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緒論
●節研究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第二節研究方法
●第三節文獻綜述
●第二章新中國警察制度的發展變遷
●節新中國警察制度的淵源
●一、工農武裝政權時期的警察制度
●二、抗日戰爭時期的警察制度
●三、解放戰爭時期的警察制度
●第二節新中國警察制度的建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成立
●二、人民警察制度初創時期的警察機關設置
●三、新中國成立之初的警察法律與警察種類
●四、人民警察制度初創時期的工作任務
●五、人民警察制度初創時期警察制度評析
●第三節新中國警察制度的發展變遷
●一、人民警察制度的快速發展——社會主義建設時期
●二、人民警察制度發展的停滯不前——“”時期
●三、人民警察制度的飛躍式發展——改革開放以後
●第四節中國當前警察制度概況......
內容簡介
陸偉明等著的《交巡合一執法體制研究》在研究我國警察制度及國外警察制度的基礎上,通過實證調查、案例分析等方法闡述了交巡警執法體制的實施情況,並結合存在的主要問題展開討論。同時,針對交巡警固定警務平臺與流動平臺車、交巡警執法主體等重要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釐清了一些爭議性問題。*後,在實證分析和理論總結的基礎上探討了如何完善交巡合一執法體制,以及交巡警執法體制是否可以在靠前其他地方進行推廣。
總 序
公法和私法劃分的觀念可以溯至古羅馬時期,時有偉大法學家烏爾比安為之代言:“公法涉及羅馬帝國的政體,私法則涉及個人利益。”鋻於羅馬法對歐洲法學的巨大影響,這種分類遂流行於大陸法繫的法學理論。19世紀伊始,權力向國家的逐漸集中帶來了公法的日趨繁盛,公法與私法判然有別亦為必然。然則,19世紀末葉私法獨立於國家與社會的觀念卻趨於消隱,私法公法化似不期而至。雖屢遭批判,公私法的劃分並未淪為大陸法繫的歷史遺跡,反而因對英美法繫的成功植入而具有了普適性。公法學家不再是德法等歐陸國家的,我們同樣見證了美國法學旗幟從肯特、斯托裡、卡多佐、霍姆斯向沃倫、馬歇爾、倫奎斯特等憲法闡釋者的傳遞。必須承認,各國思想起點不同,歷史發展不同,公法理論亦有所差別。然而正如著名公法學家莫裡斯?奧裡烏(Maurice Hauriou)所言,政治權力與法律之間關繫的難題應當是一切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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