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遺傳資源與國際法
●一、遺傳資源、南北衝突與國際法回應
●二、遺傳資源國際法的作用和治理框架
●上篇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一般性國際法律文書
●章《生物多樣性公約》
●節《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締結背景
●一、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運動的興起
●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全球性路徑:從理念到現實
●第二節《生物多樣性公約》的主要制度
●一、《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特點
●二、《生物多樣性公約》的一般性規定
●三、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
●第三節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
●一、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的發端和確立
●二、遺傳資源的定義
●三、遺傳資源的獲取
●四、惠益分享
●第四節《波恩準則》
●一、談判和通過《波恩準則》的相關背景
●二、《波恩準則》的主要內容......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介紹、分析和探討了與植物遺傳資源相關的靠前法律問題,對《保護植物新品種靠前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生物多樣性公約》、《糧食和農業植物遺傳資源靠前條約》以及《名古屋議定書》的締結背景、核心制度以及實施狀況進行了全面和深入的解析。
遺傳資源是人類生存與發展最根本的物質基礎,是一個國家具有戰略意義的資源。遺傳資源在許多產業部門的產品開發活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被認為是應對諸多領域中的重要社會挑戰(如保障糧食安全、研發挽救生命的新藥、適應氣候變化及消除貧困等)的基礎。在過去的30年間,遺傳資源發展為國際“造法”活動的主題,國際社會先後締結了《生物多樣性公約》《糧食和農業植物遺傳資源國際條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關於獲取遺傳資源與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產生惠益的名古屋議定書》(以下簡稱《名古屋議定書》)。這三大國際法律文書確立了一致性的目標,即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這一目標的確立意義重大,這為創建一個公正的利用遺傳資源的國際秩序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然而,要實現這個目標並非易事,其面臨著來自不同方面的挑戰。唯有包括政府、公共機構、私營部門及土著和地方社區等在內的所有利益相關者積極行動起來,采取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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