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原論:基礎理論與法律規制
內容簡介
孫曉潔的這本《公司法原論:基礎理論與法律規制》從公司基本理論、組織論、股東與股權論、資本論、治理論五個方面入手,對公司法的基本理論和制度進行了繫統、全面的梳理與評析。 本書可作為教學研究人員、法學專業以及實務部門工作人員全面學習與研究公司法的參考讀物。
孫曉潔 著作
孫曉潔 黑龍江哈爾濱人。華北電力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經濟法、民商法。主編教材、出版著作16部,代表性著作有:《經濟法學》、《經濟合同法實務》、《公司法基本原理》、《合同法學》等;在《法律科學》、《當代法學》、《求是》、《江漢論壇》、《經濟法學家》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
四、設立公司的行為後果與發起人的責任 發起人設立公司行為的直接後果無非有三:一是公司成立。即經過設立程序,使擬組建的公司符合法定條件,被依法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二是公司不成立。即經過設立程序,擬組建的公司不符合法定條件或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未被核準登記,公司設立失敗。三是公司成立無效。包括公司被確認設立無效或被撤銷。由於發起人是公司設立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其設立活動對於認股人、因設立活動而成立的公司都有直接的影響。因此,為了增加發起人的責任感,防止其濫設公司以及以公司名義進行欺詐活動,各國公司立法均對發起人規定了較為嚴格的設立責任,我國2005年《公司法》中亦作了規定。 (一)公司設立成功與發起人責任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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