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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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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水平,建立更有秩序、更通暢、更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環境,在大力建設城市道路硬件條件、廣泛宣傳教育道路使用者的同時,我們必須要依托技術手段,用有效的、低成本的道路交通行為干預措施,來規範和指導人們的各種交通行為,這包括步行者的道路使用行為、機動車駕駛者的駕駛行為、非機動車駕駛者的駕駛行為等。在世界範圍內,縱觀各發達國家的道路交通管理技術發展歷史,利用持續的標志標線的完善設置來干預人們的交通行為,特別是機動車駕駛者的駕駛行為,都是一個始終無法被忽視而且日益被高度重視的技術領域。英國的交通標志,很早問世於1902年,而歐洲在1968年就形成了維也納公約,統一了全歐洲交通標志標線的基本形式和使用規則,美國1935年就編寫了人類歷目前靠前版交通標志標線國家標準——《統一交通控制手冊》(MUTCD),此後美國每數年就修訂一次,靠前版是2009年版,其細致程度,甚至包含了標志反光膜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