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論
●壹 新人文主義與中國民法理論
●貳 市民社會與市民法――民法的調整對像研究
●參 民法典與權力控制
●肆 中國關於民法調整對像的
●三次討論綜述
●伍 對民法的調整對像和調整
●方法的再認識
●陸 民法典草案的基本結構――以民法的調整對像理論為中心
●柒 民法調整對像理論比較研究――兼論《民法通則》第2條的理論坐標和修改方向
●捌 蘇式民法調整對像定義在蘇―俄本身及其密切聯繫國的流變――兼論對《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2條款的理解分歧
●玖 論“確定”與“調整”相結合的折扇骨式的民法對像理論
●人身關繫論
●拾 “人身關繫”流變考
●拾壹 再論人身關繫――兼評民法總則條文建議稿第3條
●拾貳 尋找丟失的人格――從羅馬、德國、拉丁法族國家、蘇聯、俄羅斯到中國
●拾參 論失權
●拾肆 人格權制度歷史沿革考
●拾伍 再論民法中人格法的公法性――兼論物文主義的技術根源
●拾陸 《綠色民法典草案》人身法二題財產關繫論......
內容簡介
本書的主要觀點可概述如下:(1)主張人身關繫是先在於財產關繫的民法對像。(2)認為民法也調整權利與權力之間的關繫。(3)民法對像問題實際上就是民法典的結構問題。(4)民法不僅調整橫向關繫,而且確定或調整縱向關繫。縱向關繫既有公法性的,也有私法性的,後者如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的關繫。(5)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繫不具有平等性,民法也無意通過調整使這些關繫趨向於平等。(6)民法不是純粹的私法,而是公私混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