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並與合並財務報表是國際會計界公認的四大會計難題之一。會計理論界關於會計四大難題的專著和論文層出不窮,觀點異彩紛飛。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前身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企業合並準則和合並財務報表準則幾經修訂,於2011年5月頒發了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合並財務報表》。2012年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合訂本》包括2012年1月1日之後生效的所有公告,其中既包括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合並財務報表》,也包括在此前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企業合並》。我國財政部關於企業合並和合並財務報表的相關會計處理也在不斷地修訂,以求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從1995年我國頒發《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到2006年重新修訂、制定和頒發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其中包括《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並》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截止2012年11月,又先後陸續頒發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至5號,都對我國企業合並與合並財務報表的會計處理原則和方法作出了不斷完善的規定。2012年11月,為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2011年5月頒發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合並財務報表》的持續趨同,財政部又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修訂)(征求意見稿)》。所有這些都表明,會計理論界和會計實務界人士對企業合並與合並財務報表這個會計難題的認識,隨著會計環境的變化而不斷地深入與完善。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橫向合並、縱向合並和混合合並的發生,企業集團如雨後春筍般誕生,企業合並的會計處理和合並財務報表的編制,成為會計從業人員面臨的重大課題。雖然,從財政部、省市自治區到區縣相關機構進行了層層培訓,但至今,還有很多企業合並事項的會計處理很不規範;很多企業集團編制的合並財務報表的隨意性較大,不能如實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也還有很多企業合並和合並財務報表的特殊事項沒有可遵循的規定。本書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編寫的。本書旨在將理論與實際密切結合,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為依據,闡述企業合並與合並財務報表的會計理論和方法,並對企業合並和合並財務報表的特殊問題予以探討,力求對會計理論研究和會計實務操作具有參考價值。
本書分為四章。第一章企業合並,闡述企業合並行為的界定、企業合並會計處理的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兩種方法的比較和企業合並涉及的所得稅;第二章購並日的合並財務報表,闡述合並財務報表的特點、合並理論、合並範圍,以及購買法下購買日的會計處理和權益結合法下合並日的會計處理;第三章購並日後的合並財務報表,闡述購並日以後各年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需要作出的四大類八大項調整抵銷的會計處理;第四章企業合並與合並財務報表的特殊問題,闡述反向購買、不喪失控股權下處置子公司部分投資、喪失控股權下處置子公司部分投資、子公司超額虧損、子公司增發股票和分派股票股利、子公司發行優先股、子公司回購股票、間接控股和相互持股、購並日後的所得稅以及投資企業與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等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的調整抵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