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土地市場動態監測,是建立中國特色土地市場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平臺,也是有效推進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化的繫統工程。為建立土地市場運行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對土地市場的宏觀調控,公開土地市場信息,完善土地市場服務,2004年初,國土資源部正式發文,在全國建立和推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按照提高信息獲取、分析和參與宏觀調控的總體要求,全國30個省建立和運行了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開通了中國土地市場網,監測網絡體繫在中央、省、市縣逐步形成,監測工作逐步規範化和制度化。
按照統一部署,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工作由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具體指導,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在組織全國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建設和運行工作上,為適應參與宏觀調控的需要,2005年扎實開展了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示範工作,確定了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29個省市作為示範單位,按照“全面規劃、重點推進、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的原則,南京、蘇州、杭州、寧波、濟南、青島、廣州、深圳、東莞和重慶10個城市作為首批具體實施的示範點。在今後工作中,將逐步擴大示範範圍,特別是增加對一些重要經濟區域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土地市場動態監測,是建立中國特色土地市場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平臺,也是有效推進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化的繫統工程。為建立土地市場運行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對土地市場的宏觀調控,公開土地市場信息,完善土地市場服務,2004年初,國土資源部正式發文,在全國建立和推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按照提高信息獲取、分析和參與宏觀調控的總體要求,全國30個省建立和運行了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開通了中國土地市場網,監測網絡體繫在中央、省、市縣逐步形成,監測工作逐步規範化和制度化。
按照統一部署,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工作由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具體指導,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在組織全國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建設和運行工作上,為適應參與宏觀調控的需要,2005年扎實開展了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示範工作,確定了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29個省市作為示範單位,按照“全面規劃、重點推進、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的原則,南京、蘇州、杭州、寧波、濟南、青島、廣州、深圳、東莞和重慶10個城市作為首批具體實施的示範點。在今後工作中,將逐步擴大示範範圍,特別是增加對一些重要經濟區域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
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的主要內容包括土地供應、土地開發利用、房地產市場土地供應、土地價格變化、土地市場運行宏觀經濟形勢等情況,通過科學合理分析,做出判斷和預測,從而主動調控和引導市場,促進土地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為全面繫統地反映全國特別是重點區域和城市土地市場情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實行年度和季度報告制度。本報告收錄了2005年全國和10個示範城市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的年度和季度分析報告。
按照統一部署,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工作由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具體指導,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在組織全國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建設和運行工作上,為適應參與宏觀調控的需要,2005年扎實開展了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示範工作,確定了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29個省市作為示範單位,按照“全面規劃、重點推進、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的原則,南京、蘇州、杭州、寧波、濟南、青島、廣州、深圳、東莞和重慶10個城市作為首批具體實施的示範點。在今後工作中,將逐步擴大示範範圍,特別是增加對一些重要經濟區域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土地市場動態監測,是建立中國特色土地市場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平臺,也是有效推進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化的繫統工程。為建立土地市場運行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對土地市場的宏觀調控,公開土地市場信息,完善土地市場服務,2004年初,國土資源部正式發文,在全國建立和推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按照提高信息獲取、分析和參與宏觀調控的總體要求,全國30個省建立和運行了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開通了中國土地市場網,監測網絡體繫在中央、省、市縣逐步形成,監測工作逐步規範化和制度化。
按照統一部署,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工作由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具體指導,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在組織全國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建設和運行工作上,為適應參與宏觀調控的需要,2005年扎實開展了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示範工作,確定了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29個省市作為示範單位,按照“全面規劃、重點推進、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的原則,南京、蘇州、杭州、寧波、濟南、青島、廣州、深圳、東莞和重慶10個城市作為首批具體實施的示範點。在今後工作中,將逐步擴大示範範圍,特別是增加對一些重要經濟區域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
中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繫統的主要內容包括土地供應、土地開發利用、房地產市場土地供應、土地價格變化、土地市場運行宏觀經濟形勢等情況,通過科學合理分析,做出判斷和預測,從而主動調控和引導市場,促進土地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為全面繫統地反映全國特別是重點區域和城市土地市場情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實行年度和季度報告制度。本報告收錄了2005年全國和10個示範城市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的年度和季度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