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有恆產者有恆心
近,我去知乎的北京總部錄制《職人介紹所》。在化妝的間隙,知乎的朋友跑來找我咨詢買房的事情。我看小兄弟一臉的愁容!他跟我說,徐律師,我現在買不到房子該怎麼辦啊。本來都要跟女朋友結婚了,首付也湊出來了。北京限購,我們眼看就夠資格了。可是我看的房子,一天十幾撥人去看,轉眼間房子就賣掉了。整個小區本來就剩下三套房源,現在一套也沒有。就這,房價還在漲,又提高了買房的門檻。您說我怎麼辦啊,我這個婚都要結不成了!
我替他感到非常痛苦,卻又無可奈何——我總不能用法律手段,幫他對房價維權吧!
在北京的年輕人,買房子大都是為了結婚。小伙子沒有房子,就不敢談戀愛。姑娘看小伙子沒有房子,就隻好分手。房價高漲,拆散了一對對鴛鴦。以前是想買,限購沒資格,好不容易熬到在北京交了5 年的社保,又買不起了。現在我們到處都能看到一句話: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這句話出自孟子《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詩》雲:‘晝爾於茅,宵爾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闢邪侈,無不為己。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翻譯過來是說,滕文公問孟子怎麼治理國家。孟子說:“不能讓老百姓懈怠懶惰。《詩經》上說:‘白天割取茅草,晚上絞成繩索,趕緊修繕房屋,到時播種五谷。’有一定財產收入的人,纔有一定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沒有一定財產收入的人,便不會有一定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
假若沒有一定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就會胡作非為、違法亂紀,什麼壞事都干得出來。等到他們犯了罪再加以懲罰,這等於陷害百姓。哪有仁愛的人執政,卻做出陷害百姓的事呢?所以賢明的君主一定認真辦事、費用、有禮貌地對待部下,尤其是征收賦稅,要有一定的制度。陽虎(即陽貨,魯季氏家臣)曾經說過:‘一心要發財致富,便不能仁愛,
要仁愛,便不能聚斂錢財。”
孟子當時說的這段話,放到今天完全適用。貧窮確實容易滋生犯罪。但是,這個“產”說的可不是房產,而是收入。現在房價這麼高,要是說在北京買了房的就好人,在北京沒買房、買不起房的就是壞蛋,會胡作非為、違法亂紀,這真是開了“地圖炮”!
2016 年,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2 5,同比增長8.4%。5,在北京能買一平方米房子麼?房價高得普通人難以承受,那麼在北京的2 000 萬人,豈不大都是“放闢邪侈,無不為己”?
沒房子的人都是壞蛋,有房子的人就是好人嗎?房價一漲,房產律師的感受為直觀:每天都有幾波購房人來律所咨詢,大部分是遇上了業主毀約的問題。這房價逼得多少有房子的人當上了“壞蛋”!
2016 年,全國法院共審理了2 300 萬件官司,其中2%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也就是說,至少有46 萬件房屋交易打了官司。具體到北京,2016 年北京法院收案65 萬件,房屋買賣糾紛是14 225 件!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呢?
2016 年北京二手房和新房成交量總共有40 萬套。也就是說有差不多5%的交易終走上法庭,還不算私下和解的數字,算上隻會更高。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發生糾紛已經是普遍的現像。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有恆產者有恆心,但是在利益面前,有恆產者也要有打官司的恆心。對買房的人來說,有恆產者也要有對方“放闢邪侈,無不為己”的心理
準備!
作為房產律師的我,寫這本書的主要宗旨是讓購房者先試著把對方想到壞,再學著把對方做壞事的路都堵死——可能有些同行、前輩、房地產從業者會略感不適,但是,欲行大善之事, 必諳大惡之道。把別人想到“壞”,並不是為了抹黑別人,學習這些知識也不是為了坑害別人,而是為了保護自己。
我有兩個兒子,大的叫菠蘿,小的叫柚子。每次聊到這個話題,大多數人都是先恭喜,然後替我擔憂:你以後得給兩個小家伙一人買套房子,這壓力可夠大的!我不以為然,我想,20 年以後,我們今天認為非買不可的房子,可能還是那麼貴,可能更貴了,可能便宜了,我不好說,但是我相信人的觀念會發生變化。可能我的兩個兒子到那個時候就不像我今天一樣,糾結有沒有北京的房子了。
買得起房子的讀者,看看本書,就算是學習;而那些買不起房子的讀者,看看本書,也算是預習,增加一種體驗。今天我們身處一個變革的時代,現在看上去無比正確的事情,明天轉眼就會變化。但是不管我們跨越到了哪個時代,有恆產者有恆心的道理還是行得通!這個“產”說的一定是收入,而不是房子。做一個有收入的人,總比做一個有房子的人更重要,做一個有恆心的人,也一定會比無恆心的人過得好。
祝福讀者朋友早日娶到心儀的對像,早日買到舒心的房子,也願房價能一直堅挺,不要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