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治理準則 1
1 引言 1
2 原則 2
3 政府:政策供給者 3
4 企業:關鍵行動者 5
5 社會組織:倡議督導者 7
6 公眾:廣泛參與者 9
Global Green Governance Principle 10
1 Introduction 10
2 Principal 11
3 Government:Policy Providers 13
4 Enterprises:Key Actors 16
5 So Organization:Initiative Supervisors 19
6 The Public:Broad Participants 22
グリーンガバナンス準則 24
1 序言 24
2 原則 25
3 政府:政策制定者 26
4 企業:肝心な行動者 29
5 社會組織:提唱?監督者 31
6 公衆:広範參加者 34
綠色治理準則解說 35
一、政府:政策供給者 35
二、企業:關鍵行動者 44
三、社會組織:倡議督導者 54
四、公眾:廣泛參與者 62
《綠色治理準則》(草案)研討會會議綜述 64
一、《綠色治理準則》制定背景與主要內容 64
二、《綠色治理準則》研討共識 65
三、《綠色治理準則》落地實施 67
綠色治理準則:實現人與自然的包容性 68
引言 68
一、國際性的前沿課題:綠色治理 68
二、綠色治理的關治理主體 71
三、綠色治理的核心:有效治理機制 73
四、綠色治理的“晴雨表”:績效與評價 74
五、綠色治理的實務指南:《綠色治理準則》 76
參考文獻 77
綠色治理國際規則比較 80
1 國際組織發布的綠色治理規則 80
1.1 聯合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80
1.2 聯合國《京都議定書》 94
1.3 聯合國《在環境問題上獲得信息公眾參與決策和訴諸法律的公約》 108
1.4 聯合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年鋻2010》 119
1.5 聯合國《全球可持續發展報告》 120
1.6 聯合國《變革我們的世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121
1.7 聯合國《巴黎協定》 148
1.8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運用戰略環境評估—合作發展的良好實踐指南》 162
1.9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確保環境合規性—趨勢與良好實踐》 166
1.10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綠色發展:提升環境管理能力和治理》 169
1.11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公司治理原則》 171
1.12 《杭州峰會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行動計劃》 172
1.13 世界銀行《2016—2020年森林行動計劃》 183
1.14 歐盟委員會《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繫》 183
1.15 歐盟委員會《能源效率指令》 184
1.16 亞太經合組織《部長聯合聲明》 185
2 相關國家發布的綠色治理規則 185
2.1 美國《清潔空氣法》 185
2.2 美國《倡導社區的綠色行為:州和地方節能行動網絡(SEE行動)》 186
2.3 美國《卓越能效計劃(SEP)》 186
2.4 俄羅斯《俄羅斯聯邦關於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法》 187
2.5 俄羅斯《俄羅斯聯邦關於2020年前的氣候變化構想》 188
2.6 俄羅斯《俄羅斯聯邦稅收法規—提高能效稅收改革》 189
2.7 南非《關於南非治理的金報告2009》 190
3 中國發布的綠色治理規則 192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2
3.2 《中國21世紀議程—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 201
3.3 《中國可持續發展報告》(2012) 202
3.4 《中國-新加坡天津生態城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 207
3.5 《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210
3.6 《節能低碳產品認證管理辦法》 221
3.7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225
3.8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236
3.9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244
3.10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 248
3.11 《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繫的指導意見》 252
3.12 《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 257
3.13 《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實施辦法》 262
3.14 《國務院“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265
3.15 《國務院“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306
3.16 《“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314
3.17 《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 315
3.18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318
3.19 《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 321
3.20 《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 326
主要參考文獻 329
內容簡介
現階段,我國割裂的醫療與公共衛生服務提供方式以及無序的衛生服務利用方式,已難以妥善應對慢性病和老齡化帶來的危害。WHO提倡通過提高人際連續性(指的是患者因某種疾病長期就診(包括健康咨詢、診療、康復等)於同一個衛生服務提供者,醫患間建立起信任、穩定和長期的關繫)來改善服務提供和居民健康水平,但人際連續性對健康管理的效果尚存爭議。"提高人際連續性能否改善健康管理效果?改善的力度有多大?人際連續性具有總體改善健康管理效果的功用,抑或隻能部分改善?"對上述問題的回答尚且缺乏令人信服的證據。因此,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