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繼銀 序
國企改革:關鍵何在,何以突破
到1978年改革開放開始時,中國傳統國有企業發展歷史還不到30年。從1980年代的承包制開始,國企改革已近40年;從1990年代的《公司法》頒布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開始,國企改革也已近30年。為什麼用30年時間發展起來的國有企業用40年時間還沒改革完?我們不禁要問,到底什麼是國企改革,國企改革到底關鍵何在,難在何處,何以突破?
什麼是國企改革?從企業管理到公司治理與蘇聯和東歐等國家不同,中國走了一條漸進式改革道路,相應的國有企業改革也一樣,成為了漸進式改革過程中的一個不斷試驗和探索的過程,由此使國企改革成為了隨整體經濟改革與發展而不斷變化的一個動態概念。
1980年代的國企改革,無論承包制還是資產經營責任制,本質上都是企業內部管理體制上的改革。1990年代開始,從股份公司試點《公司法》頒布到百戶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是國有企業制度本身以公司化為方向的改革。這一時期中,通過“抓大放小”,中小國有企業基本轉化為了民營企業,大中型國有企業大多完成了公司化改制。進入21世紀後,國有資本經營和管理概念得到加強,一些特殊和戰略性國有企業也都改制為了國有資本獨資公司。國有企業改革的概念裡開始日益增多了改進和加強公司治理的含義。特別是2003年開始的中央企業董事會試點,和同時進行的各省屬市屬國有企業的董事會制度建設,使以董事會為核心的現代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從股份制公司和上市公司進入到了幾乎所有的國有企業。
至此,嚴格來說,傳統含義上的國有企業——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調整下 的國有企業已經不復存在,都已經是公司法調整下的國有全資或是國有控股公司。相應地,國有企業改革這一名詞,也應該由國有資本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公司(全資、控股和參股)治理改革(與完善)所替代了。
國企改革難在何處?國有資本管理和現代公司治理的機制相容在內部管理改革和公司化改制完成之後,當前國企改革的核心內涵和關鍵挑戰是,構建國有資本管理體制和國有公司治理機制之間相融相濟、激勵相容的一套制度體繫、運行模式和行為方式。國有企業實行公司化改組之後,特別是在沒有足夠比例的其他資本進入情況下,真正按公司制企業模式運作,以董事會為核心的現代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真正有效,需要符合市場規則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
企業監管模式和相關法規政策上配套與支持,也需要從行業監管者、國資管理者、中介機構,到公司股東、董事會成員和高管人員,各相關人員對現代公司治理的基礎規則、外部治理機制和內部治理機制等,都有個基本認識和正確理解,並達成一定的共識,擁有一種共同語言和共享的公司治理知識、認識與價值觀。
作為一個市場經濟後發國家,因為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作為標杆,有形的公司治理制度和規則建立可以模仿,也相對容易,但是要讓這一套做法生根和本土化,需要一個學習、調試和修正的過程。也許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四十年了,國企改革還是在路上。
國有資本管理和國有公司治理之間的機制相容,包括從國有經濟布局到國有公司戰略管理,國有公司的董事會權力和高管團隊建設等各個方面。這也正是當前國企改革需要突破的一些關鍵問題。國企改革何以突破?把現代公司治理原則和機制落到實處已經走到今天的國企改革,進一步的突破就是要讓公司化後的國有企業,或準確地說是國有獨資、控股和參股公司,像市場化的公司那樣運作,並在公平的市場競爭中發展和壯大。這需要從國資管理到企業行為,都把現代公司治理原則和機制落到實處。《國企改革大決戰——五突破一加強操作指引》一書,在這方面,從歷史、理論到實際操作,都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國資管理上,要真正從管資產、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就是要不再有公司化改制完成之前那樣的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等出身之分,尤其是在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層面。無論國有企業出身還是民營企業出 身,隻要進行了公司化改革,就都是現代公司,都要按公司法和公司治理規則進行運作,都要在產品和資本兩個市場上競爭。國有資本可以良禽擇木而棲,挑選市場競爭中的優勝者進行投資,從競爭力弱的企業中退出。不論公司化之前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有國有資本進入則是國有公司,國有資本退出則不再是國有公司。
在這樣一種市場導向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下,國有公司也和民營公司一樣面臨市場化的融資壓力,要通過改進公司治理和創造公司價值來競爭獲取包括國有資本在內的各種資本。國有資本要做一種更負責任、更具耐心的長期資本,成為優秀公司爭相獲取的對像,成為推動公司治理改進、把現代公司治理原則落到實處的一種市場力量。這應該是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要義所在。
就國有公司內部治理來說,把現代公司治理原則落到實處,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公司管理模式的行政化和公司高管的“政府官員化”,及其中存在著的一些與懶政、怠政官員同樣的所謂“為官不為”問題。在公司層面上,“能力不足不能為”是董事會制度建設和職業經理人市場發展問題;“動力不足不想為”是市場導向、與公司價值掛鉤的激勵機制設計問題;“擔當不足不敢為”則是注重程序而非結果的董事勤勉責任標準、作為董事責任安全港的經營判斷準則和董事責任保險問題。所有這些問題都不僅僅是理論問題,更是實踐問題,需要在專業人士的輔佐下付諸實際行動。
《國企改革大決戰——五突破一加強操作指引》一書提出,當前處於攻堅期和深水區的國企改革,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企業法人 治理結構、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五個方面實現突破。與此同時,要加強黨的領導,把握國企改革的正確方向;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為國企改革的探索、試驗和創新行為保駕護航。全書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從法規、理論到實踐的詳實探討,並附有實際操作案例,對國企改革的研究者和實踐者,都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仲繼銀
2020年1月於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