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刑事和解制度研究》綜合運用法學實證研究的各種方法,尤其是運用對真實案例進行實驗的方法對刑事和解在我國的適用和完善進行了研究。在大範圍的調研與發放問卷和對我國三個城市近三千個真實案例的實驗、數據收集和效果追蹤與回訪的基礎上,對刑事和解的案件範圍、條件、模式、參加者、具體程序和配套制度等方面進行了繫統的研究,運用大量數據分析了各種因素對刑事和解成功率與效果的影響,並在此基礎上得出了關於我國法律規定刑事和解的立法建議。
(二)刑事和解與附帶民事訴訟中的調解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調解。
由於刑事和解的目的是緩解矛盾,撫慰被害心理,促使犯罪人回歸社會,修復被犯罪破壞的關繫,而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目的是保護被害人獲得賠償及提高訴訟效率,因而決定了刑事和解與附帶民事訴訟中的調解不同。
附帶民事訴訟中的調解是人民法院就犯罪造成的損失進行的調解活動,在性質上更接近於訴訟調解。二者都旨在解決雙方當事人民事權益的糾紛,但由於附帶民事訴訟是人民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時附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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