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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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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政治外控先於行政內控的發達國家相比,我國1999年以來實施的包括部門預算改革在內的一繫列行政內控改革,旨在提高行政部門內部的預算分配效率和運作效率,以人大為核心的預算外控機制並沒有得到長足的發展。以致於政府收支預算領域裡,長期存在的兩大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制度化的解決:一是現有政府收支未能全部納入政府預算;二是並非所有已經納入預算的政府收支都受到了嚴格的控制。基於此,本書以多個地方人大公共預算監督問責實踐探索為研究對像,主要沿著歷史制度變遷的變化邏輯和參與式治理的行動邏輯對真實公共預算世界中地方人大的制度運作及制度績效展開研究,旨在回答在看似改革阻力重重的情形下,以地方人大為中心的政治外控制度是如何興起並逐漸成為政治責任、行政責任和公民責任的結合點,甚至是生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