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炒股能否成功取決於投資者的賣出操作。
這應該說是股票投資者的共識了,那麼“賣出”這個課題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呢?讓我們一一探討。
市面上關於炒股的所有書籍都幾乎隻針對“買入”進行說明,而鮮有能把“賣出”講清楚的,而且,投資資訊則顯得更加,十年如一日地發著“推薦買入!推薦買入!”的評估,就算業績不如預期,也隻會模稜兩可地寫兩句“業績必將下調,現在賣出會比較有利吧”之類的廢話。
投資座談會或者研究報告也大抵隻介紹近期能漲的股票品種以及給出買入有利的推薦,而沒有關於賣出有利的哪怕是隻言片語。
就拿馬拉松來說,如果買入是起點的話,那麼賣出就是終點。然而,明明終點纔能決定名次(投資收益),而那些絲毫沒有提及終點的所謂的傳授“炒股”技術的書籍,真的是為炒股而寫的嗎?並且,不管是做生意還是經營事業,都有著共通的兩大要素:“商品”和“銷售方式”。然而目前市面上的炒股書籍卻都隻探討買入技巧,這難道不讓人匪夷所思嗎?
長久以來,證券從業者都把賣出作為行業禁忌。
從股票交易中抽取手續費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券商經紀人就有可能傾向於在客戶持有股票期間敦促客戶提升換倉率,也就是說,和平時投資者自己操作相比,換倉更加頻繁纔會對券商有利。如此來說,“賣出”不應該被視為業界禁忌纔對。但如果我經常把這個“正確的觀點”掛在嘴邊的話,恐怕券商們就不會再請我給他們講課了。當然,人品好的券商還是會支持我的吧?但這卻不是證券公司想聽到的聲音。
我們來舉個例子。
1989年12月和1990年1月期間,我通過日本短波放送公司的子公司——N通信社渠道出版發售了我主講的名為《賣出的技巧》的兩種影像產品(正編和實踐編)。
錄影帶的時長雖然還不到1小時且定價高達150,但卻空前暢銷,半年就賣出了2000套,N通信社也感到十分驚喜。但不久之後,我就自作主張終止了正編的授權,這樣正編就成了絕版。
由此,實踐編商品介紹也被從N通信社的宣傳彩頁上拿了下來。不久各大報紙廣告(日本經濟新聞、日本證券新聞)中刊登的N通信社發行的影像產品列表和郵寄產品廣告冊的影像產品列表中也已不再登載實踐編的產品介紹了。
怎麼會這樣,那麼暢銷的影像產品的廣告怎麼停了?
是不是受到了哪裡來的壓力了啊!
雖然我無法明確“賣出”這個標題是否是被禁止,但是想像一下就不難理解了,僅憑直覺我想恐怕“賣出”這樣的詞語本身就是被禁止的。
但是,就算沒有廣告,這套產品一年也能賣出200套。
因為我一直在這些著作中指責證券公司、商品公司的“宰客行為”。我想,非法經紀不是日本纔有的,全世界都有(英文原文bucket shop,又稱投機商號、對賭公司,直譯為“水桶公司”,定義1:密集打電話推銷,賣給你可能分文不值的垃圾股票。定義2:經紀公司給 你下單,保證給特定價格成交。實際上等到有價差他們賺到利潤後纔下單。把價差據為己有)。 但是宰客經紀卻是日本獨有的。
1995年,大和銀行被勒令從美國市場退出,到目前為止被勒令停業的僅有兩家,另一家是為毒品交易洗錢的希臘籍銀行。
針對這件事(日本銀行在日本本土之外被勒令退出),日本政府和財務省(相當於財政部)竟然沒有做“侵犯主權”(雖然各國法律不同)的抗議,甚至連個屁都沒放。
不是他們不想抗議,是不能抗議。我在《行情分析師》一書中寫道:在北美“現貨的賣出”是被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但在日本卻不是;在日本現貨不能賣出是常識且在每個投資者腦海中根深蒂固;所以,我在加拿大的從業經歷使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衝擊。而現在,這個終生難忘的經歷使我萌生了想再寫一本關於日美炒股文化差異的小冊子的想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季度財務報告”對於投資者來說是為便利的投資決策參考資料。
當時,我給各家上市公司發送了調查問卷,讓他們填寫公司的經營現狀、下一財年以及下下財年的預測(包括營業額、營業利潤等)等,然後寫了總結報告。而當我為一個美國投資者講解的時候,他竟然瞬間目瞪口獃,很長時間沒有回過神來。
在日本股民看來稀松平常的事情,在其他國家股民看來有可能就是不合乎情理的事情。前面所講的大和銀行的現貨股票竟然沒有人執行賣出操作的事情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的問卷調查的方式,在其他國家股民看來,都是前所未聞的。
公司業績的分析和預測報告,應該是秉持公平公正立場的第三方機構的行業分析師纔能寫的。而讓這家企業的總經理秘書或者對外披露部門制作,並一字不改地發表出來,作為投資炒股參考資料的事情,在外國投資者眼中就是超乎常識的事情了。在除日本之外的全球市場中,公司業績分析預測報告如果讓上市公司自己制作的話,這些公司肯定不會寫對自己公司不利的內容,而業績預測中,也會理所當然地包含宣傳的成分以及公司方面希望的數字。而在年度決算之前進行業績預期下行修正的公司更是少之又少,即便有公司業績可能不如預期而進行下行修正,也會向市場提交一些不那麼難看的數字,即便如此,這樣的公司也會被認為是怪物。
之前,在編輯各季度報告的時候,東洋經濟新聞社的編輯部在收到業績非常差的財務報告之後,會主動和公司交涉,問一下公司方面是不是要改一下數據或者換一下內容什麼的,但這樣做造成了相當的混亂。
現在的話,不管是披露“公司財報”還是填寫問卷,都不會有任何不同或者粉飾。
日本交易制度走上了歧路,因此和世界其他國家相比較落後。
開個玩笑,這就好比現代社會和生活在亞馬遜深山老林的原始部落一樣。
在日本,大型證券公司和大型企業串通一氣,把一般投資者當成“韭菜”,這就是現實。
其實,投資者知道他們在背地裡是沆瀣一氣的,但是提升炒股的技術並不能使他們在這種暗箱操作的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
結論如開頭所述,隻有學習並熟練掌握“賣出技術”,纔是立於不敗之地的正道。
因此,在這本書中,我重點論述“賣出技術”的課題。另外,我雖然在已經出版的著作中多有涉及“賣出”,但都是斷斷續續的片段,為了能夠對這些片段進行歸納整理,我在這本書中也會大量援引之前出版的書籍中的相應內容,因此會有不少重復之處,敬請諒解。
【注1】和板垣浩男先生合作寫完了《股票交易實踐與提高》之後,在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我說接下來會再寫一些“投資者身邊的摸得著看得見”的事情,緊接著就收到了公司股東和投資者的無數信件和電話,請我寫一本關於“賣出”的書。因此,我就寫了這本書。
【注2】在FAI俱樂部(作者所在的投資俱樂部)的教科書中寫道,在我擔任商品交易會社社長期間,一個從公司跳槽到證券公司的男性員工,他在1988年年末東北六縣分店進行年末股票賬簿統計方法指導的時候順便調查了這家分店的賬簿,發現沒有一位客戶賬面是盈利的。1988年日本股市明明處於股價因泡沫不斷放大而暴漲的時期,但卻沒有一位客戶的賬面是盈利的,我感到很困惑,還問他這不會是真的吧?!這也許就是日本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宿命吧!
後來,有個俱樂部的會員告訴我,一個叫野野村哲成績斐然的前野村證券股票經紀人寫了一本《大型證券公司黑幕》(風雅書房)的書,他在書中寫道“我加入野村證券數十年期間,真沒見過哪家店的顧客終是盈利的”。
【注3】本書在編輯上分為五章,整體上主要論述賣出操作的重要性。但在第三章賣出的實際操作方法中也會分散介紹賣出和反向操作(套期保值)的方法,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