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以優選化背景下靠前社會所共同面臨的社會危險和轉型期我國社會所面臨的突出社會危險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以社會危險的生命周期為研究主線.主要運用比較分析和實證分析的方 法.對整體上的國家應急法律制度.特別是行政應急法律制度的基本問題進行探討:較為完整地闡述了國家應急法律制度的類型.行政應急權力與其他國家權力的關繫.行政應急中公民和社會組織的權利與義務.應急管理中的靠前關繫.行政應急狀態的開始與結束的標準.對社會危險的預防與應急準備.對社會危險的監測與預警.對社會危險的服與消除以及社會危險消除後的恢復等十個方面的問題.從而既能夠豐富,發展和完善我國應急 法律制度.又能夠為國家.社會.企業甚至是公民個人規範.高效地預防.監測.預警和處置各類社會危險以及及時恢復社會危險所造成的損害提供理論上的幫助,同時也能夠較好地解決國家.社會利益與公民個人利益之間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