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背景
●節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國際背景
●一、法律全球化的宏觀環境
●二、知識產權法一體化的發展趨勢
●三、TRIPs等世界知識產權公約的外在壓力
●第二節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區域背景
●一、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全面縱深發展的戰略需求
●二、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一體化建設的必然內容
●三、解決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知識產權爭議和爭端的現實需求
●本章小結
●第二章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現狀與缺陷
●節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現狀
●一、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進程
●二、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依據
●三、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類型
●第二節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缺陷與弊由
●一、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缺陷
●二、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弊由
●本章小結
●第三章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之國內法基礎......
內容簡介
宋志國、高蘭英、賈引獅、蔣瓊編著的《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協調研究》主要內容有: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背景、現狀與缺陷;中國-東盟各成員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繫概況與比較;其他自由貿易區如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東盟知識產權法律保護與協調機制的經驗與借鋻;對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知識產權法律協調的原則、模式、路徑、內容、程序保障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本書內容繫統、全面,結構嚴謹,所提出的政策建議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構建中國-東盟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的法律機制具有較強的參考價值。
但是,隨著生物技術的飛速發展,不授予生命物質的做法已被突破,並且已成為基因時代的發展趨勢。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及其實施細則就難以有效地處理現實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雖然管理部門可能會在實際工作中對此作出調整,但法律依據卻是不足的。
2.商業秘密法比較
TRIPs第39條規定,凡是未披露過的信息,如果具備三個條件(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即應被作為商業秘密給予保護。在新加坡,商業秘密法的宗旨主要是彌補制度的不足。保護涉及個人的商業和技術秘密的法律以判例法的形式出現而不是以成文法,這一特點也說明其是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的。目前*國也沒有一部統一規範的商業秘密保護法,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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