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采傳統體例,按照我國《海商法》的章節內容安排全書結構,依據《海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司法解釋以及靠前公約等,繫統闡述了海商法律制度的內涵,並對具體制度展開詳細而嚴密的論證。 作者注重結合靠前及靠前立法、司法和航運實務的發展現狀、變革要求及新形勢下的挑戰,對現有海商法體制進行深層次的剖析,對某些新型制度的建構進行深入化的思考。其中,或經典或典型的案例援引令本書具有相當的實踐指導意義,幫助理解難點和爭議點。 全書持論中正、內容全面、闡述透徹,並兼顧實務,適於作為本科高階及研究生階段教學用書,並為實務界人士提供之理論指引。
第二版序言當今時代是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國際貿易的發展促進著海上運輸領域的變革,傳統的海商法律體制面臨著新形勢的考驗與挑戰。從國際大環境來看,發展中國家和代表貨主利益的國家出於發展貿易的需要,強烈地要求改變傳統的法律制度以謀求船貨雙方的利益平衡,由此催生了《鹿特丹規則》。從我國國內的情況來看,自《海商法》頒行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一些必備的法律得以制定,先後頒布了《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仲裁法》、《國際海運條例》等重要的法律、法規;一些不適應市場經濟建設和“入世”要求的制度得到了改革與完善。為了正確地適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還頒布了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釋,實現了立法和司法的聯動。就國外的情況而言,改革傳統法律體制的趨勢也日漸明朗,如美國在《1999年海上貨物運輸法》中創設了履約承運人的制度,並將電子提單、服務合同等納入海上運輸法的調整範圍,實現了對傳統海上運輸法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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