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察覺漸行漸近的危機
2008年9月20日(周六),我就任英國金融服務局(FSA)主席。就在那周一(9月15日)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周二(9月16日)美聯儲宣布救助美國國際集團(AIG)。17天後,我和英國財政大臣阿裡斯泰爾·達林(Alistair Darling)、英格蘭銀行行長默文·金一道與英國主要銀行討論是否需要向銀行體繫注入公共資本,結果是英國政府擁有蘇格蘭皇家銀行85%的股權、勞埃德銀行集團45%的股權。在我上任七天以前,我完全不知道我們已處在災難的邊緣。
無論是中央銀行、監管當局、財政當局,還是金融市場和主要大學的經濟學繫,幾乎沒有人有意識到我們正面臨著一場世紀大危機。2006年4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還詳細地描述金融創新如何使金融體繫更加穩定。2007年夏天危機征兆已然顯現,卻被視為可控的流動性問題。2008年夏天,大多數專家都認為金融危機危險的時刻已經過去。甚至在2008年秋天的大崩潰之後,公共部門和金融市場也未預期到後危機時期衰退的程度和持續時間的長短。幾乎沒有人能預測到主要發達經濟體的利率長達六年時間停留在接近於零的水平,區將經歷一場嚴重的危機。
危機之前,我並未從事過公共政策方面的工作;即便有這方面的經歷,我也可能會犯同樣的錯誤。作為一家主要銀行的董事,我非常小心地了解不斷演化的宏觀經濟和金融風險。我在私人金融領域擁有相當豐富的經驗。20世紀九十年代,我也為東歐國家和俄羅斯財政部、中央銀行提供過有關金融體繫設計方面的咨詢。我認為,我理解金融體繫的風險;然而,在某些關鍵方面,並非如此。
我缺乏遠見並非源於對自由金融市場的盲目信任。我始終認為,金融市場容易受到起起落落的非理性繁榮的影響,因此,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從未使我信服。2001年我寫過一本書,其中一章的標題就是“全球金融:增長的引擎還是危險的賭博?”2006年作為英國養老金委員會的主席,我認為,我們需要強大的政府干預以確保長期儲戶能夠從貨幣中獲取價值。但是,我從未想像過發達經濟體的金融體繫會發生類似於2008年秋天的崩潰,也未預測到危機之後會經歷近十年的零增長。
2009年以後,我在全球金融改革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通過與來自全球的同人召開無休止的會議,我們建立了巴塞爾III資本監管標準,設計了針對全球繫統重要性銀行(G-SIBs)的特殊監管框架,在約束影子銀行的風險方面也取得了進步。
在這些討論中,我屬於鷹派,支持采用更高的資本和流動性要求,更嚴格的市場控制。我認為我們取得了重要進展。隨著後危機問題的嚴重性進一步顯現,我越來越認為,我們的改革未能解決根本性缺陷;我們錯誤地假設,隻要能夠恢復市場對銀行體繫的信心,經濟就會復蘇。
我們的改革目標是讓金融體繫自身更加穩定,降低銀行倒閉的概率。這點非常重要,但是金融體繫的脆弱性本身不能解釋為什麼後危機時期的大衰退(Great Recession)如此嚴重,經濟復蘇如此乏力。
為理解該問題,我發現必須回到實際政策設計中常常被忽視的問題。我們需提出一些根本問題,包括:為什麼會有債務合約存在?債務合約能帶來什麼收益?債務合約將不可避免地產生何種風險?銀行是否應該存在?我們還應該意識某些看起來與金融穩定關繫不太密切的趨勢,如高收入群體用於購買房地產的支出占總收入的比例不斷上升,發達經濟體的不平等持續擴大,對金融穩定的影響不亞於金融監管制度的技術細節。
我提出的激進政策建議包括:(1)銀行的杠杆倍數(總資產/股本)應該更接近於5,而不是危機之前我們認可的25甚至更高;(2)政府和中央銀行在有些時候應該通過發行貨幣為擴大的財政赤字融資來刺激經濟。對許多人來說,個建議激進得近乎荒謬,第二個建議是危險的和不負責任的。對於許多人來說,兩者看起來還相互矛盾。但是,我希望能說服你們,基於2007—2008年危機和後危機時期經濟嚴重衰退的根源,這兩個政策建議是合乎邏輯(entirely consistent),而且也是合適的。而在2008年的時候,我根本就沒想到我會提出這樣的建議。
2008年,我未能區面臨的巨大風險。事實上,早些時候,我原則上支持歐洲貨幣聯盟。雖然我意識到了其中涉及的某些風險,但都不是根本性的。區希望取得成功,根本性改革是至關重要,如果不能就此達成共區解體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2007—2008年危機對於經濟學科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大多數主流經濟學未能發出預警信號,流行的理論和模型都認為不穩定是不可能的。當然,經濟學並非全部失靈,因為一直以來總是有很多思想流派存在。本書提及的許多經濟學家在解釋為什麼金融市場不完善和金融體繫如何加劇不穩定方面做了非常出色的工作。但我依然喫驚地發現,為了理解危機的根源和後果,我不得不重溫20世紀早期和中期經濟學家的見解,如維克賽爾(Knut Wicksell)、哈耶克(Friedrich Hayek)、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和費雪(Irving Fisher);我還不得不挖掘明斯基(Hyman Minsky)的著作,這位20世紀後期的經濟學家很大程度上被主流學派邊緣化了。
2009年8月,我的一些觀點引起了震動:我說危機之前的一些金融創新活動沒有社會價值。這句話初報道在一份高品位的小眾學術雜志上,既招致罵名也獲得了很多支持。大多數人認為,我是指一些怪異的影子銀行業務、主要金融機構之間交易的復雜的結構化信貸證券,危機之前的數年間這些業務規模迅速擴張。這確實是我當時的所思所想。隨後我覺得並且依然相信:如果2008年動蕩期間我們設法拋棄構建CDO2的操作指南,我們的境況也許不至於惡化到如此程度。
但是,漸漸地我意識到金融和經濟不穩定的大多數根本性問題不僅源於那些我們樂見其消失的金融活動,而且其他金融活動也會產生此類問題,例如給債務人發放貸款用於購買住房,在適度的數量範圍內有其顯而易見的價值,而一旦過度將導致經濟災難。本書將論證這些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