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嘗試在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有機結合的“假設演繹法”的邏輯過程中,采用利益分析與社會關繫分析相結合、動態(歷史)與靜態分析相結合、實證與規範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對我國財政權力結構問題進行研究。在對財政權力結構的基本界定中,本書從財政社會學的基本議題出發,以經濟社會學主要取向——結構功能主義的理論為基礎,大膽運用分析、綜合、抽像、具體等方法,闡釋財政權力結構的基本內涵以及相關理論。對西方成熟市場經濟下的財政權力結構采取了靜態分析的方法,從經濟學的角度,論述了財政權力結構構建的依據;對我國財政權力結構的分析則采用了動態(歷史)分析的方法,回顧了其在社會“危機”推動下的演化路徑,並運用實證與規範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對我國現行財政權力結構的有效性及地方政府財政權力進行了分析。*後,通過與成熟市場經濟下財政權力結構的一般性相比較,並結合我國財政權力結構的特殊性,提出優化我國財政權力結構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