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檢察業務文書概述
●編 刑事檢察業務文書
●章 偵查監督業務文書
●節 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
●第二節 不捕理由說明書
●第三節 不批準逮捕案件或不予逮捕案件補充偵查提綱
●第四節 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提綱
●第五節 通知立案書、通知撤銷案件書
●第六節 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報請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書、移送審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
●第七節 糾正違法通知書
●第八節 釋放建議書、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
●第九節 偵查監督業務填充式法律文書
●第二章 審查起訴業務文書
●節 補充偵查提綱
●第二節 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通知書
●第三節 報送(移送)案件意見書
●第四節 交辦案件通知書
●第五節 糾正非法取證意見書
●第六節 提供證據收集合法性證據材料通知書
●第七節 糾正審理違法意見書......
內容簡介
《檢察業務技能叢書(8):檢察業務文書制作方法與範例(修訂版)》由一線檢察官傾心力作,司法實務的經驗總結,實戰技能的精品教程。
(1)首部。本部分包括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名稱,文書名稱即“逮捕決定書”,文書名稱下方標注“(存根)”字樣,文書編號。文書編號為固定格式,為“檢提捕[]號”。其中“檢”前為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的簡稱;“提捕”前空格處為具體辦案部門簡稱即“偵監”;在“[]”內注明文書簽發年度;在“號”前空格處填寫文書在當年的序號。
(2)正文。依次填寫: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碼、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報請機關名稱;送達機關名稱;批準人、承辦人、填發人姓名;填發日期。
(3)在表格的下方標注“靠前聯統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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