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公司合同理論本土化反思》基於對公司合同理論引發的現實問題的思考而立意,運用案例分析、價值分析和經濟分析等研究方法,對公司合同理論的淵源和發展變化情況進行了梳理。《公司合同理論本土化反思》論述了公司合同理論在我國的異變之處,探尋了司法實務中裁判錯誤與說理矛盾的根源,釐清了公司合同理論和公司決議規則的本質,指出公平和效率並重的資本多數決議規則是理想和現實衝突之間公司議事活動的必然選擇,呼吁理性看待公司合同理論,希望能祛除公司合同理論的不當理解帶來的理論干擾和司法混亂。
序言公司合同理論濫觴於經濟學領域,隨後被引介至公司法學領域,成為重要的公司法學理論學說之一。公司合同理論的到來伴隨著其與傳統公司法學理論之間的衝突,並引發了“公司法中的合同自由”的論戰,公司法的強制性與任意性之爭一時成為公司法學領域的焦點。公司合同理論進入我國公司法學領域後,一方面,公司法的強制性與任意性之爭繼續在我國延續,我國學者繼續圍繞著公司自治與司法干預的界限進行論戰。另一方面,由於對公司合同理論的誤讀、誤解,我國學者在對具體學科研究目標、研究方法和具體學科語境等差異不加甄別的情形下,盲目地將公司合同理論中的“合同”視作民法學上的合同,並以民法學合同中的合意原則作為理解公司股東會決議活動正當性與否以及公司章程是否有效的依據,從而引發了合意原則與公司資本多數決議規則的衝突。對公司合同理論的誤讀、誤解不僅引起了理論上的混亂,而且導致實務中相互矛盾的司法裁判結果以及邏輯混亂的裁判說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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