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分為三部分。靠前部分主要介紹了經濟法的一般理論;第二部分是經濟法分論,主要介紹了經濟組織法;第三部分講述了經濟訴訟法。本書適合高職高專院校中的管理、市場營銷、靠前貿易和會計專業的學生使用,也可以作為經濟管理和經濟貿易工作者的參考用書和一般讀者了解經濟法律知識的讀物。
義及表示方法
力的概念來自於人們的生產實踐。在日常勞動或生活中推、拉、提、舉物體時,會產生肌肉的緊張之感,漸漸產生了對力的感性認識,大量的感性認識經過科學的抽像概括,形成了力的概念。力是物體之問的相互機械作用。這種作用對物體產生兩種效應,其一是使物體的空間位置和運動狀態發生變化,稱為外效應;其二是使物體的形狀發生改變,稱為內效應。
在理解力的概念時,特別要強調“機械作用”。如果物體之間的作用不是由機械作用產生的就不是力,而是其他形式的熱或能。如果物體之間隻有相互接觸而沒有機械作用,則也不會產生力。同時,談到力時,必須指明相互作用的兩個物體。
力對物體的作用效應,決定於力的三要素:(1)力的大小;(2)力的方向;(3)力的作用點。這三要素中,任何一個要素的改變都會改變對物體的作用效應。
二、剛體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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