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 繁体中文 ]  
臺灣貨到付款、ATM、超商、信用卡PAYPAL付款,4-7個工作日送達,999元臺幣免運費   在線留言 商品價格為新臺幣 
首頁 電影 連續劇 音樂 圖書 女裝 男裝 童裝 內衣 百貨家居 包包 女鞋 男鞋 童鞋 計算機周邊

商品搜索

 类 别:
 关键字:
    

商品分类

  • 新类目

     管理
     投资理财
     经济
     社会科学
  • 潮汕經濟史稿:從先秦到現代,一部潮汕經濟發展史詩
    該商品所屬分類:經濟 -> 經濟
    【市場價】
    6612-9584
    【優惠價】
    4133-5990
    【作者】 陳鴻宇 
    【所屬類別】 圖書  經濟  區域經濟 
    【出版社】新華出版社 
    【ISBN】9787516668047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本期贈品】①優質無紡布環保袋,做工棒!②品牌簽字筆 ③品牌手帕紙巾
    版本正版全新電子版PDF檔
    您已选择: 正版全新
    溫馨提示:如果有多種選項,請先選擇再點擊加入購物車。
    *. 電子圖書價格是0.69折,例如了得網價格是100元,電子書pdf的價格則是69元。
    *. 購買電子書不支持貨到付款,購買時選擇atm或者超商、PayPal付款。付款後1-24小時內通過郵件傳輸給您。
    *. 如果收到的電子書不滿意,可以聯絡我們退款。謝謝。
    內容介紹



    開本:16開
    紙張:純質紙
    包裝:軟精裝

    是否套裝:是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16668047
    作者:陳鴻宇

    出版社:新華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3年09月 

        
        
    "

    產品特色

    編輯推薦

    1.本書是汕頭市潮汕歷史文化研究會、潮汕歷史文化研究中心的課題,由廣東經濟特區早期的重要開拓者之一吳南生老先生作序、多位多年研究潮汕歷史文化的專家學者經過近七年的努力合力編寫而成。


    2.本書主編陳鴻宇分析指出,從區域史研究的角度看,目前國內潮學(潮汕學、潮州學)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潮汕文化、社會、政治發展史等領域,關於潮汕經濟發展歷史的繫統性著述,特別是關於潮汕工業史、農業史、外經貿史、城市史、財政史、金融史的繫統著述似較少見。因此,《潮汕經濟史稿》的出版對於區域經濟史的研究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指導意義。


    3.縱觀全書,本書具有三個顯著特點:①尊重既有成果,研究較為深入,撰寫認真審慎。②重視多學科交叉研究,突出理論分析和歸納的特色。③以史實和數據說話,使研究成果具有較鮮明的思想性、時代性和前瞻性。


    4.采用鎖線軟精裝裝訂,高端大氣,對研究潮汕歷史文化的學者和讀者來說,具有極高的參考和收藏價值。

     
    內容簡介

    《潮汕經濟史稿》全書分為上、中、下三冊。上冊為《潮汕經濟史稿》的古代部分,敘事自先秦時期始,至第一次、第二次鴉片戰爭前後止。中冊為《潮汕經濟史稿》的近代部分,敘事自1860年汕頭開埠始,至1949年止。下冊為《潮汕經濟史稿》的現代部分,敘事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始,至2010年止。全書描述了各歷史時期潮汕經濟發展的背景、主要動因、基本特征、演化過程及其對潮汕地區社會、文化發展的影響,並對需要進一步研究的一些重大事件和重點問題進行了梳理。

    作者簡介

    主編陳鴻宇,區域經濟學家、廣東省委黨校教授,廣東省委黨校原副校長、巡視員,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多項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課題和省部級課題主持人。曾獲“全國優秀教師”(1989)、“全國黨校繫統優秀教師”(1995)稱號,1993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11年被授予廣東省首屆“優秀社會科學家”稱號。

    目錄
    上冊:
    第一章 歷時背景

    第一節自然環境 002
    第二節社會環境 013

    第二章 城市和人口
    第一節秦漢六朝時期 025
    第二節隋唐時期 032
    第三時期 039
    第四節明清時期 048

    第三章 商業和交通
    第一節秦漢六朝時期 062

    上冊:


    第一章 歷時背景


     


    第一節自然環境 002


    第二節社會環境 013


     


    第二章 城市和人口


    第一節秦漢六朝時期 025


    第二節隋唐時期 032


    第三時期 039


    第四節明清時期 048


     


    第三章 商業和交通


    第一節秦漢六朝時期 062


    第二節隋唐時期 076


    第三時期 095


    第四節明清時期 133


     


    第四章 農 業


    第一節土地開發與水利建設 182


    第二節糧食生產 217


    第三節其他種植業 256


    第四節水產、畜牧和狩獵經濟 279


     


    第五章 工 業


    第一節礦冶業 319


    第二節紡織業 341


    第三節陶瓷業 371


    第四節鹽業 392


    第五節醫藥業 426


    第六節造船業 438


     


    參考文獻                        451


     


    中冊:


    第一章  潮汕經濟近代化的時代背景和基本特征


    第一節經濟近代化的內涵與汕頭開埠的標志性意義 001


    第二節潮汕經濟近代化的時代背景 003


    第三節非均衡推進的潮汕經濟近代化過程 011


    第四節近代潮汕經濟運行的多維度復合循環範式 041


     


    第二章 工 業


     


    第一節傳統工業的復興與發展 073


    第二節新興工業的出現與壯大 094


    第三節潮汕工業的近代化 109


     


    第三章  農 業


     


    第一節潮汕農業發展的基礎和條件 121


    第二節種植業 127


    第三節林業、畜牧業和漁業 133


    第四節潮汕農業的近代化 144


     


    第四章  商 業


     


    第一節晚清時期的潮汕商業 161


    第二節民國時期的潮汕商業 167


    第三節潮汕商業的近代化 177


     


    第五章  外經貿


     


    第一節對外貿易 197


    第二節僑務和華僑投資 209


    第三節對外貿易管理體制 232


     


    第六章  交 通


     


    第一節近代航運業的發展變遷 239


    第二節陸路交通事業的發展變遷 247


    第三節航空事業的發展 258


    第四節郵電事業的發展變遷 263


     


     


    第七章  城鄉建設


     


    第一節清代潮州府城與縣城 275


    第二節近代汕頭市區的規劃與建設 278


    第三節城市園林 292


    第四節城市公用事業 302


    第五節村鎮建設 307


     


    第八章  財政稅收


     


    第一節1860—1911年的潮汕財政稅收 317


    第二節1911—1949年的潮汕財政稅收 335



    • 革命根據地的財政稅收 342


     


    第九章  金 融


     


    第一節貨幣流通 349


    第二節金融機構 358


    第三節僑批業 366


     


    第十章  公共服務


     


    第一節近代公共教育體繫的形成與發展 383


    第二節社會慈善與社會保障體繫的發展 397


     


    第十一章  近代潮汕經濟的“因商而興”


     


    第一節潮汕國內貿易結構的近代化 409


    第二節“入超”與“抵補”:


                   近代潮汕地區進出口貿易結構的演化 419


    第三節關於近代潮汕進口貿易結構的演化 432


    第四節近代潮汕出口貿易結構的演化 482


     


    第十二章  近代汕頭市區城市形態的“順商而變”


     


     


    第一節1860年前後至1921年,


                   自發形成和發展的汕頭埠城區布局 499


    第二節1921年前後至1949年,


                   汕頭市城區布局的有規劃建設拓展階段 505


    第三節“順商而變”:


                   1923年《汕頭市政之工務計劃》的實現機理  517


     


    參考文獻                                  538


     


    下冊:


    第一章   


    第一節1949—1978年:工業化的有計劃推進和區域工業體繫的初步形成 001


    第二節1978—1992年:農業、工業的交替快速增長與“因商而興”的回歸 007


    第三節1992—2010年:潮汕經發展和多點布局 016


    第四節  貫穿於潮汕經濟運行中的深層矛盾及其演化 033


     


    第二章  工 業


    第一節1949—1978年的潮汕工業 063


    第二節1978—1991年的潮汕工業 084


    第三節1992年以後潮汕工業的多點布發展  099


     


    第三章  農 業


    第一節1949—1978年的潮汕農業 117


    第二節1978—1991年的潮汕農業 142


    第三節1992—2010年的潮汕農業 156


     


    第四章  商 業


    第一節1949—1978年的潮汕商業 165


    第二節1978—1991年的潮汕商業 177


    第三節1992—2010年的潮汕商業 186


     


    第五章  外經貿


    第一節1949—1978年潮汕地區的外經貿 199


    第二節1978—1991年潮汕地區的外經貿 209


    第三節1992—2010年潮汕地區的外經貿 219


     


    第六章  交 通


    第一節1949—1978年的潮汕交通 243


    第二節1978—1991年的潮汕交通 255


    第三節1992—2010年的潮汕交通 267


     


    第七章  城鄉建設


    第一節1949—1978年的潮汕城鄉建設 291


    第二節1978—1991年的潮汕城鄉建設 314


    第三節1992—2010年的潮汕城鄉建設 329


     


    第八章  財政稅收


    第一節1949—1978年潮汕財政稅收的探索發展  343


    第二節1978—1991年潮汕財政稅收的改革與發展  359


    第三節1992—2010年潮汕財政稅收的發展 368


     


    第九章  金融業


    第一節1949—1978年的潮汕金融業 391


    第二節1978—1991年的潮汕金融業 401


    第三節1992—2010年的潮汕金融業 414


     


    第十章  公共服務


    第一節1949—1978年潮汕公共服務體繫的初步建設 433


    第二節1978—1991年潮汕公共服務體繫的發展  446


    第三節1992—2010年潮汕公共服務體繫的進一步改革完善 455


     


    參考文獻   471


          485

    在線試讀
    上冊:
    第二章 城市和人口

    文明誕生的標志,一般認為,至少應包括城市的出現、文字的產生和國家制度的建立三個要素。城市對地方建設和發展的重要性,於此可見一斑。
    城市,即所謂“城,以盛民也”“市,買賣之所也”,最初是一種具有防御和商品交換功能的人類定居點。除了天災人禍而遭廢棄外,中國古代的城市,總體上都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逐步擴張和再建設的過程。其形成與人口因素密不可分。
    古代潮汕也是如此,由零星聚落點開始,逐步交集成片,隨著歷時人口的增加以及生產力的發展,聚落點的城市功能不斷完善和膨脹,其周邊再產生若干的市鎮。經過持續的積累和建設,到了近代之前,潮汕大地已經出現了同時期閩粵區域中較具規模的城市群。


    第一節秦漢六朝時期
    先秦時期,潮汕居民曾在不同時期形成了大小不一的聚落,這些聚落的建設,我們僅能憑借有限的材料進行猜測:譬如新石器時代中期的陳橋文化,綜合斧、錛等遺物以及文化遺跡信息,也許意味著當時存在類似“巢居”的干欄式竹木建築,類似《禮記》所載的上古之人“鼕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又如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潮陽左宣恭山下文化層出現了竹木柱、硬土面和坑窯等,竹木架構建築清晰可判,虎頭埔陶器在潮汕的廣泛分布則透露出各聚落點有著聯繫;且如青銅器時代的浮濱文化,其中的饒平塔仔金山墓群等級分明,從兩座主墓二層臺設計以及規整的造型,可窺探出,當時房屋等建築物已然具有一定的水平;再如浮濱文化後期至先秦發現的遺址,都透露出人們已經有意識地將生活生產區與墓葬區分開,這是存在著建設規劃並走向成熟文明時代的重要標志之一。
    隨著時間的後移,各種材料有所遞增,潮汕的聚落和人口概況逐漸有跡可循。
    一、漢式建築的出現

    上冊:


    第二章  城市和人口


     


    文明誕生的標志,一般認為,至少應包括城市的出現、文字的產生和國家制度的建立三個要素。城市對地方建設和發展的重要性,於此可見一斑。


    城市,即所謂“城,以盛民也”“市,買賣之所也”,最初是一種具有防御和商品交換功能的人類定居點。除了天災人禍而遭廢棄外,中國古代的城市,總體上都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逐步擴張和再建設的過程。其形成與人口因素密不可分。


    古代潮汕也是如此,由零星聚落點開始,逐步交集成片,隨著歷時人口的增加以及生產力的發展,聚落點的城市功能不斷完善和膨脹,其周邊再產生若干的市鎮。經過持續的積累和建設,到了近代之前,潮汕大地已經出現了同時期閩粵區域中較具規模的城市群。


     


     


    第一節秦漢六朝時期


    先秦時期,潮汕居民曾在不同時期形成了大小不一的聚落,這些聚落的建設,我們僅能憑借有限的材料進行猜測:譬如新石器時代中期的陳橋文化,綜合斧、錛等遺物以及文化遺跡信息,也許意味著當時存在類似“巢居”的干欄式竹木建築,類似《禮記》所載的上古之人“鼕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又如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潮陽左宣恭山下文化層出現了竹木柱、硬土面和坑窯等,竹木架構建築清晰可判,虎頭埔陶器在潮汕的廣泛分布則透露出各聚落點有著聯繫;且如青銅器時代的浮濱文化,其中的饒平塔仔金山墓群等級分明,從兩座主墓二層臺設計以及規整的造型,可窺探出,當時房屋等建築物已然具有一定的水平;再如浮濱文化後期至先秦發現的遺址,都透露出人們已經有意識地將生活生產區與墓葬區分開,這是存在著建設規劃並走向成熟文明時代的重要標志之一。


    隨著時間的後移,各種材料有所遞增,潮汕的聚落和人口概況逐漸有跡可循。


    一、漢式建築的出現


    納入華夏中央版圖之初,潮汕的遺存發現大為減少,這多少反映出,繼兩周戰國時期越人南下之後,更為強悍的外來文化再次強勢打斷潮汕地區此前相對獨立的文明進程,也影響到當地的建築文化。這在澄海龜山漢代遺址中便得到體現。


    澄海龜山遺址包含漢代和宋代的兩個大的文化層,其中絕大部分是漢文化層,因此,多稱為“澄海龜山漢代遺址”。遺址雖然僅殘存一部分,但仍是廣東首現的達到2萬平方米的漢代遺址,也是經科學發掘的中國十大漢代遺址之一。其建築物級別高於廣東同期關隘城堡軍事設施,低於宮殿式建築,是漢代嶺南一處較具規模的建築群。在迄今沒有稍具說服力反證,又2003—2005年考古學家們對揭陽榕江流域更為徹底考察而未有發現的情況下,本史稿認同邱立誠先生等考古學家的猜測及說法,澄海龜山漢代遺址極大概率是南越國延至漢代的古揭陽縣治所。


    該遺址位於汕頭市澄海區內稱為“龜山”之小山丘,地理坐標為116°45′,北緯23°31′,地處韓江兩大出海口之一的東溪河(亦稱蓮陽河)西岸,韓江自西北向東南流經。按《廣東澄海龜山漢代建築遺址》的結論:第一期可能為西漢前期後段;第二期有測年數據,綜合判斷大致為西漢中後期,主要建築遺跡有F3和F4;第三期為東漢時期,主要建築遺跡有F1和F2。


    其中第二期的F3是已清理的四座基址中規模最大的一座。該建築坐北朝南,方向201°,呈三合庭院式。東西兩側為廊房,中間為庭院,庭院北面有踏步臺階通向殿堂;殿堂面寬5.5米、進深6.2米,殿堂兩側為配房,面寬3.25米、進深6.2米;殿堂、配房的後面是一片空地,應是F3的後院。建築物多處使用瓦當,布局嚴謹,其出土遺物中銅鐵器略多,有箭鏃、鼎,陶器次之,基本不見釜、鼎之類的炊具,隻有一些容器和盛具,還有作為衡器的瓷權等。種種跡像顯示,F3是較高規格的建築,應是供上層統治者使用的公共活動場所。


    第三期的F2,平面形狀為圓形,直徑3.4米,南面有門道,方向169°,門道屋檐上裝飾有瓦當,牆基用花崗石壘砌,厚約0.04米,牆壁高度不明。基址內出土遺物很少,僅見幾件陶器和銅器,陶器有盆、盂、甕和小罐,施釉很好,但不見釜類炊器。綜合分析,這座基址面積不大,建築形式特別,使用小而精美的器皿,與其他幾座基址顯然不同,應該屬於祭壇一類的建築物。


    龜山漢代遺址所出的漢代板瓦、筒瓦、瓦當、鋪地磚、牆磚,是目前所見潮汕地區年代最早的瓦房建築構件,也就是說,這是潮汕地區目前所見最古老的瓦房,但較之全國“戰國時代的屋面已大量使用青瓦覆蓋”的情況顯然遲得多。其樣式則是仿自中原地區的高臺榭建築形式。而較之廣東,用石塊壘砌牆基者,可見於樂昌洲仔秦漢時期的城牆和始興羅圍漢代城堡遺址的城牆,但它們均繫采用河卵石,龜山漢代遺址則是嶺南首見用石塊壘築牆體的遺址。


    除了上述建築材料,澄海龜山漢代遺址還出土有288件陶器(僅計器形可辨者),瓷、瑪瑙、石器合10件,銅器32件(未計細小銅渣),鐵器90件(未計細小鐵渣),以及一批動物遺骸。其中的銅錢,以及瑪瑙、銅鏡等明顯為區外流入之物,都透露出當時潮汕的商業氣息。


    龜山漢代遺址是利用低矮山崗自然環境,修築三至四級平臺,以天然的高出地面處為臺基,作為承受房屋整個荷載的基礎而營造的建築物。它依稀為我們展現這樣一幅圖景:山上的祭壇、三合院式的辦公衙署、長官起居的房屋,室內相應配套嚴格而齊全,外觀漢瓦覆頂,居高臨下,威嚴壯觀;逐級而下,是成列狀的排屋,皆依山而建,夯土壘築,這些應是普通居民們或者士兵的居住地。不遠處,則生活著大型食草動物水鹿和中型哺乳動物豬、獾等,居民們從事農業種植,漁獵補充。


    龜山為距今2000年左右之“南砂—蓮陽—澄海—岐山”濱線上的一個點,既可以出海,也可以沿著江河水網深入潮汕腹地,然而陸路則難以走得長遠。總體來說,它出入區外更為迅捷,溝通腹地則相對遲緩。這也許暴露出,揭陽縣執政者實際施政範圍及手段都頗為有限,正如《三國志》追述漢平南越後置郡設縣時,稱各縣“長吏之設,雖有若無”。而需要集權纔能較好得以體現的城建規劃和基建工作,也便隻能是局限於澄海龜山附近:依山築屋,靠水為港,整體營造幾乎都是依賴自然地貌進行。


    其他的秦漢六朝遺存,都沒有具規模的建築發現。但自晉代開始,則較為明顯顯示出聚落增多、人口分布點更為深入潮汕腹地的情況。有些晉代民居不見得比中原差多少,譬如揭陽新亨晉代小木屋遺址,便是如此。


    揭陽新亨九肚村發現的晉代四方形小木屋,頗為精致,該建築物坐北朝南;長、寬各約7.5米,總面積56.25平方米,地面至屋面通高3.5米;以削成長約3米、方約1.5米的木柱為四周牆體,左、右各5段,後牆三段,前牆二段,右側留一段空隙為門;木體豎直入土各0.5米,牆基以石塊填實;房頂以寬1.5米、長7.5米的5條方木為蓋,用黏土填縫,再橫鋪一層木板,上面又加蓋一層嚴實黏土,四周出檐作滴水;牆木頂端用長度與牆相等的木板,環以竹篾扎實作墊木;室內有木或木材支架為主制成的壁櫥、壁燈、甬道、欞窗、壁龕、睡鋪等。


    按寥寥無幾的傳世文獻所載,兩晉一般民眾和中下級官吏的住宅還相當簡陋。譬如西晉大文人潘安,居處既簡陋且狹小,自稱“伊餘館之褊狹,良窮弊而極微。閣了戾以互掩,門崎嶇而外扇”;又如東晉隆安年間廣州刺史吳隱之,居住茅屋,即“數畝小宅,籬垣仄陋,內外茅屋六間,不容妻子”;再如未建南朝宋之前的劉裕,出身農家,其故居土壁上掛有燈籠,後來其孫子孝武帝稱“田舍公得此,已為過矣”,對於農人來說,壁燈較為奢侈。


    這樣看來,以揭陽木屋樣式及木石黏土等繁雜工藝之混合使用,在同時代對比也顯得比較考究。而它們既然出現於民居,自然也可能會應用於“城建”等方面。


    二、外來人口的增多


    人口方面,潮汕居民由秦、漢初的大幅減少,至六朝時期的逐漸恢復,主要是多場中原戰亂導致移民流入造成。其中,晉政權南渡帶來的中原移民人口,以及南朝數次兵燹中二次流入的情況比較突出。


    較早的批量人口流入嶺南記錄,來自《淮南子》《史記》等的記載,秦兵50萬軍出征嶺南,其後有“謫徙民,與越雜處”的行為,秦軍還曾上書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為士卒衣補”,秦皇同意了15000人。這些人口有士兵、犯罪官吏、商人、貧民等。現存較早的普通人口流入個例記錄,則是秦長安人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墮南國,九年不歸”。但是,秦代遷至嶺南者,有沒有以及有多少流入潮汕並定居於此,實際上難以考實。


    南越國時期,原籍中原的趙佗立國後沿襲秦漢制,實行“和輯百粵”的政策,仍用土著出仕,又贊成漢越通婚,如末代國王趙建德是南越王嬰齊與越妻所出的庶子等,都說明南越國的民族融合政策是比較好的。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駐軍圖,證之《漢書》的記載,透露出南越國後期曾多次襲擊相鄰的漢諸侯國,劫掠長沙漢人入嶺南。這也是南越國惹怒中央政權,導致亡國的因素之一。


    漢武帝平南越,遷入部分人口,如“徙中國罪人雜居其間,稍使學書,粗知言語,使驛往來,觀見禮化”,又有向往嶺南可“不出田租”而主動南下者。新朝及東漢末大亂,嶺南仍然是相對寧靜之地,遷移者也有不少,如東漢末執掌交廣軍閥士燮,其上溯七先祖便是在新朝時遷入嶺南的。


    南越國、漢統治時期,流入潮汕的人口已經有一定數量。潮汕漢代遺存中可確認含漢文化面貌的至少有5處,最典型的便是上述龜山漢代遺址。文獻上又有疑似實例,如漢末舉孝廉的安成長吳碭,事跡見諸《三國志》,較早稱其為“揭陽人”的可見文獻,則應是明代的《百越先賢志》,後者參修自佚書的《交廣記》,《漢唐地理書鈔》認為《交廣記》成書於晉代之後不久,則該條記載的史源也頗為久遠。吳碭無疑是南來名門大族的後人,問題是,《交廣記》所稱的“揭陽縣”是指漢還是指孫吳設的“揭陽”?如是前者,則說明吳碭家族是流入潮汕的漢人;如是後者,由於孫吳曾於今江西境另置“揭陽縣”,則吳碭與潮汕無關。


    孫吳時期,出現了一條涉及人口數據的記載。孫吳赤烏五年(242)之前的十餘年,揭陽縣被曾夏等數千人所占據,由於這十餘年揭陽縣脫離了孫吳的監管,因此,孫吳於嘉禾五年(236)在揚州廬陵郡下設置一個揭陽縣(位於今江西石城附近)。孫吳亡後,江西這個揭陽縣在西晉太康三年(282)屬南康郡、太康五年(284)廢入陂縣。大約同時,西晉將潮汕所在的原揭陽縣更設為“海陽縣”,原揭陽縣從此消失,至宋代方另立。上述的數千人口反孫吳,即意味著當時潮汕人口至少有數千人,而且這肯定不是全部潮汕居民。


    西晉末,“永嘉之亂”導致晉室南遷,伴隨而來的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北人南下移民潮,其主流的移民潮路線,大致以淮河、秦嶺兩側為界,從北向南遷徙,流入南方東晉政權掌握之境內。按《中國移民史》的梳理,自西晉末直到大約南朝年(465)移民潮告一段落時,見於記載的南遷人物及其後裔,一共得1019家,這些大族名士大都是以宗族為單位,連帶部曲手下、私人武裝等可以百千計,往往達成千上萬人。


    這些人中,有的便可能進入潮汕,譬如饒宗頤先生便認為永嘉之亂中,南下的不在少數,並稱潮陽範氏便是在此期徙入潮汕的。又如《太平寰宇記》引《南越志》,稱東晉義熙九年(413)置義安郡,下設五縣,則從側面反映出了潮汕人口的增加。而義安郡轄下的義昭(義招)縣,大致在今梅州大埔一帶,其本身便是流民營發展起來的縣。


    更多的移民,則是南朝的幾次戰亂,令南來者更向南方行進的二次移民。如侯景之亂後,有大批移民到達潮汕所在的義安郡避難,以致南朝陳平亂後於天嘉六年(565)下詔書,昭告“侯景以來,遭亂移在建安、晉安、義安郡者”,隻要返回本土,將分配或發回土地,若被掠為奴、為婢的,可釋為良民。


    這顯示,多次政權更迭以及兵燹動蕩,已經令南朝的中心地帶大為減員,南朝陳纔會許諾優惠政策,要求流民們返回原籍。而被點名的義安郡,則應該是最主要的流民聚集地之一,其時潮汕人口數量可能達到秦漢六朝時期的頂點。


    人口流入之多,從語言學和民俗學研究方面也可找到旁證。《潮汕方言歷時研究》中指出大量潮汕話詞彙出現於漢魏六朝文獻,尤其是那些最貼近日常生活的“親屬稱呼類”詞彙更是如此,是見於4個歷史時期文獻中之最多者,例如稱父親為“大人”、稱母親為“阿姨”、稱兒子為“阿奴”、稱婆婆為“大家”、稱媳婦為“新婦”等幾乎一整套至親稱謂。民俗方面,除了“七樣羹”、“鼠麯馃(粄)”等食俗之外,據筆者初步研究,目前若干潮汕婚聘習俗,也可在六朝文獻找到痕跡。


    還有不少文獻可以窺探南朝的潮汕人口。譬如南朝陳天嘉初年,坐鎮建安、晉安的陳寶應反陳,義安太守張紹賓積極響應詔令,主動請纓,隨後會合東來的廣州軍水陸出擊,兵入福建。天嘉四年(563)平亂後,張紹賓卻馬上率部“據郡反”,獨自舉兵反南朝陳,當年兵敗。


    這個潮汕史上較早的、地方主官率政府軍反朝廷的事件,透露出一些信息:親歷前車之鋻,張紹賓仍然敢在無外應的情況下以一郡之力對抗朝廷,自然有其個性等主觀因素,但也客觀反映出,潮汕社會經濟狀態以及人口數量都具備一定的積累,足以給予他獨立的自信。此時,可能是秦漢六朝潮汕社會積累的頂點。


    總而言之,永嘉之亂後進入潮汕的中原移民,已經逐步改變了潮汕風俗。正如《通典》之潮陽郡“風俗”所載:“永嘉之後,帝室東遷,衣冠避難,多所萃止,藝文儒術,斯之為盛。”


    此外,秦漢六朝有一個關於潮汕的人口數據,即《宋書》所載,在東晉義熙九年(413)設置義安郡時,義安郡有1119戶,5522人。


    這條記載是傳世文獻中關於潮汕的較早的有具體數字的數據,被歷代地方志書所引用。但東晉潮汕並非秦漢六朝人口最多者,也不宜 代表本時期潮汕人口而予以測算。參考上引天嘉六年(565)的急招義安郡民回流的詔令,我們可以判斷,在南朝陳初潮汕人口達到頂峰,要比義熙九年(413)多得多。而南朝陳詔令的誠意和許諾,想必會吸引不少流入潮汕的居民回流原地。


    綜上所述,可以做個探討:秦漢六朝時期,潮汕社會各方面,包括城市建設狀態以及人口數量積累等,可能在南朝陳天嘉年間達到頂點。至天嘉四年(563)自立失敗、天嘉六年(565)詔令之後,則有一定程度的削弱,人口反而流出,入隋之前人口數量要比天嘉六年(565)少。


     


    中冊:


    第一章  潮汕經濟近代化的時代背景和基本特征


     


    按照目前國內史學界的主流分期方法,從第一次鴉片戰爭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一段歷史為中國近代史,1949年之後的歷史為中國現代史。本書參照這一分期方法,從潮汕經濟社會演化的實際出發,以汕頭開埠為時間節點,將1860年至1949年視為潮汕經濟近代化的歷史時期。


     


     


    第一節經濟近代化的內涵與汕頭開埠的標志性意義


    “近代化”是相對於“現代化”而言的。通常認為,近代化是指傳統農耕社會的逐漸解體和近代工業社會的逐漸成形,這一過程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個領域。


    一、關於經濟近代化的內涵


    從經濟領域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近代化,主要表現為該國或該地的市場化、工業化、城市化和國際化進程開始啟動並向前推進,其產業結構、就業結構、空間結構、資本結構、交通結構等經濟結構的主要方面都發生了質的變化;從政治領域看,通常認為近代化就是民主化和法治化,國內也有觀點提出,必須從生產關繫的更迭上來為“近代化”下定義,認為近代化就是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和封建主義制度的解體;從文化領域看,主要表現為與近代工業文明、商業文明相適應的文化、科學、教育、倫理、習俗等的興起、推廣;從社會領域看,主要表現為市民社會的生成和城鄉治理結構的變革,政府的公共服務意識不斷強化,開始提供多方面的公共產品。


    由傳統的農耕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變遷,是一國或一個地區的經濟近代化的共同主題。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經濟近代化的內涵通常包括以下基本特征:第一,產業結構中農業比重的下降,非農產業比重的上升。第二,城鄉結構中城市化率較快上升。第三,就業結構中工業勞動力的比重持續上升,農業勞動力的比重不斷下降。第四,開始廣泛使用機器進行工業生產、農產品加工和交通運輸,勞動生產率迅速提高。第五,商品化率和貨幣化率不斷上升,市場體繫和公共服務體繫開始形成。第六,經濟活動的對外開放程度較快提升,產業體繫和區域經濟開始融入國際經濟體繫。當然,以上列舉的經濟近代化的六個基本特征,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呈現方式也是不同的。正如日本學者濱下武志在其《中國近代經濟史研究》一書中指出的:“我們在研究包括亞洲在內的世界各地的近代問題時,都應該從各個地域自身的歷史過程出發來研究其歷史本來的發展規律。”因此,“清末經濟的整體狀況既是中國歷史所積累下來的對內、對外各種關繫的總集合,就有必要從中國經濟和朝貢貿易以及周邊華商經濟圈之間的相互關繫中加以理解”。


    《潮汕經濟史稿》中冊以1860年至1949年間潮汕經濟近代化為主線,沿襲方志編制“橫排豎寫”的基本體例形式,橫向上分列十二章。第一章概述了潮汕經濟近代化的背景、主要動因、基本特征、演化模式和政府的經濟行為,借助經濟學研究和歷史學研究的常用範式,認為近代潮汕經濟與國際社會間存在多維度復合循環的範式。第二章至第十章分別介紹了潮汕工業、農業、商業、對外經貿、交通、城鄉建設、財政稅收、金融、公共服務九個基本領域走向近代化的過程。豎向上每章基本上依時間順序記敘了該領域所發生的標志性事件和重要的數據資料。本冊第十一章、第十二章描述隨著潮汕商貿網絡、商品結構、商貿形態的近代化,潮汕經濟如何“因商而興”,汕頭市區城市形態如何“順商而變”,並對需要進一步研究的若干重點問題進行梳理。


    二、汕頭的開埠與潮汕經濟近代化


    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前,“繼鳳嶺、庵埠、東隴、南關、樟林諸港之後,汕頭港成為近現代潮汕地區對外海運貿易中心港口”。這一變化對於當時以潮州為中心的韓江流域經濟的牽動作用還是比較有限的。第二次鴉片戰爭中,1858年,中國被迫與英、法、美、俄等國訂立了《天津條約》;1860年,中國又與英、法、俄訂立了《北京條約》,確定增開牛莊、登州、臺南、淡水、潮州、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1860年1月1日,汕頭埠正式對外開放。清咸豐十年(1860)的《天津條約》續增條款明確潮州對外通商口岸設在汕頭。


    汕頭開埠後,潮汕地區對外貿易總額逐年上升。1864年,汕頭口岸進出口貿易總額為408.19萬銀圓,1898年達到1616.69萬關平兩,1911年達到2253.03萬關平兩。1864—1911年的48年間,汕頭港進出船隻數增加1.6倍,噸位數增加約6.5倍。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汕頭市區已發展成為粵東、閩西南、贛東南的交通樞紐、進出港口和商品集散地。1937年,對外貿易額達到6981.16,在全國各口岸中居第7位,僅次於上海、天津、大連、漢口、膠州和廣州。


    1860年汕頭開埠的意義,不僅在於汕頭港成為粵東和韓江流域的首位港口,更為重要的是,是汕頭埠的“因港而生”帶來的“因商而興”,又按照“順商而變”的要求,實現了從一個單純的貨物集散轉運商埠向近代化城市的蛻變。因此,潮汕經濟近代化的進程,不能說始於汕頭的開埠,但汕頭的開埠卻是潮汕經濟近代化進程的重要時間節點。開埠後的汕頭城區作為內外“雙向開放”的窗口,持續吸聚和整合韓江流域經濟、交通、政治、文化資源要素,推動潮汕地區產業結構、城鄉結構、市場結構、社會結構發生本質變化,推動著韓江流域的經濟社會發展融入了整個國家的近代化進程。


     


    下冊:


    第二章  工 業


     


    潮汕地區的近代工業萌發於汕頭開埠後的晚清及民國時期。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潮汕地區和全國一樣,開啟了全面工業化進程,興辦了數以千計的工業企業,逐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區域性工業體繫。本章將對1949—2010年汕頭市區和潮汕城鄉的工業結構、工業布局、經營管理體制的演化及其動因進行敘述。


     


     


    第一節1949—1978年的潮汕工業


    新中國成立後,潮汕地區通過歸口管理、統購包銷以及公私合營,較快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工業計劃管理體制。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促進潮汕地區工業進一步發展。從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以汕頭市區工業為代表的潮汕工業,在不斷鞏固提升原有的紡織、抽紗、日用消費品等輕工業的基礎上,先後建立起機械、化工、電子等工業門類,區域性的工業體繫逐步形成。


    一、潮汕工業計劃管理體制的形成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潮汕工業的管理


    “將汕頭從消費城市轉變為工業城市”是新中國成立後廣東省和潮汕地區所確立的重要戰略目標。1949—1952年,潮汕地區努力將“國民經濟恢復”的各項任務服務於、服從於建設“工業城市”的戰略目標。


    第一,掌握重點企業和重要物資,保證工業生產的正常運轉。


    在潮汕各地相繼獲得解放之時,潮汕地區各市縣人民政權為保證工業生產的正常運轉,一是直接控制關繫到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的重點企業,派出專門隊伍接管了汕頭市和各縣的電廠、水廠、糧食加工廠、糖廠,將中型以上的礦山收歸國有,保證國家重要物資和原材料的供應能力。二是保證工業生產的動力能源供應,1952年潮汕地區投資動工興建汕頭新發電廠、揭陽電廠、棉湖電力廠等;1954年4月奉政務院令,將英資亞細亞火油公司的財產和存油管制征用。三是做好物資交流,組織重要物資進城,同時開展增產節約運動,打擊投機、平抑物價,以保證工業生產的物資供應,活躍市場,引導私營工業企業生產恢復和正常經營。


    第二,扶持和促進私營工商業的恢復和生產。


    地方財政、銀行、商業等有關部門分別在稅收、貸款和產品銷售等方面,為化工、織布抽紗、食品罐頭、機械等行業的私營工商業企業提供優惠條件和加以扶持。對於資金不足、恢復生產有困難的工業戶,政府給予貸款扶植。僅1950年8月,省人民政府批準撥給汕頭市區工商業的貸款達人民幣(舊幣),織布、針織、榨油、機鋸4個行業得到1的貸款。部分工業產品如感光材料、抽紗、陶瓷等,開始列入國家或地方計劃。私營工商業企業生產所需的鋼、鐵、銅、棉紗、木材、紙張、苎麻等主要原材料由國家物資部門按計劃供應。對需要特別扶持的地方新興工業企業,如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攝影化學廠,扶持措施包括:限制進口相紙、原材料免稅進口、產品免稅出廠、產品納入國家計劃、實行統購包銷等。這些舉措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有力地促進了私營工商業的恢復和發展。


    第三,加快城市公共基礎設施事業的修復和建設,促進國民經濟的恢復。


    1949—1952年,針對戰爭破壞和常年失修的公共交通設施,政府動員人民群眾修浚航道,興築公路,加快公共基礎設施事業建設。先後修復廣汕公路汕頭路段、汕頭經潮安至福建漳州公路、汕鳳線、潮樟線、池揭線等重要交通道路,並在各大河渡口開設渡車船,結束了汽車分段行駛的歷史。1952年,潮汕開通長途電話、市內電話業務。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的修復和建設,促進了潮汕工商業與各地經濟貿易往來。1950年,潮汕地區私營工商業23860戶,其中汕頭市區商業2689戶、工業492戶。至1952年12月,汕頭市區私營工商業總戶數已達13583戶,其中商業10678戶,資本額1801,從業25926人;工業2905戶,為1950年的5.90倍,資本額721,從業15739人。


    (二)工業計劃管理體制的構建


    新中國成立前,潮汕地區的各市縣政府均未設立專門從事工業管理的機構。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按照全面建立國民經濟計劃管理體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國家主導、自上而下、分專業管理的工業管理體制。


    第一,歸口管理,整頓和管理地方工業。


    這一期間,潮汕各級地方政府均設立了上下對口的工業領導機構和專管部門。日用輕工業品、紡織品、制糖、食品、造紙等廠劃為輕工業(或第一輕工業);手工業隸屬於潮汕(後屬粵東)合作總社(後為供銷社)生產科管理。隨後汕頭市成立手工業管理局,專門管理市區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和生產組。化工生產歸口於1953年設立的行政公署工業處管理;1953年成立的粵東貿易公司專管潮汕陶瓷貿易等。


    在工業歸口管理的基礎上,各地政府引導各門類工業企業協調關繫,改善經營管理。如汕頭市日用品工業公司成立“私營印刷業統一收件處”,統一調配、安排汕頭印刷業各商號的生產。又如火柴業生產方面,成立了廣東省火柴工業同業公會潮汕區分會,負責統籌分配全區(當時包括興梅地區)56家大小火柴廠的生產配額;設立潮汕火柴工業議價委員會,執行議價制度,協調同業銷售價格,防止出現同業互相傾軋、粗制濫造的現像。


    第二,統購統銷,將私營企業納入國家資本主義經濟計劃軌道。


    20世紀50年代前半期,國家采取一繫列措施,在扶持私營企業生產發展的同時,調整公私關繫,對私營工商業實行利用、限制、改造,實行統購統銷,將私營企業納入國家資本主義經濟計劃軌道。



    1. 生產原料由國家有關部門按計劃實行配給和收購


    1951年1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頒布《關於統購統銷棉紗的決定》,同年本地人民政府先後通過成立棉布交易所,對私營布廠及布商的存布進行登記和頒布《汕頭市棉布管理暫行辦法》等,使本地紡織品銷售逐步納入國家管理。此後,汕頭各私人紡織企業生產加工、訂貨等納入國家計劃管理,原材料由國家有關部門調配提供,產品由國家商業部門回收或收購。1953年汕頭部分私營機械廠開始納入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管理,主要原料與產品由國家有關部門按計劃實行配給和收購。



    1. 貫徹“利用、限制、改造”政策,擴大對各私營工業企業統購包銷範圍


    國家貫徹對私營工業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在這一時期加強統購統銷工作,不斷擴大統購包銷的工業品的範圍和種類,納入國家計劃管理體制中。如對私營企業生產的火柴、肥皂等實行委托加工、訂貨收購和包銷,通過預付貨款、協采原料、供給燃料等方式向企業收購產品。攝影化學廠的產品於1953年12月由汕頭百貨站納入國家統購包銷,而後該廠生產又納入國家指令性計劃。企業生產納入國家經濟計劃軌道後,企業管理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內部生產管理及技術革新,以保證完成上級下達的產品、產值、品種計劃任務,企業從生產經營型向單純生產型企業轉變。1954年底,汕頭市成立私營企業管理局,主要任務是加強對私營工廠的管理和改造,將它們納入國家資本主義軌道。


    第三,扶持國有經濟,增強國營經濟的主導作用。


    以生產資料全民所有制為基礎的國有經濟,在當時保證經濟發展的社會主義方向、使國家掌握國民經濟領導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初期,國營經濟的大部分是在革命勝利後沒收官僚資本、逐步收回國際壟斷資本在華企業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起來的。這一時期,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例較小。為提升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占比,進一步發揮國營經濟的主導作用,1950年以後潮汕地區各地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 以指令性計劃和行政辦法管理國有企業的生產


    新中國成立初期,政府接管了水廠、電廠、糖廠以及礦山等重點企業,這部分國有企業通過自上而下的行政體繫進行計劃管理。政府通過投資建設、計劃生產、資源調配等方式,逐步擴大國有企業的生產規模,擴大國營經濟的影響力。如1951年設立的統管粵東地區有色金屬生產和收購的潮梅礦務局,對已收歸國有的中型以上的礦山采用指令性計劃進行管理。同時,按照已經確定的“以民窿為主,自辦為輔”的方針,各縣成立礦業社,歸口管理大量小而分散的小集體和個體采礦礦點,將采礦生產納入國家計劃。



    1. 通過公私合營壯大國有經濟


    潮汕地區按照國家的部署,有計劃地對私營企業、手工業作坊實行社會主義改造,通過公私合營或合作化,再逐步過渡到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經濟,從而形成國有公司統一生產經營的格局。1952年底,汕頭市區地方國營工廠已達14個,職工1149人,手工業也組織了6個合作社,組織起來435人。1952年,潮汕地區開始在窯民和手工業陶瓷戶中組織經營性的松散聯合體,如饒平縣窯民協會,潮安縣、楓溪縣陶瓷聯銷組等。1953年底,揭陽縣河婆鎮南和鄉成立陶器生產合作社;隨後,饒平縣洞上聯和生產合作社、潮安縣楓溪陶器供銷社、楓洋陶器社等相繼成立。1954年,楓溪“潮瓷廠”成為潮汕地區陶瓷業最早的公私合營企業。至1957年初,潮汕陶瓷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20世紀50年代初期成立國營潮汕抽紗公司,全行業公私合營後,國營潮汕抽紗公司成為潮汕抽紗生產及對外出口的唯一統管經營機構。1954年7月,感光化學廠實現了公私合營。合營後,政府向工廠投資人民幣,支持工廠擴大生產能力,工廠增設了一條相紙生產塗布線,生產由一班制轉變為三班制連續化生產,產量得到了大幅度增長。合營當年生產照相紙達7.34萬標盤,年創值達146.,為1953年的23.7倍。



    1. 實行並廠,增強國有企業實力


    針對工業和手工業中規模較小的公私合營工廠,潮汕地區工業主管部門通過按行業並廠,擴大生產規模,再逐步轉成規模化的國有企業。


    20世紀50年代初,以原私營建中工程公司為基礎組建起來的汕頭農具廠(機械修配廠)是當時粵東地區最大的綜合型機械生產企業。1961年《汕頭市志(初稿)》載:“本市機械制造第二大廠——地方國營汕頭通用機械廠,就是由28戶小型五金機械修造廠和其他鑄造作坊,通過私私合並、轉業合並和公私合營之後,大力擴建而發展起來的。”1955年底,汕頭市已有20多戶較大的私營工業改組合並為18個公私合營工廠,公私合營工業占全部工業總產值的17.2%。1955年,潮州市區成立機工生產合作組,經過擴社,成立合作社,人員增至71人。1957年,潮州市機工生產合作社轉為地方國營潮州市農業機械廠,市政府投資138.,建成總面積為13802平方米的廠房,生產經營實力不斷增強。1958—1960年,汕頭地區機械行業中的一批經濟實力較強的公私合營廠或合作社轉為全民所有制,生產門類有重型礦山機械、通用機械、制糖機械、陶瓷機械、農業機械、運輸機械配件以及電工器材等,全區機械工業已初具體繫。


    (三)工業管理體制的運作


    “一五”計劃末期,潮汕地區形成了與國家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工業管理體制。當時的工業管理體制主要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體制、物資供應體制和產品銷售體制。


    第一,企業生產體制。


    潮汕地區的各級工業主管部門(委、辦、局)通過計劃編制和計劃管理制度,將國家(部、省相應主管部門)生產計劃安排下達給下一級工業主管機構(局、公司)和各工業企業。企業的生產、銷售由企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各級主管部門通過生產管理機構執行生產計劃,調度平衡各企業的生產、供應、銷售活動,按時將旬、月、季生產運行情況綜合上報,對企業的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一般情況下,工業企業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計劃、經濟技術指標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長遠規劃、短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季度計劃和月作業計劃,包括生產計劃、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產品供銷計劃、財務成本計劃、質量目標和控制指標計劃、生產定銷和消耗指標計劃、節能計劃、設備大中修計劃、技術措施計劃、基建計劃等。廠級計劃編制完成後,企業再根據本廠實際情況,將各項計劃層層分解,下達到車間、班組。


    第二,物資供應體制。


    從1953年起,國家對工業的重要生產資料實行計劃分配和供應制度。關繫到國計民生的最重要的通用物資由國家計委平衡分配(即“統管物資”),對重要的專用物資由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平衡分配(即“部管物資”),這兩類物資屬於國家一級計劃分配。除上述物資之外,還有部分生產資料由地方(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主管部門負責分配和供應,即所謂“省管物資”。計劃統配物資必須由下到上、逐級平衡,申報列入國家各級物資供應計劃,再從上到下、逐級下達給企業。


    如1978年以前汕頭市輕工業機械廠所用的鋼材、生鐵、塊煤等主要原材料,均由國家輕工業部計劃供應。汕頭鐘、掛鐘生產用的部分進口材料也是由國家輕工業部直接供應。汕頭自行車廠及各縣自行車零件廠、汕頭鐘廠、汕頭市掛鐘廠和汕頭鐘表組件廠等所需鋼材是廣東省計委戴帽下達指標,由省輕工供銷公司供貨。汕頭、潮州電池廠用的鋅片、錳粉,汕頭鐘廠所用的部分銅材,也是由廣東省輕工供銷公司按計劃供應分配。承擔國家指令性生產計劃的集體企業,所需的原材料也納入相應的物資計劃。如汕頭市紅陽區機械廠1977年承擔了國家的出口煉膠機生產任務,所需鋼材必須先向廣東省化學工業廳物資供應公司申請,省化工廳全省彙總後向國家化學工業部物資供應局申請,化工部全國彙總後由國家計委綜合平衡,確定下撥指標,再逐級下達到企業。


    大型企業的物資管理工作更為復雜,如感光材料廠物資管理工作由供應和儲運兩部分組成,物資實行定額計劃管理和原材料供應管理。感光材料生產所用原材料品種繁多,僅各種化學藥物便多達2000多種,原材料供應點遍布全國各地。供應部門根據廠年度生產計劃、主要物耗指標及材料設備情況編制年、季、月材料采購計劃,做好采購供應工作。此外,在全國各地建立健全定點供應單位,其中主要原材料供應點50個、包裝材料供應點30個,對四大類原材料、大宗化工材料、燃料以及大宗包裝材料分類配備采購人員1—2人,保證全廠物資供應與生產銜接。


    相關研究表明,一個大國滿足工業生產所流通的物資大約需要30萬種,20世紀60年代蘇聯的物資供應計劃大概編制了其中的約3萬種。我國1977年納入指令性計劃管理的“統管”“部管”物資不足600種。這是由於當時的計劃編制手段無法對如此龐大和瞬息萬變的企業需求進行測算。加之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仍然具有相對獨立的利益,企業申請調撥和庫存節餘的物資很難真實反映出來。因此,當計劃分配的原材燃料不符合企業生產要求時,企業可以向上級要求補撥或與其他企業調劑串換。這樣就在“指令性物資供應體制”之外,形成了計劃體制外的“以物換物”的物資串換行為。這部分“計劃外”物資的流通,以及“計劃外”的訂單,成為20世紀60—70年代潮汕大量城市區街企業和農村社隊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


    第三,產品包銷體制。


    對主要工業品按計劃實行統購包銷和供應,是計劃經濟時期工業管理體制的重要特征。20世紀50年代前半期的工業和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國家通過擴大工業品的加工訂貨和收購包銷的比例,逐步掌握了大部分工業品的貨源,通過統購統銷,將主要工業品流通和銷售納入國家計劃之中。


    1956—1957年各行業全面公私合營前,潮汕地區“計劃內”工業產品由國家負責收購,少部分計劃外原材料及產品則由主管機關的供銷部門協同企業組貨或推銷。公私合營後,工業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部分由國家按下達的計劃提供;化工、機械、電池、火柴、肥皂等大部分產品由政府商業部門“統購”。國家對工業品的計劃收購和統一銷售範圍不斷擴大,至1960年,化工、機械、玻璃、火柴、電池、肥皂、自行車零件等工業品均列入國家、省、市各級計劃,產品由原來的統購轉為全部包銷。


     









     
    網友評論  我們期待著您對此商品發表評論
     
    相關商品
    在線留言 商品價格為新臺幣
    關於我們 送貨時間 安全付款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我的帳戶 網站聯盟
    DVD 連續劇 Copyright © 2024, Digital 了得網 Co., Ltd.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