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共識稀缺與妥協共識
●導論
●章民間規範司法運用研究現狀與發展趨勢
●一、核心概念和術語的界定與運用缺乏一致性,應當在理論凝練和實踐洗練中形成內涵明確、外延確定的核心概念群
●二、民間規範司法運用程序被重視並獲初步研究,但仍需整體推進和深入探求
●三、未來發展的基本意義指向
●第二章作為需要持續推進的未完全理論化事業的民間規範司法運用
●一、未完全理論化協議理論及其功能
●二、作為未完全理論化協議的民間規範司法運用
●三、制度取向的持續推進策略
●第三章法律中的制度問題
●一、制度和規則的不同際遇
●二、法律制度問題的種種理論路徑
●第四章慣例制度主義進路
●一、民間規範司法運用與法律制度理論
●二、制度主義的問題意識和民間規範司法運用制度問題
●三、慣例制度主義進路
●四、法律制度慣例實踐途徑
●五、餘論
●第五章民間規範性質及其司法運用邏輯......
內容簡介
本書在總結法源主義司法適用理論的基礎上,圍繞慣例制度主義方法的構建與實踐這一核心主題,深入探討民間規範司法運用的未接近理論化屬性、慣例制度主義進路、民間法面向上的司法運用邏輯以及潛規則、家事規範等具體民間規範類型的司法運用問題。
民間規範司法運用是一項需要持續推進的未接近理論化的法治事業,制度取向策略是持續推進民間規範司法運用實踐的可行選擇。在現代法律理論中,制度問題具有重要性,它更為包容的品性使法律能夠兼容不同類型規範而具備更強的適應性和實效性。慣例是沉潛在種種制度規範秩序中實質性的因素。在民間規範司法運用實踐中,一整套慣例的有機結合及運作構成我們所稱的慣例制度主義進路。它是民間規範司法運用基礎性的、很適宜的有效方法。
序言
共識稀缺與妥協共識
一切制度,似乎皆是人類共識之結果,但人類共識,又是人類交往行為中*為稀缺的資源。盡管荀況在闡述人的特征時強調:“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之生也,不能無群”,不過人的群體性生活,雖然需要共識性基礎,但未必一定是共識性生活。緣由何在?這在於人的“分”,這裡的分,卻不是荀況所謂“人何以能群,曰分”意義上的,即不是名分意義上的,而是個體主體性意義上的。
個體主體性意義上的分,決定了每個人的內在需要和意思表達不都是一個模板裡的復制產品,而是立足於每個人主體資格基礎上的自覺自願的表達。隻有這樣的表達,纔能表現出群體交往中每個人的可貴。恰如人們買一幅畫,都希望買的是畫家原創的,而不是復制品或贗品。*近某著名畫家被人不斷爆料其畫作常是一式多份,就嚴重影響人們對其畫作的評價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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