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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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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爾·崔貝爾考和羅納德·丹尼爾斯的《法治與發展(精)》著重描述了法治與發展的關繫中存在的一繫列關鍵問題。特點一,它沒有使用定性分析方法,而是使用了定量分析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通過解剖實際發生的事實,將它們連貫起來,深入地解釋了法治與國家發展,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發展之間的正相關關繫。作者並沒有僅僅關注宏觀層面的制度和所謂“項層設計”,而是通過一些具體的甚至是微觀的制度和現實,例如稅收征管、警察、職業規制、法律教育,將法洽和發展的關繫連接了起來。特點二,雖然研究視角比較西方化,但研究的重點是非西方國家,主要是拉丁美洲、非洲、中東歐以及亞洲四個地區的發展中國家的法治改革進程,它們的成就、遇到的問題和困境。這裡隱含的結論是:西方國家不要以自己在家畫好的發展路線圖,去命令發展中國家如何如何行動:同時發展中國家也不要因為法治是西方國家鼓吹的就有效否定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