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安全生產基本問題
●1生產安全事故應由誰全面負責?
●2我國對於安全生產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3企業有沒有實施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義務?
●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如何追究責任?
●5政府嘉獎在安全生產條件改善中取得較好發展的企業合法嗎?
●6安全生產標準適用於哪些方面?
●7安全生產標準由誰發布?
●第二章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責任
●8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怎麼辦?
●9建築工地沒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可以責令限期改正?
●10作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做些什麼?
●1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應當參與企業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
●12因正直履職而被領導降低福利待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此類權益受法律保護嗎?
●13安全生產資金被挪作他用是否觸犯法律,有什麼後果?
●14單位領導是否可以直接任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應當告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1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16誰來負責派遣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7廠裡引進新的設備是否應當進行相關的教育和培訓?
●18誰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內容簡介
安全是生產的前提,也是企業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發生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對員工來說,生命健康受到危害,無法繼續創造價值;對企業來說,經濟損失巨大,輕則要付出巨額賠償,重則受到經濟處罰後,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安全生產責任重於山。在安全生產過程中,不僅涉及到企業和員工,還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隻有各個主體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齊心協力纔能確保安全生產,任何一個環節的懈怠都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就是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有的企業隻關注產量和效益,不顧行業性質,忽視安全投入和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落實也不到位;員工處於弱勢地位,有的對安全生產一無所知,有的即使知道,但為了能繼續工作,也不敢和企業對抗。究其原因,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不了解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