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15年6月26日,美國聯邦優選法院在“奧伯格費爾訴霍奇斯案”中以5:4的票數比例,判決在美國全境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該判決終結了長期以來美國社會各界對同性婚姻合法性的爭論,成為美國同性戀平權運動發展目前一個重要的裡程碑。
該案判決書由肯尼迪大法官主筆,並獲得了金斯伯格、布雷耶、索托馬約爾和卡根這四位大法官的支持,其餘四位大法官羅伯茨、斯卡利亞、托馬斯和阿利托提供了異議意見。
判決作出後,在美國社會引起了巨大反響,除因案件本身的議題之人關注外,幾位大法官意見的卓著文筆也功不可沒。事實上,本案的幾一份法官意見語言風格各不相同,肯尼迪的諄諒教化、羅伯茨的鎮密雄辯、斯卡利亞的犀利毒舌、托馬斯的旁征博引均各有特色,在觀點本身之外,也充分反映了幾位大法官的鮮明個性。僅此一點,就使這份判決書頗值一讀。
申晨編譯的《驚世判決(精)》收錄了“奧伯格費爾訴霍奇斯案”判決書全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