供給側和需求側兩個層面。
(3)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動力因素主要有旅遊者和旅遊企業的金融需求大幅增長,政策促進、旅遊市場的繁榮、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以及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而旅遊業與金融業融合的障礙因素包括產業管理體制、整合能力、核心能力、創新能力、消費能力、消費行為慣性、旅遊者學習等。
(4)金融與旅遊業的互動融合總體上表現為兩種形態,一種是金融單向支持旅遊業發展形態,另一種則是雙向互動形態,旅遊業與金融業互相滲透,旅遊業更加積極主動擁抱金融業,積極發展金融服務,實現旅遊業與金融業的雙向互動。
(5)金融與旅遊業的融合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階段是單向支持階段,體現了金融業對旅遊業發展的支持占據*主導地位;第二階段是弱互動階段,不成體繫和規模,是碎片化式的融合;第三階段是雙向良性互動階段,金融模塊與線下旅遊產業鏈、在線旅遊產業鏈進行融合,嵌入到旅遊產業鏈服務的各個環節;第四階段是全面互動階段,旅遊業與金融融合的疊加效應更加顯著,線上線下服務完美結合,旅遊金融服務的覆蓋面更加廣泛。
(6)總體上,金融與旅遊業的融合效應是明顯的,促進了兩大產業的轉型升級,擴大了市場規模,促進了新業態的發展,促進了區域發展特別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從定量研究結果來看,無論是出境市場、國內市場,還是入境市場,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市場效應均較好。
(7)未來,可以從放松市場管制,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加大旅遊業與傳統金融業融合的政策支持;支持旅遊業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創新;大力發展旅遊消費金融服務,改善旅遊目的地金融服務環境,加強征信體繫、擔保體繫、信息共享機制保障等方面進行政策設計,以更好地促進金融與旅遊業的互動融合。
(1)盡管金融已經滲透到旅遊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旅遊支付、融資、保險、理財等旅遊金融服務體繫,但是二者的互動融合目前還處於良性互動融合的初級階段。
(2)金融與旅遊業的典型融合模式主要有四大類,包括個人旅遊支付模式、旅遊業融資模式、“旅遊 互聯網金融平臺”模式、旅遊產融結合模式,涵蓋了旅遊供給側和需求側兩個層面。
(3)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動力因素主要有旅遊者和旅遊企業的金融需求大幅增長,政策促進、旅遊市場的繁榮、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以及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而旅遊業與金融業融合的障礙因素包括產業管理體制、整合能力、核心能力、創新能力、消費能力、消費行為慣性、旅遊者學習等。
(4)金融與旅遊業的互動融合總體上表現為兩種形態,一種是金融單向支持旅遊業發展形態,另一種則是雙向互動形態,旅遊業與金融業互相滲透,旅遊業更加積極主動擁抱金融業,積極發展金融服務,實現旅遊業與金融業的雙向互動。
(5)金融與旅遊業的融合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階段是單向支持階段,體現了金融業對旅遊業發展的支持占據*主導地位;第二階段是弱互動階段,不成體繫和規模,是碎片化式的融合;第三階段是雙向良性互動階段,金融模塊與線下旅遊產業鏈、在線旅遊產業鏈進行融合,嵌入到旅遊產業鏈服務的各個環節;第四階段是全面互動階段,旅遊業與金融融合的疊加效應更加顯著,線上線下服務完美結合,旅遊金融服務的覆蓋面更加廣泛。
(6)總體上,金融與旅遊業的融合效應是明顯的,促進了兩大產業的轉型升級,擴大了市場規模,促進了新業態的發展,促進了區域發展特別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從定量研究結果來看,無論是出境市場、國內市場,還是入境市場,金融與旅遊業融合的市場效應均較好。
(7)未來,可以從放松市場管制,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加大旅遊業與傳統金融業融合的政策支持;支持旅遊業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創新;大力發展旅遊消費金融服務,改善旅遊目的地金融服務環境,加強征信體繫、擔保體繫、信息共享機制保障等方面進行政策設計,以更好地促進金融與旅遊業的互動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