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中國核能利用立法問題研究 ISBN編號:9787519730000 書名:中國核能利用立法問題研究 中國核能利用立法問題研究 作者:馬忠法著 代碼:68 是否是套裝:否 出版社名稱:法律出版社
" 中國核能利用立法問題研究 作 者:馬忠法著 著 定 價:68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02月01日 頁 數:307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30000 ●目錄引言一、加強中國核能利用立法研究的背景及其意義二、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三、研究思路和方法四、本書研究的基本內容、重點與創新點章全球民用核能主要國家的發展、立法概況及相關理論節全球民用核能發展概況第二節主要國家的核能立法一、主要國家核能立法概要二、主要國家立法內容三、主要國家立法的特點與啟示第三節民用核能立法的基本理論問題一、民用核能立法的理念、基本原則和模式二、民用核能的法律關繫三、民用核能的法律淵源四、民用核能立法的其他理論問題第二章中國核能立法的現狀及其不足節中國核能立法現狀與加入的國際條約一、中國目前有關核能立法方面的現狀二、中國加入的核國際條約及與有關國家簽署的雙邊協定三、中國核能方面的相關政策第二節中國核能現有法律制度的不足一、中國核能利用立法不足概述二、尚未形成較為完整的核能利用法律體繫,缺失核基本法和核責任法三、專門調整核活動的法律規範等級較低,權威性和穩定性不足四、核能主管部門多變,相關權責不明或重疊,易帶來潛在風險五、部分法律規範內容陳舊、滯後六、現有法律規定的內容不全,難以覆蓋核能活動的所有領域七、中國尚未加入核責任等方面的重要的國際條約八、核發展方面相關人纔(包括立法人纔)培養的法律制度嚴重不足第三節中國核能法律制度存在不足的原因一、在中國核行業主要由國家控制和壟斷,產生相應法律制度的動力不足二、過分注重技術及產業發展政策,而對立法與規範重視不夠三、核產業較為獨特,立法需求內在動力不足使立法相對滯後四、核技術及核能產業本身的復雜性等影響立法進程第三章民用核能相關的國際組織與國際條約及它們可以提供的立法借鋻節有關核能領域協調的國際組織一、核能和平使用國際協調的回顧二、政府間國際組織三、非政府國際組織第二節民用核能的國際條約一、相關核能事故推動國際核條約的形成與發展二、核能方面的國際條約及主要內容三、有關國際機構制定的規範或標準對民用核法律調整的影響四、對上述國際條約規定的簡要評述第三節可供我國借鋻的國際立法一、相關國際組織提供的立法借鋻二、重要國際條約提供的立法借鋻第四章中國民用核能法律制度的完善節中國核能發展狀況與法律制度完善概述一、中國核能發展概況二、完善中國核能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節中國核能法律體繫構建的設想及其立法原則一、立法體繫的構想二、確定立法原則三、參考IAEA的職責、使命與安全原則四、中國核能法律制度制定的模式第三節關於中國核能基本法的名稱及其基本內容一、核能基本法的名稱二、核能基本法的法律框架第四節中國核能運用的主管部門一、中國核能運用主管部門概述二、中國目前核能利用主管部門規定方面的現狀三、有關發達國家對核能利用主管部門的規定四、對中國核能利用主管部門的設想第五節中國核能法律制度完善的其他方面一、核責任法律制度的完善二、核技術、核設備投資、出口及進口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三、軍事或其他涉及公共服務等領域方面的事宜結束語主要參考文獻後記 內容簡介 在人類沒有更充分、更有效的清潔能源取代化石能源情形下,核能不可替代的作用無法否定,特別是中國。本書從優選核能發展的總體狀況、主要核國家的核能立法等出發,分析它們的立法體繫和經驗,並對民用核能領域的相關立法理論做了探討,以為完善我國相關立法提供實證參考和理論基礎。我國核能領域的立法現實是尚未構建繫統和健全的核法律體繫,由立法機關通過的專門法律隻有《核安全法》與《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兩部。我國核能利用立法主要不足有:缺少統率核能利用法律體繫的基本法,多數法律規範效力等級較低;有關規定零散、不成體繫;多部門管理造成的職能重疊或相互推諉現像嚴重;核損害法律責任的法律規範單薄等。核能領域立法的靠前性較為突出,靠前原子能機構及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等靠前組織對有關國家核能立法起到了積極推動的作用;目前主要民用核能靠前條約有《核安全條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等十多個。在借鋻相關靠前條約、靠前原子能機構立法建議...... 馬忠法著 著 馬忠法,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家庫專家,上海靠前貿易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服務基地專家;中國靠前法學會理事、中國科技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理事,美國靠前法學會會員;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專家顧問。1999-2003年,上海貝爾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2003-2005年,上海彙業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2013.8-2014.8)、韓國高麗大學法學院(2011.8-2012.8)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民商法、靠前貿易法和靠前技術轉讓法。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出版專著9部(其中合著2部),編著1部;主編3部(獨立、、第二主編各一);...... 摘要本書有“引言”“全球民用核能主要國家的發展、立法概況及相關理論”“中國核能立法的現狀及其不足”“民用核能相關的國際組織與國際條約及它們可以提供的立法借鋻”“中國民用核能法律制度的完善”及“結束語”六個部分。“引言”部分主要介紹寫作該書的原因、意義、整體思路和書的結構等;而“結束語”部分是對全書的總結及提出的研究展望等。書的正文部分首先從全球核能發展的總體狀況、主要核國家的核能立法及其主管部門的現狀出發,分析它們的立法體繫和經驗,同時對民用核能領域的相關理論也做了簡要分析;上述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我國在全球核能發展中的位置,為我國從中可以獲得的立法參考提供借鋻和理論基礎。其次分析我國核能領域的立法現實與不足,以明確我們所需解決的主要立法問題和要實現的目標。再次基於核領域的技術性、高風險性等共性問題及它們對多數國家核能立法所起到的作用,分析和探討主要的國際組織及國際條約的基本內容,為我國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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