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貸危機後,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呈現三條主線:(1)完善傳統的微觀風險為本的審慎監管體繫,如巴塞爾Ⅲ;(2)建立繫統性風險監管體繫(宏觀審慎管理體繫);(3)構建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繫。
從國際上看,金融消費者保護包括:(1)制定法律、法規;(2)檢查、監督;(3)受理、調解消費者投訴;(4)促進對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5)金融消費者教育;(6)金融消費者行為特點研究等。
我國也需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繫,未亡羊先補牢好,否則像美國次貸危機那樣亡羊再補牢,成本就比較大。
金融消費者,乃金融產業發展的基礎,美國次貸危機表明:此基礎不牢,則地動山搖。保護金融消費者,就是保護金融機構自身,就是維護金融穩定,保護金融安全與經濟安全。
次貸危機後,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呈現三條主線:(1)完善傳統的微觀風險為本的審慎監管體繫,如巴塞爾Ⅲ;(2)建立繫統性風險監管體繫(宏觀審慎管理體繫);(3)構建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繫。
從國際上看,金融消費者保護包括:(1)制定法律、法規;(2)檢查、監督;(3)受理、調解消費者投訴;(4)促進對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5)金融消費者教育;(6)金融消費者行為特點研究等。
我國也需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繫,未亡羊先補牢好,否則像美國次貸危機那樣亡羊再補牢,成本就比較大。
《金融消費者保護——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指導下完成,共分三大部分、十九章,具體包括:(1)金融消費者保護理論綜述;(2)消費者、消費者主權與金融消費者;(3)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4)美國的金融自費者保護:經驗、教訓及*改革動向;(5)歐盟、英國及日本的金融消費者保護;(6)美國《社區再投資法》(CRA)實施30年的經驗教訓及其對我國的啟示;(7)世界主要國家中央銀行推廣金融教育的比較與借鋻;(8)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9)我國有關部委保護消費者的制度框架和執行體繫;(10)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繫的七道防線;(1111)構建我國金融消費者教育體繫;(12)我國征信領域金融消費者保護問題研究;(13)我國基金產品零售中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研究;(14)陝西省金融消費者保護:現狀調查;(15)研究成果的轉化:推動陝西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及共試點;(16)對目前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形勢分析;(17)縣域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CSE綜合評估體繫;(18)金融消費者教育是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要內容:陝西省農村金融教育試點;(19)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金融消費者保護:從理論研究到試點推動,再到全省推開的一個總結。
課題認為,必須從“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
《金融消費者保護——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的創新之處以及提出的對策建議:
對於立法和監管——
1.在新出臺金融法律、法規或者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現有法律時,明確“金融消費者”概念及保護範圍。要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立法指導思想,貫徹適度傾斜保護原則。不可僅僅依賴《合同法》進行“平等保護”,這樣本質上是對消費者的不平等。
2.完善目前“一行三會”金融消費者保護分工合作的格局。可研究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或者金融消費者保護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金融消費者保護中心的職責:推動立法和制定規則、調查調解、組織檢查、促進弱勢群體和地區獲得金融服務、推進金融消費者教育以及開展金融消費者行為特點的理論研究等。
3.各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應該開通全國統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投訴熱線,並廣泛告知。建立監管當局的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
4.各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應該在其官方網站上,給金融消費者保護與金融消費者教育留出足夠空間,方便消費者投訴與學習。
5.各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各自的金融消費者投訴數據庫,人民銀行建立整個金融業總的數據庫,定期監測分析,為日常監管、政策制定等提供依據,也可以探索典型案例的通報與共享。
6.加強消費者金融知識教育,從長遠看應將其納入到公民基礎教育範疇。
7.構建“消費者自身+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監管當局+仲裁或司法機構+理論界+媒體輿論”七位一體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繫。
8.在尊重市場原則的前提下,提升金融包容性,促進對弱勢群體和欠發達地區的金融服務。
9.推進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國際交流,借鋻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當局的經驗、教訓。
10.建議國際清算銀行(BIS)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促進各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IMF、BIS在評估各國金融體繫時應把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一個重要方面。
對於金融機構——
1.金融機構要改進信息披露以充分保障金融消費者的信息知情權。
2.完善金融機構內部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
3.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消費者協會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的調查、調解工作。
4.金融機構要重視媒體對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監督作用,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水平。
5.金融機構要建立各自消費者投訴數據庫。對較為集中的投訴問題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改進。
6.金融機構要加強銀行卡領域金融消費者保護。
7.金融機構要完善金融消費者信用信息管理。
8.金融機構要加強人民。幣管理相關領域金融消費者保護。
9.金融機構要結合金融產品特點,積極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工作。
10.目前信用環境下,必須注意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
積極推動研究成果付諸實施,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啟動金融消費者保護試點工作——
1.2010年8月18日,在課題研究的基礎上,西安分行下發了《關於加強陝西省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意見》(西銀發[2010]178號),提出12條措施,要求金融機構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
2.2010年9月8日,西安分行下發了《關於建立陝西金融消費者投訴案例報送與共享制度的通知》(西銀發[2010]198號),建立了陝西金融消費者投訴案例數據庫與典型案例共享制度。
3.在陝西省3個縣(2010年下半年擴大到6個縣)推動農村金融教育工作。
4.研究設計了縣域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信貸投放+金融服務+宏觀環境”三位一體的CSE綜合評估體繫,並且在陝西10個地市進行了應用,目的是以市場方式促進改善欠發達地區金融服務。
5.制定了《關於推進陝西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方案》,西安分行決定在西安、渭南、漢中等三地市推動金融消費者保護試點,目前各項試點工作穩步推進,投訴電話陸續公布。
成立了西安分行金融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下設金融消費者保護中心,試點期間中心設在金融研究處。
金融消費者保護中心與陝西省消費者保護協會研究建立協調機制。
6.2011年3月15日,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在總結西安、渭南和漢中三個地區開展金融消費者保護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決定在陝西全省範圍內推開金融消費者保護試點工作。
7.獲得FED授權,課題組組織翻譯出版40萬字的《美國(社區再投資法):回顧與展望(1977~2007)》,並與美國波士頓聯邦儲備銀行和舊金山聯邦儲備銀行在西安召開研討會。
FED授權,翻譯其《金融消費者合規監管手冊》,即將出版。
獲得美國經濟學會(AEA)及哈佛教授授權,翻譯其關於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研究報告。
根據課題組掌握的資料,形成研究報告,建議相關部門協調世界銀行,修改其《金融可獲性報告2010》中從四個方面對各國金融消費者保護評估時,對我國這四個方面的錯誤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